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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7万余元 永德县一干部被处分
发布日期:2021-10-20 08:43:39    信息来源:永德

“29年来党给了我工作岗位,把我从一个普通的工人培养成为一名高级工程师,但我却被利益冲昏了头脑,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多亏巡察组的干部警醒了我,给我上了一堂严肃的思想教育课,让我深刻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性。”日前,临沧市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职工段某主动找到永德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深刻忏悔。

去年7月,永德县委巡察组进驻德党镇明信坝村开展对村巡察,帮助267位村民领到了期盼六年多的工资。

事情得追溯到2014年。当年4月,段某利用职务之便承揽某森林抚育项目,并聘请当地村民具体实施,事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77950元。后因中标方没有及时按期将工程款足额拨付给承包工程的公司,段某便将公司两次拨付的6万元工程款“保管”起来,打算等公司将工程款足额拨付到位后再一起兑付给村民。但是这笔钱一“保管”就管了六年多,直至县委巡察组发现问题后段某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将77950元农民工工资全部兑付给267位村民,并向村民们道歉。段某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组织处分我是应该的,由于我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才犯下这样的错误。虽然村民们原谅了我,但是这件事让我非常悔恨,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群众。以后我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为群众服务。”与巡察组组长谈心谈话后,段某说道。

“监督执纪问责始终是做人的工作,对受处分人员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其既认识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关爱,真诚认错悔错。”段某离开后,巡察组组长在笔记本上写下了巡察工作日记。(李光存 宝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