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6日至5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国资委)党组(党委)开展了巡察,归口巡察了临沧腾丰经济开发公司、市县乡企业开发公司、市华旭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步开展了减税降费专项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党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财政、国资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集体研究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报告、财源建设、预算绩效管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总结全市财政、国资“十三五”工作,编制完成2020年至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研究提出“十四五”工作建议,将财源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重点内容,坚决将党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修订印发《中共临沧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行为,严格按规则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党组会议资料管理。
(二)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财源建设,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加强税费征管,加强分析研判,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控非税占比;加强和完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合理安排支出,提高收入质量和地方收入统筹能力,全力争取上级支持,逐年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建立债权债务责任追究制,加强财政风险意识,避免新增挂账,防止新增债务,进一步明晰债务主体,分年度逐步消化历史欠账;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和对专款拨付的督促力度,充分运用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对直达资金开展日常动态监督和专项检查,督促指导8县(区)财政部门加大对欠拨教育卫生财政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截至2020年11月末,已督促各县(区)拨付欠拨教育资金5.36亿元,拨付欠拨卫生资金2.08亿元。二是印发《临沧市市级预算绩效共性指标体系(试行)》,实现部门(单位)指标填报标准统一、内容规范;印发《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临沧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培训和再评价工作方案》,组织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培训和绩效再评价工作,印发《关于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培训,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市2019年至2020年八县(区)各预算单位涉及的近65亿扶贫资金(含整合资金)进行再评价,组织完成第三方中介机构再评价工作和实地调查核实;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完成对市本级3个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不同部门(单位)的10个重点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三是运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和“临沧市政采云电子卖场”等平台,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由采购人通过系统进行政府采购行为,市级财政部门落实事中、事后检查责任,严格杜绝采购人超标准采购、采购方式审核把关不严、化整为零等采购行为。四是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管理的紧急通知》,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适时监控扶贫资金收支动态,截止2020年11月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7.647亿元,支出率94.94%,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出15.85亿元,支出率88.88%,达到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考核要求;加强2020年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按时按质完成了全市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和调整方案;印发《开展扶贫资金“账账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流程;印发临沧市乡镇财政所《岗位分工》《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原始凭证规范化管理规定》《对账制度(试行)》《印鉴印章管理使用制度(试行)》《公文管理制度(试行)》《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加强乡镇财政工作规范;将中央层面42项、省级层面25项和市县本级安排的扶贫资金全部纳入动态监控系统,督促县级公开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及时开展报告编制工作,于2020年7月份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上报到省财政厅,9月份按省厅要求完成相关数据修改工作(共报告1033个预算单位,其中市级108个,县区925个)。六是市国资委正在修改完善“华旭房地产公司、华旭物业管理公司”关闭注销方案,协调解聘人员补偿费及社保费等相关问题。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对接沟通,正在办理孟定绿叶富氧纯净水厂债权债务核销事宜,正在对接畜牧技术推广中心资产划转相关事宜。经报市政府同意,市国资委于2020年10月29日印发《关于印发四户市管企业公司章程的通知》明确了4户市管企业公司章程,印发《临沧市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临沧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目前,已完成64户企业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工作,正在开展审核工作,审核结束后继续推动划转资产工作,待市委配备齐全四大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后,即可开展工商登记注册、挂牌成立等工作。
(三)关于“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与临沧市发展改革委、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等部门联文印发《关于做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加强沟通协调,分别于2020年8月、10月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跟踪政策实施动态,加强对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共享,统筹谋划推进全市减税降费工作。二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减税降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和党组会组织学习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经济运行的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等内容。三是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跟踪分析评估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局党组集体研究年度预决算时,深入分析减税降费措施对企业税负、财政收入变化情况等方面的影响,认真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四是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推进会上集中对参会人员进行政策宣讲辅导,编制《2020年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印发各县(区)和各企业;于2020年11月18日在企业财务培训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减税降费和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对参会人员进行政策宣讲辅导和解答;持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于2020年10月27至2020年11月15日组织全市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重大政策措施财政工作综合检查。五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各级、各类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县(区)财政局、各部门审计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及时调整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度分别在第九次、第十八次、第二十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次。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与财政、国资工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特别是加强对财政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研判,2020年已按季度开展分析研判,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报告。国资委党委不定期深入市属企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于2020年10月26日至30日在开展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时,对各国有企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同步进行了督促检查。