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审计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纪委办公室就临沧市审计局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问题
市审计局于2020年4月24日对我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相关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2019年末应缴未缴财政利息收入22078.90元;二是发票名称不统一。
二、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临沧市审计局关于临沧市纪委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相关事项的审计决定》临审决【2020】4号决定书,市纪委办公室立即进行了整改落实。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2019年末应缴未缴财政利息收入22078.90元的问题。我单位已于2020年7月1日按要求上缴财政。
2、发票名称不统一的问题。我单位在收到决定书后,并在单位短信平台上提醒,涉及报销发票的名称统一用单位全称。
通过这次审计调查,我们将加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学习新知识、新法规、新制度,并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最新的财经法规,开阔视野,更新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中共临沧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