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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则》一起学!永德着力提升信访工作能力
发布日期:2022-05-09 16:21:00    信息来源:永德

“新的《信访工作条例》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是我们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法宝,一定要学好用好。”永德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主任在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培训班上强调。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永德县及时将《条例》学习与《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学习同步进行,确保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学懂弄通,熟知掌握好《条例》和《规则》,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

“村委会是信访群众最先想到的第一站,如何让群众的急难愁盼解决在家门口,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条例》为我们提供了工作依据。”永康镇朝阳村驻村第一书记、纪检干部杨红军在村党支部会议上及时领学《条例》相关内容。

近年来,永德县纪委县监委本着“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的服务宗旨,对来访群众以“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杯热水”开场,以“检举控告讲清办理处置流程,业务范围外讲清应向哪里反映”结束,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切实发挥信访举报的干群“连心桥”作用。

信访室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认真分析研判,科学分类分层分流,精准受理、高效办理,把严把实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信访件受理后,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对实名检举控告的信访件及时告知反映人受理情况,核查过程中适时与反映人沟通,争取反映人的支持和理解。承办部门在核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确保所有处置环节无流失、无脱节、无疏漏。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连续2年被评为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文明信访室”称号。

“乡(镇)纪委身处基层一线,我们始终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加强受理前沟通互动,以疏导负面情绪,引导合理预期为重点,与群众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降低重复访,提高满意度。”大雪山乡纪委副书记方德梅在学习交流时说道。

“《条例》为今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提供了遵循,让我们在做好信访工作时更加有底气,下步将持续加强《条例》学习,坚持‘到群众中去’的一线工作法,在做好接访的同时主动下访,对群众反映问题快查快办,维护群众利益、赢得群众信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进荟 甘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