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1-02 09:33:07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22201000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市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省纪委省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坚持把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学回信、见行动、办实事”等实践活动,监督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为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党的二十大召开后,市纪委常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集体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部署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实到具体责任、具体项目、具体措施、具体成效上,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临沧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充分发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牢压实。协助市委制定主体责任清单、谈话和约谈工作规则等制度,市委主要领导带头约谈党风廉政建设基本合格单位,以及巡视巡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单位负责人。市委常委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组织8县(区)、部分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市委常委会述责述廉。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有力。聚焦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围绕“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紧盯“三个示范区”建设重大项目,以及中缅印度洋新通道建设、稳经济促发展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专项纪律检查7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174个。聚焦疫情防控强化一线监督,督促“四方责任”落实,推动优化防控工作“二十条”“新十条”措施精准落实。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湖泊革命”开展专项整治,对河湖长制、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厕所革命等进行一线监督调度。派驻(出)机构紧盯各部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三重一大”决策等情况,精准全程监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监督全面深化。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探索运用“提级+交叉+统合”方式,高质量完成3轮对24个单位党组织常规巡察、9个省级及以下开发区专项巡察和8县(区)党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共发现各类问题1424个、移交问题线索31件,巡察利剑越磨越亮。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创新巡察反馈方式和问题处置方式,实行集中反馈和“一对一”现场反馈相结合,形成“问题线索边巡边移、典型问题清单移送、突出问题立行立改、面上问题跟踪整改”的问题处置“临沧模式”,全市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向更高层次迈进。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持续发力。深入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处置问题线索161件,督促职能部门整改问题598个,处理相关责任人432人。推动整治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校园食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2个“烂尾楼”项目全部盘活复工,12个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化解,督促清理违规租赁保障房1110套,查处医疗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47件,有效整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管理问题66个。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纵深拓展。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全面推广运用,群众关注点击达132万余次。加强对基层用权行为提级监督,全面复盘近年来反映村组干部的信访举报件1078件,精准筛查、靶向整治9类34个方面突出问题。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严肃查处一批村组干部肆意啃食集体资产、侵害群众利益等典型案件。常态化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立案查处8件8人,市县两级监委完成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精准纠治。紧盯“四个不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梳理53项监督重点,以蹲点调研、专项纪律检查、“红白榜”通报等方式,持续抓好过渡期专项监督,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56件25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8起76人。深入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监督,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延压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185起,督促整改问题161个,保障惠民富民政策资金落到基层、惠及群众。

四是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作风建设成效巩固拓展。以“小”见严纠“四风”树新风。协助市委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推动作风建设不松劲、不停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9件142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4件98人。扭住“小饭局”“小福利”“小特权”等风腐同源、风腐一体的问题,分季度分重点深层纠治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公款购买烟酒和名贵茶叶、收送礼品礼金、发放津补贴和福利等问题323个。“清廉临沧”建设迭代升级。按照有典型经验做法、有规范制度机制、有展示平台载体、有浓厚清廉氛围、有良好创建成效的“五有”标准,以一线调度、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的方式,先后在8县(区)召开推进会,创建“清廉单元”示范点76个。通过示范引领,以点连线、以线成网、以网覆面,带动各行各业清廉建设,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社会氛围。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深化。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通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反面典型案例3批6起。聚焦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惠企纾困政策落实和市场主体培育,开展专项监督治理,选聘122名特约监督员“揭短挑刺”“建言献策”,推动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完善企业服务专窗、设置“办不成事”窗口,受理问题线索109件、办结79件。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综合发力。不敢腐的震慑更加强化。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和领域,深入清理“污染底泥”“污染因子”。不能腐的笼子更加牢固。构建从案件查办到促进治理工作闭环,聚焦资金、资产、资源集中的部门,盯住管人、管财、管物等关键岗位,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坚持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37份,推动各级各部门在党的建设、权力运行、干部监管等方面建章立制72个。做实政治生态调研分析,对县(区)、部门政治生态精准画像,找准“病灶”、开好“药方”、系统施治。不想腐的自觉更加增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从政治上纯洁党性,从纪律上强化震慑,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贯通纪律教育、党性教育、廉洁文化宣传,分层分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498场次,公开发布审查调查等各类信息74期11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83批次,改造提升“临沧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拍摄“2·19”专案等系列专题片,《一杯清茶》《一缕清泉》等6部廉政微电影在第九届“亚微节”获奖。在中央级媒体刊发临沧纪检监察工作宣传稿件49篇、省级媒体刊发1082篇,全面展现反腐与发展互促共进的“临沧实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市纪委监委设19个内设机构,1个机关党委;2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2个事业单位。1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信息督查科、行政科3个科)、组织部(下设老干部工作科)、宣传部、政策法规研究室(下设法律顾问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下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至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28个派驻(出)机构(2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市监委留置保障中心、市纪委市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

