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审查调查 >> 执纪审查
沧源:多举措 拧紧“走读式”谈话“安全阀”
发布日期:2020-05-18 09:17:45    信息来源:沧源县纪委监委

近年来,沧源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把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作为保障执纪审查的重要任务来抓,拧紧“走读式”谈话“安全阀”,全方位、多角度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

树立安全意识。加强执纪审查工作业务培训,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熟知办案工作规程。谈话前重申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学习工作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时刻紧绷审查安全这根弦,让安全责任意识入脑入心,进一步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底线意识。

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书》,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主谈、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移送、谁负责”,把安全保障具体到事、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明确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审查调查组由专人担任安全员,确保审查调查对象、涉案人员“双安全”。

科学制定方案。在审查调查中,严格按照规定,围绕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取证和谈话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对具体案件具体人,坚持一人一方案的原则,制定《谈话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在方案中明确谈话安全具体要求,谈话组全面了解掌握谈话对象基本情况,落实“六必知”(个人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工作表现、为人处事)要求,针对具体的谈话对象进行风险评估,分析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按要求开展谈话工作。

严格审批权限。开展审查调查谈话时,特别是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和重要的谈话,严格执行谈话室使用审批手续。承办部门提出使用谈话室申请,并将《谈话室使用呈批表》《谈话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提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提出意见,报承办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谈话室。

依纪依法谈话。在开展谈话前,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审查调查组对谈话室提前进行检查,并填写《谈话室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确保场所安全。谈话期间,认真执行谈话纪律,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和情绪变化,保障谈话对象合法权益,妥善处置谈话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全程录音录像,并由审查组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分别保存。谈话结束后,认真执行谈话对象接送制度,规范填写“手递手”《陪送交接单》,履行交接手续,落实谈话对象返回单位或家里情况,并记录在案,确保无缝对接。同时,及时提醒陪送人员不许讨论案情、不许打听谈话内容、发现谈话对象有异常举动及时报告。(张光云   刀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