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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减存量遏增量 抓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日期:2020-12-18 09:11:58    信息来源:临翔区

“你作为蹲点工作队长,在未经乡党委书记同意的情况下,无故不在岗,没有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请销假制度,今天我们对你进行一次提醒谈话......”“你不如实报备个人有关事项问题,今天我们对你进行一次提醒谈话....”这是临翔区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临翔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减存量遏增量,切实发挥防微杜渐作用,确保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大部分干部得到了挽救,少部分干部得到惩处。截至目前,临翔区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5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6%;第二种形态36人次,占23%;第三种形态11人次,占7%;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4%。

一直以来,临翔区切实把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用到位,确保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制定《临翔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运用好《记实手册》,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和规范对“第一种形态”内涵和外延的把握运用,时刻关注干部职工的工作与生活,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廉政家访活动,做到严管与厚爱,针对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

同时,坚决不放松第三种形态,第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和强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达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又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临翔区立案审查调查65件6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移送司法机关审理起诉4人。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重要遵循。我们应当精准把握、科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做到既讲政治、又讲纪法,既讲高压震慑、又讲政策感化,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临翔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锦雯  张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