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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纪委重点督办信访突出问题“护民利”
发布日期:2017-11-28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

凤庆县出台《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重点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县纪委常委包办和重点督办群众反映强烈、扶贫领域涉嫌违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目前,县纪委常委完成包案、重点督办信访件共22件,目前办结17件,正在办理5件。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领导带头、突出重点、典型示范、强化引导,切实做到“包督办、包调查、包解决、包息诉、包稳定”,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上下联动、层层负责,努力把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明确范围、突出重点。督办内容包括违反强农惠农政策规定、农村“三资”管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且反映具体的信访举报问题,基层解决难度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信访举报问题,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或纳入领导包案督办的信访举报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包案督办的信访问题。
  明确职责、层层把关。县纪委常委为重点督办责任人,负责指导承办单位做好重点督办件的分类处置、调查处理、答复回访及审核把关等工作。纪委信访室负责分析排查重点督办件,提出承办单位、督办责任人、办理时限,下发重点督办函,建立督办台账。同时,及时掌握督办情况,协助督办责任人审核相关报告材料等。
    落实措施、时限办结。督办采取发函督办、约谈督办、实地督办、派人参办等方式进行。以县纪委主要领导批准通过的办理时间为准,原则上2个月内办结。因个别信访突出问题疑难复杂、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如期办结的,承办单位可提出延期申请,适当延长办理时限,延长期不得超过1个月。通过强化措施,限时办结,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强化跟踪、严肃追责。重点督办件办结后,仍出现重复访的,由原督办责任人继续督办,原承办单位继续排查办理,做到案结、事了、息诉。因督办工作不力,承办单位未认真履职,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引发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等,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