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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 架起信访“连心桥”解决群众烦心事
发布日期:2022-04-21 21:54:55    信息来源:耿马

“您好!您寄来的信访举报材料属于我们受理范围,现将受理情况反馈您,请您耐心等待,近期请勿重复举报或越级举报,具体的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我们会再次跟您反馈。”日前,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信访举报件受理反馈。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对实名举报件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办理结果,做实做细实名举报反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突出实名举报的优先性,对实名检举控告处理工作实行反馈受理情况、反馈办理进度、反馈调查结果的“三反馈”工作机制,将回复告知贯穿实名举报流转全过程,让群众在反馈中吃下定心丸,进一步推升了群众参与信访举报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收到纪委同志的受理反馈后,我们知道反映的问题有人管了,心里踏实了。”信访人郝女士说。

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方式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研判,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以见面或电话方式向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受理情况反馈,属于业务外的,说明不受理的原因,并告知群众已将材料转有关部门办理。此外,承办部门还视办理进度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消除信访人久久不见调查结果的顾虑。

“经你们的耐心解释,我充分了解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对处理结果很满意。”信访举报人俸阿姨说道。在信访举报件办结后的15个工作日内,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处理依据反馈实名检举控告人,让群众从“信访”变为“信服”。

针对重复匿名举报的信访件,调查结果为失实的,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对受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反映问题属实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反映人进行立案查处,并到被反映人所在的单位通报处分情况。通过上述方式,间接向匿名举报人反馈信访件调查情况和办理结果,做实信访举报件办理“后半篇文章”。

“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群众的满意度是检验工作成效的最好标准。”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信访举报“三反馈”工作机制,推动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现耿马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奎叶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