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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反群众纪律、廉洁纪律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9-06-05 10:10:37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监委

近日,凤庆县纪委监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反群众纪律、廉洁纪律典型问题。

1.勐佑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员李绍林滞留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的问题。2016 年7月凤庆县民政局将11500 元补助金拨付到勐佑镇政府特设账户,但直到2018年4月优抚对象户李永华户向驻凤庆督查巡查组反映该问题,李绍林与财政所才于2018年5月通过农村商业银行将该笔资金发放到李永华等11名优抚对象卡中,由于李绍林工作失误致使该笔资金在勐佑镇政府特设账户滞留22个月。2018年8月李绍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新华乡白腊村副主任兼文书查天棚错报、漏报新农合造成部分群众因病就医时无法及时正常报销医药费的问题。 查天棚在2016年 10月至12月统筹负责白腊村新农合工作期间,责任感、责任心不强,导致该村2016 年新农合上缴时出现错报4户8人、漏报12户37人,造成部分群众在2017年因病就医时无法及时正常报销医药费的情况。2018年1月查天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小湾镇桂花村大中山村民小组组长杨廷华长期持有农户一折通并随意支取的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杨廷华长期持有村民董开明一折通、身份证及户口册,且在持有期间分20次从中取走50890元。除去董开明应向杨廷华支付兜底房建设费、二次搬运费等各项费用 44160元,杨廷华额外多取了5230元。2018 年 11 月杨廷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寺乡清水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刘红娟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7 年5月,刘红娟以清水村施金聪户是政府兜底户需要户口本、一折通复印件为由,将施金聪一折通收由个人保管,在施金聪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一折通中的惠民资金3100元分三次用于消费,施金聪多次催要未果,直到大寺乡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刘红娟才于2018年1月将3100元归还施金聪。2018年6月刘红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洛党镇水菜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吴绍军非法占有套取的美化提升项目资金问题。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时任洛党镇水菜林村支书的吴绍军,在协助洛党镇政府实施农村房屋美化提升项目过程中,虚假上报两户实施美化提升项目,非法占有套取的项目资金16000 元。2018年4月吴绍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诗礼乡牌坊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最康违反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的问题。2015年牌坊村“两委”将未退还农户的15500元建房押金违规用于冲抵出让集体所有茶山、鱼塘、初制所所得资金需交到诗礼乡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的不足部分,于最康作为主要负责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11月于最康侵占牌坊村河道采砂租金2000元,直到2018年7月才归还。2018年7月,于最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