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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质量关
发布日期:2020-01-10 09:20:39    信息来源:镇康县纪委监委

“你单位《关于征求XXX等34名同志意见的函》收悉,现将审查情况回复如下:......”近日,镇康县纪委监委及时对县委组织部的干部征求意见函进行了回复。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镇康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严把廉政审查关,2019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7630人(次)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既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镇康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中共镇康县纪委 镇康县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试行)》,对廉政意见征求的受理范围、时限、程序、回复意见格式、责任追究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为切实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层层压实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规定回复廉政意见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所提意见全面、客观、准确。”镇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林丽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