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审理案件时,一定要有较真精神,认真审视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是否有疏漏,材料是否全面,违纪违法的事实情节是否精准。”这是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负责案件审理的同志在案件质量评查会上所作的要求。
近年来,沧源县纪委监委严格案件审理标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从政治上看、政治上抓、政治上审,严格按照案件审理的“二十四字”基本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认真审核每一个事实、证据、程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疑难杂症及时查阅相关资料、加强同向交流学习,尽快突破案件瓶颈,形成工作合力,精准认定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确保案件质量。
该县纪委监委在案件审理和案件查办过程中,紧密围绕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贯通学习运用纪委工作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规,推行“强化领导和监督、提升案件质量、一线实战大练兵”三项机制,不断健全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核等环节相互制约、协同作战机制。
同时,注重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靶向刻画,充分结合被审查调查对象违纪违法事实,认真研究、仔细推敲,准确揭露其行为的本质特征和危害后果,真正将审理工作的政治监督功能实化细化具体化。既强化内部沟通,又加强衔接司法,从源头上狠抓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也是案件审理部门的立身之本,我们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案件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让办理的案件能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强化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监督,通过一线实战大练兵狠抓案件质量提升,深入拓展“室地组”联动路径,充分运用大数据、新媒体等手段,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杨泽民 方悄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