市委巡察办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部门,纳入市委工作机构限额管理,设在市纪委(加挂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牌子),市委巡察办设2个内设机构,下设1个事业单位;市级设6个市委巡察组。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信息督查科。1个事业单位为:市巡察数据管理中心。市委巡察办和6个市委巡察组基本支出由市纪委市监委统一预决算。所属单位无。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6人。其中:行政编制2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无);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无)。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无,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17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71,231,449.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069,319.19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其他收入162,130.79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842,339.02元,增长32.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716,696.69元,增长32.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无;事业收入增加无;经营收入增加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无;其他收入增加125,642.33元,增长344.3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委机关工作任务不断增加,通过招考录用、遴选、选调增加了一些干部,因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支出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一是办案相关经费增加,为保障纪检监察任务的不断增加,大案要案查处经费增加。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基础建设,留置场所建设相关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2022年度支出合计201,616,027.25元。其中:基本支出44,308,649.52元,占总支出的21.98%;项目支出157,307,377.73元,占总支出的78.02%;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3,031,297.5元,增长85.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34,285.64元,增长11.96%;项目支出增加88,297,011.86元,增长127.9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无;经营支出增加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无。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委机关工作任务不断增加,通过招考录用、遴选、选调增加了一些干部,因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支出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一是办案相关经费增加,为保障纪检监察任务的不断增加,大案要案查处经费增加。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基础建设,留置场所建设相关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308,649.52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4,734,285.64元,同比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委机关工作任务不断增加,通过招考录用、遴选、选调增加了一些干部,因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支出也相应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980,505.42元,占基本支出的90.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28,144.1元,占基本支出的9.77%。年人均基本支出190985.5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307,377.7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8,297,011.86元,同比增长127.95%。主要原因是:一是办案相关经费增加,为保障纪检监察任务的不断增加,大案要案查处经费增加。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基础建设,留置场所建设相关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3,132,741.04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经费2,900,000元;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经费100,000元;2022年对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监督执纪执法检查经费100,000元;围绕“三个示范区建设”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经费1,000,000元;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及2022年各个节点的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经费300,000元;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经费200,000元;开展“烂尾楼”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经费286,843.73元;聘请特邀监察员经费100,000元;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经费700,000元;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经费500,000元;开展全市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监督监察工作经费100,000元;纪检监察办案经费18,500,000元;萧竹工作点、清华工作点及办公区谈话室日常运行经费6,680,000元;聘用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人员经费536,800元;开展粮食购销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费300,000元;综合资金其他收入210,033.29元;萧竹工作点(1812工程)工程项目专项资金92,783,800元;留置场所项目建设经费1,258,222.87元;市纪委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经费7,398,395.27元;2021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专项办案经费1,660,959.67元;1812工程项目二期经费21,692,322.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05,993.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上年相比增加92,823,368.21元,增长85.4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委机关工作任务不断增加,通过招考录用、遴选、选调增加了一些干部,因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支出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一是办案相关经费增加,为保障纪检监察任务的不断增加,大案要案查处经费增加。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基础建设,留置场所建设相关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9,172,63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比上年同期增加87,230,694.99元,同比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委机关工作任务不断增加,通过招考录用、遴选、选调增加了一些干部,因工作人员增加,相应的增加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支出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一是办案相关经费增加,为保障纪检监察任务的不断增加,大案要案查处经费增加。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基础建设,留置场所建设相关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发放在职干部人员工资,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会议费和水电费等;发放干部职工的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核算时绝大多数情况下均使用一般公共服务(类)来进行,此项费用包含了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已在前文进行描述。

2.教育(类)支出21,692,3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7%。比上年同期增加3,384,645.8元,同比增长18.48%。主要原因是:加强纪检监察基础建设,留置场所建设相关经费增加。主要用于萧竹工作点(1812工程)工程项目建设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32,57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比上年同期增加1,271,799.06元,同比增长40.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2,857,090.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比上年同期减少21,345.64元,同比下降0.74%。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变动。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3,251,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比上年同期增加957,574元,同比增加41.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教育(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元,支出决算为929,381.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56%。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49,565.66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91.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9,816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8.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816元,未发生外事接待。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元,支出决算为929,381.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49,565.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816元,年初编制预算时未预算公务接待费,因此无完成年初预算数比例。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专案增多,办案出差次数相应增多,且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车辆老化,油价上涨,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另外由于年初编制预算时未预算公务接待费,执行过程中产生公务接待费,并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调整为79,816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5,662.12元,下降18.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562,068.62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2,242.5元,增长7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836元,下降6.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购入两辆7座商务车,今年未发生购车支出,故公车购置支出减少。二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未发生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未发生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办案、专项纪律检查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其中:未发生外事接待),接待人次786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未发生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8,144.1元,比上年增加336,968.06元,增长8.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务交通补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3,505.6元,印刷费7,157.07元,电费97,660.33元,邮电费33,368.89元,差旅费239,005.92元,会议费41,900元,培训费134,254元,公务接待费66,667元,劳务费3,390元,委托业务费2,400元,工会经费177,073.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967.9元,其他交通费2,307,432.1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8,362.0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临沧市监察委员会资产总额342,847,706.71元,其中,流动资产98,618,439.27元,固定资产4,456,521.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在建工程239,772,745.36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无(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180,676.14元,增长17%。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6,205,460.71元,下降44%。固定资产增加1,187,821元,增长11%。在建工程增加127,547,441.04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2022年货币资金减少,新购置一批办公设备,萧竹工作点(1812工程)工程项目逐步完工验收,相应在建工程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置换车辆3辆,账面原值658,288元;报废报损资产无,本年无实现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实现资产使用收入。(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1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1,1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1,1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注:本部门预算绩效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设置相关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但我单位属于政治机关,开展的主要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腐败工作不设指标,不设任务,不适宜定量考核,工作事项均涉及国家秘密,暂不适宜推行绩效考核。)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00007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