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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上下内外”沟通协作!永德打造案件质量共同体
发布日期:2023-03-08 10:55:18    信息来源:永德

“文书使用不规范,立案呈批表填写不完整,违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还需补充相关人员谈话笔录。”近日,永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某乡镇自办案件进行审理时,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后再送审。

近年来,永德县纪委监委聚焦案件审理这一最后关口,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主动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乡镇纪委、委机关承办科室、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切实保障和提升案件质效。

对上抓落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结合案件审理工作职责使命,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找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绿美永德”建设的着力点。同时,围绕“国之大者”强化案件审理的政治审核把关功能,严肃审理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坚持深学习、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对工作中把握不准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向上请示,及时化解。

对下抓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强化全县案件审理工作联系指导。针对当前基层案多人少的现状以及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探索建立有益于整合审理力量、促进能力提升的案件审理模式,在开展乡案县审的基础上,不断打破固有思路、解决审理难题。推行乡镇交叉审理案件,每年乡镇纪委书记参与县纪委监委审理涉法涉诉案件1件、乡镇之间交叉审理案件1件,确保案审工作跃上一个新起点。同时,建立审理人才库,储备审理资源,夯实审理根基。

对内抓质量。恪守案件质量“生命线”,牢固树立事实为上、证据为王理念。完善审理室与审查调查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随时疏通“通篇文章”中的堵点、痛点。履行好审理部门的监督服务职责,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提前沟通、提前介入阶段。严格落实案件评查工作机制,从审理看执纪执法工作,不定期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借助“清风夜话”“每月一测”等学习载体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问题反馈、问题通报力度,不断增强工作的规范性、精准性,进一步提升整体办案质量。

对外抓协作。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配合,转变执法司法理念,摒弃惯性思维,与时俱进破解实践难题,更好地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严守监察管辖与司法管辖协调衔接的制度机制,确保法法衔接更为顺畅。充分发挥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联席会议作用,形成有效工作合力,确保所办职务犯罪案件诉得出、判得下,确保案件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不断强化反腐败工作合力,共同提高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量。(宝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