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翔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通报了一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经查,2016年1月,罗玉宏在征得户远村特困供养人员白某某同意后,代管白某某特困补助资金存折本,同时,白某某同意罗玉宏使用存折本内的部分钱款,使用多少偿还多少。自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罗玉宏多次支取其保管的白某某特困资金存折内的钱款归个人使用。在此期间,罗玉宏未向白某某告知每月补助、存折内余额及罗玉宏个人使用归还情况,也未将补助资金交白某某生产生活使用。2019年11月,在区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罗玉宏通过清算后将15000元现金及特困资金补助存折交还白某某。2020年5月,罗玉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抓好稳定脱贫和巩固提升各项工作,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