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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1至2月处置问题线索67件
发布日期:2018-03-23 07:30:00    信息来源:市纪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部署的9大任务,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强化线索处置及结果运用,不断提升问题线索的办理质量和效率。1至2月,共接受信访举报15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7件,初步核实53件,谈话函询13件,立案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廉洁扶贫、作风建设等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协调“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四风”和扶贫领域手机一键举报平台、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力量,综合运用来电、来信、来访和网络、手机微信等方式畅通群众诉求。

抓实问题线索管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办理工作流程图,把问题线索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每个处理环节均记录在案,做到全程留痕。在规定时限内将每一个问题线索报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切实做到问题线索受理无遗漏、无拖延。

坚持三级集体排查。每一个问题线索先由承办部门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初步处置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核,由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集体排查,提出处置意见,并根据需要,提请书记(主任)专题会研究确定处置方式,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及时、到位。

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坚持对问题线索适时督办,层层压实责任,防止问题线索“空转”“沉睡”。凡涉及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对于重大信访或可能引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信访问题,提级研判,并由市、县纪委常委挂牌包案督办;对反映党员干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予以警示。(杜群忠  杨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