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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关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6-09-12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2016年9月1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报告客观总结了过去五年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肯定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既符合上级要求,又符合临沧实际,对全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认为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加强党章党规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进一步筑牢拒腐防线;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风建设明显转变;坚持挺纪在前,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教育在先、惩处在后,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腐败蔓延势头得到遏制;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从严从实教育监督管理,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大会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市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期、决胜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做好全市各项工作、建设大美临沧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确保中央、省委、市委政令畅通。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讲政治,增强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要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要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发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要严格纪律审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压实基层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党内监督,积极探索有效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勇于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锐意创新、铁面执纪,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临沧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