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凤庆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组分别到13个(乡)镇,对2021年7月至12月乡镇纪委办结的44个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推动案件质量监督“常态化”,助推乡镇案件查办工作依纪依法,高质高效开展。
按照《中共凤庆县纪委凤庆县监委案件质量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对问题线索排查、谈话函询了结件、初步核实了结件、立案审查的案件分别列出评查标准,以“二十四字”办案方针为标准,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执行、文书归档”等7个方面对照标准进行评查,看每个办结案件事实证据是否清楚、定性处理是否准确、程序手续是否完备合规、文书管理是否规范、处分执行是否到位。
并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乡镇纪检干部进行交流,听取基层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问,面对面答疑解惑,手把手进行现场指导,不断提升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提高案件质量。
“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主要围绕案件质量、案件时限、办案纪律、办案安全、案件规范等方面进行评查,对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据县纪委监委案审室负责人介绍,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办案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处分决定行文不规范等问题,将及时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业务培训,让基层纪检干部得到一次面对面、一对一的培训,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所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此外,评查组还对2021年案件评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对没有按规定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将对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层层压实责任。(李云 杨文静 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