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发布日期:2017-01-26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7年1月25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7年1月25日在临翔举行。出席会议的有,市纪委委员33人,列席206人。
  市委书记杨浩东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尹向阳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直面现实、充满自信,展示出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坚强无畏的政治勇气、坚韧不拔的政治定力,蕴含着深沉执着的信仰信念、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具有深刻思想性和强烈感染力。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刻阐释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指明了努力方向。陈豪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和善作善成,在构建云南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上久久为功,步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杨浩东同志在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贯彻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了工作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科学、系统、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全会认为,2016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职责定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党内监督实现全覆盖,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发挥,不敢腐的震慑效应得到强化,以学习教育促进队伍自身建设,纪律检查工作迈出新步伐,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提出,2017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全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使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充分发挥好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作用。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把管党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在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经济社会生态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强化党内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防治,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规范。完善监督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第三,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持续传导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方面,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勇于铁面问责,曝光典型问题,让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
  第四,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紧盯“四风”新动向,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充分利用新媒体,拓宽群众参与刹风整纪的渠道。坚定文化自信,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第五,深化标本兼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突出监督执纪的特点和重点,盯紧“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反面教材作用。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扎实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抓实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环节,推动“四种形态”的实施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六,压实基层责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健全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机制,建好用好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全面落实、精准脱贫成效真实可靠,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第七,聚焦中心任务,强化巡察和派驻监督。不断改进巡察的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主动认领责任,狠抓整改落实。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切实发挥好“探头”的作用。
  第八,坚守职责使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作为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做对党忠诚的卫士、个人干净的模范、敢于担当的先锋。把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考验。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交上让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