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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1-26 11:26:1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7日至5月22日,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为期 36天的巡察“回头看”, 2020年9月17日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当前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各联系党支部开展了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和专题辅导培训,在全局系统全面掀起学习新高潮。二是局党组书记对全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辅导,制定下发《临沧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要任务分解方案》。三是以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会、“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是认真学习了贯彻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持续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整改落实、督促指导等工作,以显著的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全年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局务会议、专题会议、“三会一课”等形式,全面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云南时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做到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及市纪委监委等相关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共召开党组会议29次、局务会议12次、专题会议53次,研究重大事项125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国家安全、扫黑除恶治乱、平安创建等工作全面落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组织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等一批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研究“三农”政策,提供了决策依据;牵头草拟了《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农民职业化的意见》等一批市委、市政府文件;统筹做好产业扶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绿色食品牌等全市重点工作,提炼总结4个典型经验,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2篇学习文章分别被“学习强国”、中央党校采用。目前,这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理解不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经常抓、抓经常。二局党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党组书记杨树林同志专题听取了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各分管领导深入分管站所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宣讲和辅导培训,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如10月25日,局党组成员杨世平同志到分管的市专业技术推广站等8个单位集中宣讲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四是大力弘扬农科文化,组织学习宣传“时代楷模”朱有勇院士先进事迹,用朱有勇院士“把论文写在大地上”的典型案例推动科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服务农民群众,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教育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讲奉献、比贡献、创佳绩”活动。邀请朱有勇院士到临沧作了一次专题讲座,组织局属党员干部和科技人员共67人参加教育引导农业农村系统干部树立看齐意识,以道德模范为榜样,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立足岗位、无私奉献、树好标杆。认真做好宣传,切实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年内,共发布各类农业信息603条,其中向市委、市政府推荐上报信息278条,被采用57条,被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云南网、临沧日报等各大媒体采用41条。这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关于“监管缺位失责”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精神,按照“合理分权、相互牵制、有效管理”的原则,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好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市甘蔗技术推广站、市植保植检站、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4个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了职工借款清理核查工作,查明“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构成情况,分析形成原因,提出了具体整改化解措施,对清理核实的职工借款,已全部完成催收;收回了永德正兴牧业公司借款100万元;临翔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借款3135.34元,对挂账时间较长无法收回的单位借款,正在通过法定程序予以清理。三是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已完成质检中心工程结算审核和项目决算审计,按工程结算审核和项目审计结果,确认资产价值,结转“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已完成农业推广大楼竣工结算审计,按工程结算审核和项目审计结果,确认资产价值,结转“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四)关于“履职尽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对各县(区)土地确权颁证、“两区”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年内全面完成土地确权颁证、“两区”划定等工作,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止2020年12月底,“两区”划定工作已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进度加快。二是加快推进《临沧市农业农村“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研究上报了一批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项目、农业农村专项债券项目,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研究上报了一批落实十届省委十一次全会精神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级规划盘子,加快改善我市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状况。加强农业招商引资工作,优化招商环境,做好招商服务工作。以甘蔗全程机械化、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为重点,着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成立了中药材产业创新联盟,加大对中药材、水果、蔬菜、肉牛等重点产业的科技创新和支持保障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成果的引进吸收转化利用。成功引进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到我市投资发展肉牛产业,耿马县勐撒肉牛养殖场已于12月8日开工建设。三是指导各县(区)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力度,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全市累计创建各级示范社198个,其中: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2个、省级示范社67个、市级示范社69个,县级示范社50个。累计创建家庭农场达1051家,累计认定各级示范家庭农场33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5家。四是按照相关行政执法要求,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增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科,进一步加大农业生产资料、农业安全生产、农业环境资源保护综合执法监督和澜沧江库区网箱养殖、非法捕捞整治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县(区)抓好落实。五是围绕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思路,抓实“一县一业”示范县、特色县创建,确保示范县保位、特色县晋位、其他县争位;加快推进绿色发展,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工作,形成一批“临系”、“临农”绿色生态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临沧坚果”被认定为第四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凤庆核桃”“双江勐库大叶种茶”被认定为第二批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有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8个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云南双江勐库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博君”熟茶获评2020年云南省“10大名茶”。凤庆、双江“一县一业”示范县和永德、耿马“一县一业”特色县创建稳步推进,开展了市级名品名企、职业农民评选活动。六是持续统筹产业扶贫和定点扶贫工作,落实好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做好产业扶贫动态监测和项目监管,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顺利通过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七是认真落实各项关心关爱职工政策,主动与人社部门对接联系,积极落实部分单位接触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政策,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关爱政策。严格执行农业系列职称评定相关政策规定,充分激发科技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目前,这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永德正兴牧业公司借款100万元已于11月20收回。二是市幸福农场改革问题。市幸福农场债权债务化解方案已上报市政府研究,待市政府研究批复后尽快推进改革工作。三是对农技推广大楼验收问题。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已完成对农业科技推广大楼竣工决算审计,大楼及其附属工程已结转“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管理。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党组班子带头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带动和督促局机关党委、局属各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指导各分管单位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做到点评有特点、有案例、有辣味。近期将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向党组书记进行述职。三是认真开展好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把好方向关、标准关、程序关和责任关,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年内,完成新发展党员2人、转正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人。目前,这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并加强了档案痕迹管理。二对上级安排的阶段性工作需要抽调干部参与的,工作完成后及时返回原单位。三是结合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及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进行了优化调整,推动非领导职务干部与领导干部分工有机结合。目前,这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党组班子带头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到直面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党组班子成员向党组书记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党组书记及时跟进督促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年内,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12次,各党支部书记讲党课48场次。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工作,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内审组对局属单位开展财务大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坚决杜绝财务处理不规范等情况发生。责成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对2013年至2015年存在大额现金存银行、现金日记账余额大等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并进行了账务调整。三是认真抓好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找准廉政风险点,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筑牢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对全局系统的廉政风险排查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对廉政风险等级定位不准的成效进行了评定。四是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开展好讲党课活动,党课内容要结合新形势要求及业务工作,做到学以致用、指导实践。目前,这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已对2018年12月购买土特产进行了情况说明,违规资金已收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已对2018年12月支付《临沧农业》稿费4460元作出了情况说明;2018年—2019年存在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及奖金的部分局属单位及时收回了违规资金。三是部分局属单位在2018年—2019年违规购买和超范围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实,及时收回违规资金。四是对部分局属单位违规多报差旅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实存在多报差旅费情况的进行了清退。五是对部分局属单位超标准公务接待进行了调查核实,违规资金进行了清退。局属单位所有涉及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已整改完毕,违规资金已于10月19日至11月12日全部转入市纪委账号。

