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镇康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穆文祥,中共党员,镇康县融媒体中心干部,2021年12月29日12:46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段金春,中共党员,镇康县忙丙乡忙丙村忙丙三组村民,2022年1月3日20:47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周 丽,中共党员,镇康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退休职工,2022年1月4日19:57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镇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镇康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