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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五级联动”诉求件办理满意率逐年提高
发布日期:2017-05-31 07:30:00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

   云县纪委通过在县、乡(镇)纪委设置群众诉求中心,村(社区)设置诉求站,认真负责受理群众诉求,目前,全县录入群众诉求8095件,办结8089件,办结率为99.9%,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99.6%,群众不满意率为0.4%,实现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诉求件办理工作满意率逐年提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明确专人负责群众诉求管理、监督及录入工作,县纪委设置管理员、监督员、录入员各1名,乡(镇)设置监督员、录入员各1名,村(社区)设置录入员1名,并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规定群众诉求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规范录入,一般诉求办结时限为30日,复杂诉求件,经报批最长办结时限可延至为90日。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县、乡(镇)纪委监督人员切实履行对下级监督人员和信息处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每天至少登录1次监督平台,查看群众诉求受理、办理情况。监督人员发现下级群众诉求办理信息10个工作日内没有新增的,通过电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对于1个月没有新增的,按规定要求下级信息处理人员书面说明情况。监督人员发现下级群众诉求办理信息出现反馈为“不满意”的,及时进行跟踪了解,掌握具体办理情况,并要求依法依纪依规实事求是地妥善处理。

   云县纪委在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的有关规定的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云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管理办法(暂行)》,扎实推进“五级联动”工作开展。(罗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