(三)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廉洁风险等级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已对2020年1月支付电费4430.69元、3月支付水电费11224.74元在“其他应付款”核算和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019年科目明细帐在“其他应付款”列支教材费30299.82元的情况作出说明,已按照相关规定调帐处理。二是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对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42.57万元和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补贴资金48.56万元,已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正在加快项目实施。三是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无领导审签支出资金情况已作出说明,经认真调查核实,不存在违规支出情况,已要求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分管财务领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单位资金支付安全。四是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等丧定位已对公业务费用转入个人账户情况作出说明,经审核,不存在违规支出情况。已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和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的学习,严格管理遵规执行,严禁将对公款项直接支付个人。目前,这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关于“违规收取费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局计划财务科对2018年3至12月违规收取下属单位后勤保障费13.6万元为保障全局大院卫生绿化等费用支出。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对2019年至2020年2月违规收取卫生费6.66万元(2019年收取5.57万元、2020年2月收取1.09万元)为收取单位管理的两个家属院(小区)住户的卫生、垃圾清运及安全管理费用,因当时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收缴的卫生费等无处存放,纳入单位账户管理,统一收支并定期向住户公布资金使用情况,下一步将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交由业主委员会管理使用。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五)关于“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已对2013年至2019年资产出租收益364.56万元直接用于偿还债务问题作出情况说明:2013年至2019年资产出租收益364.56万元为企业账户收益,用于偿还原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欠临翔区农业银行和临翔区农开办等相关债务。现正在办理企业身份经营性资产将脱钩划转等相关工作。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用灵宝酒店及附属房屋场地等2009年至2023年房租收入直接冲抵农业推广大楼建设工程款360万元问题,因资金数额较大,时间跨度长,整改难度大,正在整改中。二是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19年应缴国库款科目明细帐年末余额12061.69元、利息收入1564.9元,已及时上缴国库;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2019年6月、11月房租收入4.2万元,扣除税费后也已及时上缴国库。已对相关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了。

(六)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市农业技术推广站2020年2月支付玉米新品种测试费1万元已取得发票入账;市种子管理站2019年12月付诚泰保险公司公务车保险费2923.5元,也已取得税务发票入账。二是局计划财务科已对2020年3月支付运输捐赠茶叶物流快递费2.8万元错记入“差旅费”进行账务更正调整。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已对收取出租房、职工住房水电费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规范处理账务。三是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已补附2019年1月培训费2360元的出差审批单、培训方案等明细单据;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已补附2019年7月付49人普通中专助学金4.9万元花名册。四是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加强出差管理,严格出差审批。要求财务人员严把审核关,对差旅费报销中未附出差审批单或出差审批不规范的不予报销。目前,这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49382;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202号;电子邮箱:lcsnyjrsk@163.com。

                                    中共临沧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