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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养命钱岂容侵吞
发布日期:2021-05-06 12:27:07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您好,您是洛党镇新峰村的张香吗?我是县纪委的工作人员,今天给您打电话主要是跟您核实一下被你们村农保员侵占的养老保险费退给您了没有?”

“我家总共被侵占了700元,都退回来了,现在我们自己用手机交养老保险费,再也不用担心被侵占了。感谢纪委的同志,不仅帮我们追回了钱,还特意打电话核实情况……”

农保员侵占村民养老保险费的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20年7月,云南省凤庆县纪委监委收到关于洛党镇新峰村支委委员、农保员字某光侵占村民养老保险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养老金是村民的养命钱,岂容中饱私囊?”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了由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红伟任组长的核查组,到新峰村了解情况。通过与被反映人谈话、询问举报件反映的被侵占养老保险费的村民、调取相关材料,核查组发现字某光利用代村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务便利将村民普某某、茶某某等人的养老保险费据为己有,违纪金额共计4100元。

至此,举报件中反映的字某光侵占村民养老保险费问题已经基本查清。那么,该案是否可以结案了呢?

“养老保险费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被侵占了又不能及时发现,很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我们仅仅调查了信访件反映的被侵害群众就发现字某光侵占了这么多养老保险费,那么,有没有举报人没有反映的其它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呢?”李红伟认为,监督不能局限于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而应该对字某光经手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核查组带领洛党镇有关部门逐一走访新峰村的参保群众,并通过农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对2012年以来286户566人养老保险费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发现有77人存在漏缴或少缴情况,共涉及资金10300元,均为字某光经手办理。

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凤庆县纪委给予字某光严厉的党纪处分,并将其截留、占用的资金如数退还给参保群众。

通过深入分析字某光侵占群众养老保险费案件中暴露出的监督盲区,凤庆县纪委组织各乡镇对村民养老保险费缴纳管理情况进行地毯式核查,并对农保员队伍进行甄别考察,对不适合承担该职责的及时予以调整。同时,在全县全面推进“新农保”手机APP网上缴费,对个别确实无法用手机缴费的群众,由各村农保员帮助缴费并进行规范登记,报镇社保中心备案审查。在每年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期间,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每周对收缴台账进行督查,镇社保中心对各村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半个月提醒一次,每月督查一次。县纪委加强对养老保险费等涉农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查纠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真正在正风肃纪反腐中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