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职能作用,对标当前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改革对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岗位职责,确保案件质量,多措并举推动新时期案件审理工作。2023年来受理审理县本级案件23件30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件5人。
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强化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政治意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深刻理解和把握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重大原则、重点任务的政治内涵。坚定政治立场、夯实政治责任,提高政治执行力,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时校准偏差,以政治意识提高工作质效。
始终坚持把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摆到突出位置,严把“关口”“出口”和“窗口”,坚持“谁审查,谁负责”和“谁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不断增强办案人员案件质量意识。对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环节逐一审核,从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仔细推敲逻辑关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督促整改。同时,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原因背景、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因素,审慎提出“四种形态”运用转化和审核处理意见,做到精准定性量纪,有效防止畸轻畸重,提升案件质量。年内对被审查调查对象涉罪“四转三”处理2件2人。
同时,从源头上筑牢案件质量防线,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乡镇纪委承办的案件在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前,要求将案卷卷宗上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性处理、程序运用等方面逐一接受“体检”,做到程序上扎实规范、证据上严格要求、定性量纪上实现一把尺子量全县。对存在手续不完善、卷宗装订混乱、证据材料短缺、事实不清、处理不当等问题的及时退回,要求办案部门限期整改到位,助推案件审查调查工作依规依纪依法,经得起时间的检验。2023年通过“乡案县审”的方式,共对乡镇纪委承办的9件案件进行了审核把关。
此外,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突出执纪工作“终点”,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原则,2023年,对受党纪政务处分的5名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同受处分人员当面交谈,以纪教人,以情感人,做到既耐心听取本人意见,又明确指出错误,使其消除怨气和不良情绪;与所在单位的有关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交流,侧面了解该人员受处分前后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督促单位采取多项措施对其关心,进一步放下包袱、解开心结,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祁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