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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凝聚党心民心
发布日期:2021-01-07 08:31:49    信息来源:凤庆

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强化措施,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治什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凝聚党心民心。2020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人,党纪处分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20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42人,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创新监督方式推动监督更精准更有力。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将监督关口前移,将监督事项具体化,通过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着力解决‘由谁来做、做些什么、怎么做好’的问题。通过专项督查、蹲点监督、明察暗访、互联网+等方式,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落实“六稳六保”等强化监督,不断提升监督的精准度、有效性和持续性。

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问题线索实现“零暂存”。统筹工作力量,通过县乡联动、提级办理,严查群众身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推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实行线索排查处置、管理及审查机制,做到问题线索集中处置。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问题典型、性质恶劣的重大问题线索,由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包案查办或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切实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用活“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立足盯紧“关键少数”和管好“绝大多数”,做好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之间的转换和衔接,用“四种形态”衡量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精准执纪、规范执纪。2020年,共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64人,其中给予谈话提醒、诫勉、问责等处理164人,占62.1%;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的67人,占25.4%;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等重处分处理5人,占1.9%;党员干部因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有20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人,占10.6%,实现惩处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格执行《凤庆县纪委监委关于宣布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工作规程》,改变以往小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的方式,把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处分决定宣布会变成警示教育微课堂,通报违纪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处分结果,提出整改要求,让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接受最直接的教育,触及灵魂,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并对“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深度剖析,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强化“不敢”的震慑。(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