四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加强工作汇报材料审核把关,按要求每季度向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按季度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机关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高机关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开展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印发《关于机关各支部换届提醒的通知》,提前谋划2021年5月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严格按程序在局机关发展2名入党积极分子,按要求进行电子档案全纪实,做好党员发展相关材料的收集归档;国资委党委于2020年7月15日至17日举办“临沧市国有企业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邀请市委组织部干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举办“入党积极分子暨发展对象示范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了专题培训;按质按量如期完成2020年下达的45名指导性计划,认真摸底调研,精心分析研判,慎重提出2021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报市委组织部。四是对机关各支部党员积分评定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员积分评定标准,进一步规范党员积分评定工作。五是完成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全面清理工作,进一步严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六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对党员教育管理的思想认识。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党员领导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认真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相互批评意见清单等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发回重写,在会上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批评与相互批评。二是针对巡察以及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成机关7名干部职级晋升,启动新一轮职级晋升程序,加快机关公务员超编消化,补充公务员工作力量到行政科室。二是按照组织程序完成2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选派年轻的机关公务员到挂钩村驻村锻炼,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三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程序不规范问题、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不规范问题2个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相关文书档案的制作和归档。四是2020年11月27日,国资委第八次党委会议研究了《临沧市国资委关于市属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有关事项的请示》,说明重新报送理由后,报市政府审批。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评工作的通知》,于10月26日至30日深入企业实地进行考核,2020年11月27日,第八次党委会议研究了《临沧市国资委关于2019年度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有关事项的请示》,正在梳理汇总考核评价结果。五是2020年共争取到8个到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名额;组织1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事业类选拔,经笔试进入面试;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参加云南省第一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选拔,其中1名考生被录取为培养项目学员;组织1名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参加云南省第二期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项目选拔,相关资料已按要求上报;加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宣传力度,组织会计人员参加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初级合格568人,中级合格79人,高级合格1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目前,初级报名1500余人,高级报名4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截止2020年11月底,财政局党组召开会议6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国资委党委召开会议3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完成对2020年度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严格落实《临沧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截止2020年11月底,针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对13名干部存在的35个问题进行约谈教育;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会前学习、干部职工大会学习、党员大会学习等形式,经常性开展学习宣传教育。二是印发《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时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究安排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清单要求落实每年与分管科室(中心)和联系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三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再梳理,严格审核把关,实现内部机构、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共梳理内部机构廉政风险25个,评定高风险等级20个、中风险等级5个,查找风险点85个,制定防控措施110条;梳理个人岗位86个,评定高风险等级55个、中风险等级27个,低风险等级4个,查找风险点202个,制定防控措施262条。四是组织开展市属企业内部防控风险排查全覆盖和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人员廉政档案全覆盖;在市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中明确设立党委及纪委或设立党支部及纪律检查委员,明确设立监事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监督体系。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有关津补贴、奖励的法律政策规定,对违规发放的共58.229301万元津贴补贴收回上缴纪委专户。其中:市财政局(国资委)共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及奖金总额53.483301万元,涉及147人,华旭公司共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及奖金总额4.416万元,涉及9人。二是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接待前审批,接待后按要求报账,做到一事一结。三是组织专题培训,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严格按要求上缴单位非税收入。四是组织专题培训,加强对政府采购管理政策学习,严格执行临沧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党组会研究的大额开支均由政府采购管理科人员列席把关。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支出审批,修改完善《费用报销审批表》,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减少现金使用,严格执行工会资金相关管理规定。二是对华旭公司“跨期报销费用”问题进行核实并督促整改。三是对华旭公司“转借大额资金”问题进行核实并督促整改。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差旅费管理的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出差报销范围、交纳伙食费有关要求等。五是启用《会议经费预算审批表》、《会议经费结算单》、《培训经费预算审批表》、《培训经费结算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机关会议、培训费用结算程序,进一步完善财务原始凭证,严格将合同、预决算、验收材料等作为原始凭证入账。六是完善公车维修报修审批和费用报销制度,公车维修时,如实填写《临沧市财政局机关车辆报修单》,维修费用报销时,必须提供《公车维修报销审批表》。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一)关于“审计整改工作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按照规定设置预备费。二是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建立审计问题整改清单和台账,逐一逐项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及时向审计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截止2020年12月10日,审计发现涉及财政的13个问题已整改并公示。
(二)关于“意识形态巡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巡视整改事项,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整改,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和研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47847;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538号临沧市财政局(国资委),邮编:677009,电子邮箱:lccz2147847@163.com。
中共临沧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