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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发布日期:2018-02-03 07:30:00    信息来源:市纪委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8年2月3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

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于2018223日在临翔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1人,列席245人。

市委书记杨浩东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届中央纪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李光辉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届中央纪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科学分析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完成伟大事业必须靠党的领导,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讲话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内涵丰富、切中要害,展现出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顽强意志品质、强烈历史担当,诠释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不改、矢志不渝、自我革命、砥砺奋进的政治品格和革命精神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陈豪同志在省纪委十届次全会上的讲话,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杨浩东同志在市纪委四届次全会上的讲话,贯彻了十届中央纪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次全会精神, 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担当,把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一项一项抓实抓好。

全会认为,2017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抓好中央巡视云南“回头看”和省委巡视临沧反馈意见整改,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强调,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管党治党重要力量,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要求,立足新常态下临沧发展的“三个阶段性特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确保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构建临沧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全会指出2018年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巩固深化拓展中央巡视云南“回头看”和省委巡视临沧整改成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二,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快工作融合,推动改革持续深化,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第三,要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聚焦“三类重点人”,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强化防逃追逃追赃。建设覆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第四,要坚决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开展纠正“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着力在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从严执纪,着力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重点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

第五,要擦亮利剑,织密巡察监督网突出政治巡察,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巡察,探索开展县(区)交叉巡察,建立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狠抓整改落实,提高巡察质量。

第六,要强化党纪约束,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坚持挺纪在前,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

第七,要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廉洁扶贫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恶涉黑“保护伞”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机制,完善五级联动信息化平台,加强督查督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第八,要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曝光典型,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在基层。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强化监督职责,确保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第九,牢记职责使命,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认真践行“五个过硬”要求,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临沧作风,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实施“强基固本行动”“能力提升行动”“作风深化行动”“阳光纪检行动”,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全会号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临沧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