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德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聚焦监督第一职责、提高监督质效这一基本任务,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突出监督重点,精准监督措施,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一体推进纪检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 “三项改革”,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监察体制实施意见,调整优化派驻机构监督范围,并赋予相应的监察权,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2019年,向10个乡(镇)派出监察室,配备监察人员118名,实现对乡(镇)管辖的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全覆盖。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细落实,2019年,组织10个乡(镇)党委书记及5个县直部门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推动责任落实坠底。坚持以考促改、以考促建,不断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和方式,以检查考核为“驿站”“加油站”, 把“两个责任”落实在具体的人和事上。
同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执行政策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2019年,共对27名党员领导干部,1个党组织进行严肃问责,公开通报曝光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6件9人。
创新监督方式,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人和事。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的精准监督。建立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开展“政治关爱式”谈话。结合省市“体验式”监督办法,制定实施方案,2019年,组建13个工作专班,通过嵌入式、办事式、暗访式、座谈式等方式对24个单位部门、行业窗口和乡(镇)开展“贴身”监督,发现干部纪律作风、行业管理服务、“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营造等七个方面的问题99个,向有关主管部门移交整改问题97个,立案审查2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免职1人,提醒谈话122人(次),诫勉(谈话方式)1人(次)。(李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