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5起党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肖永明,中共党员,临沧佤乡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2022年7月7日21:04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光荣,中共党员,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白塔社区芒法党支部党员,2022年7月9日21:1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