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在调取证据、涉案财物处理、违纪违法事实材料制作、处分决定宣布送达上存在多发共性问题,请在下步工作中予以规范,同时涉及个案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一一向案件承办人员以及审理人员反馈......”
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以“1名审理室干部+2名县(区)骨干力量”组建评查组,对8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4月以来办结的187件集中整治案件进行评查,全面查找证据调取、措施使用、事实认定、定性处理、处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评查组统一向各县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反馈,对个案存在的问题于评查当日逐案逐条反馈至案件承办人员、审理人员。评查组梳理案件办理过程中多发性共性问题,以真实案例对办案人员进行现场教学,提高办案人员业务实践技能。
“查找问题、评查案件质量只是过程,提升办案人员、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而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才是目的”。案件审理室聚焦案件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各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督促各县区、各派驻机构抓实反馈问题的整改。扎实做好案件质量评查的“后半篇文章”。
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评查组将审理案件“关口前移”,与各县(区)、各派驻机构双向奔赴,就准备立案和未结案的案件,在定性、取证等方面进行探讨,助力全市集中整治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
“这既是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又是一次令人印象深刻的办案业务培训,评查组不仅给我们指出问题,还与我们在案件查办定性量纪等方面交流学习,我们的业务能力得到提升,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规范办案行为,提高执纪执法水平,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区办案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