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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四)
发布日期:2023-04-17 10:40:11    信息来源:永德

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助推“清廉云南”建设,永德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陆城,永德县永康镇忙笼村党员,2023年4月4日22:0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永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永德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