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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三个注重”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22 10:12:36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为进一步提升双江县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调查能力,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程序,县纪委县监委组成案件评查组,以注重标准、注重方式、注重程序“三个注重”为抓手,对2019年以来各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

注重评查标准,增强案件评查工作针对性。明确评查项目、评查内容、评查标准从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执行是否到位、归档是否完善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对发现的问题情况逐一进行登记说明,留痕备案,并提出明确的整改建议及时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

注重评查方式,强化案件评查工作科学性。评查工作采取“上评下”,“交叉评”和“重点评”三种评查方式,科学合理评定案件质量。“上评下”即县纪委县监委组织评查组对各乡(镇)自办案件质量进行评查;“交叉评”即由案件审理室牵头,各纪检监察室之间采取交叉的方式对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案件质量进行评查。“重点评”既对涉及涉黑涉恶案件及扶贫领域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查。通过上下、交叉评,重点评,形成充分交流、全面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有效补足工作短板、凝聚工作共识、提升办案质量。

注重评查程序,突出案件评查工作质效性。评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阅卷检查、整改反馈、回头看等工作程序,侧重阅卷检查,紧盯问题及整改反馈,注重发现工作亮点和不足,科学公正给出案件评查结果。同时,强化结果应用,对评查出的问题,要求承办室逐案整改,限期反馈结果;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宣传和推广,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案件办理质量整体水平。(俸兴兰    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