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赵艾门,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新华村党支部党员,2022年2月18日21:19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红星,沧源佤族自治县勐省农场振兴社区第二党支部副书记,2022年2月25日16:04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