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公安干警,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执法犯法……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日,一场气氛严肃的处分决定宣布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在永德县公安局举行,近百名公安干警正襟危坐、认真聆听,零距离、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会上,县纪委县监委案审室主任宣布了对段某某的处分决定,县公安局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周健同志对段某某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并开展警示教育。
“教训是惨痛的,警示是深刻的,我们一定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坚决拥护县委的决定,重塑廉洁形象,扛牢主体责任,维护大局稳定,切实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我们会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防微杜渐,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县公安局负责人表态。
“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之公器、司法之利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然而,极少数公安干警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徇私枉法、执法犯法,产生了恶劣影响。大家要正确看待段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作为执法者,公安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算好‘政治、经济、权力、名誉、纪法、自由、家庭、友情、良心、健康’十笔账。”周健同志强调,公安机关要从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中警醒起来、铭记教训,严于律己,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以教育整顿的新成效、公安队伍的新面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没想到曾经的战友如今却成了违纪违法的反面警示教材,令人警醒,发人深思,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一定会引以为戒,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接受警示教育的公安干警纷纷表示。
近年来,永德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效,在宣布处分决定时,同步开展警示教育,让处分决定宣布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法意识,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余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