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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7-20 10:49:38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6日至9月2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2月2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着力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立即办、迅速办。二是健全完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长期机制,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实行台账管理,限时办理、跟踪问效,确保行动迅速、落实到位,反馈及时。三是通过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的重大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迅速推动落实。今年1月15日,市委四届六次全会闭幕后,我局迅速在党组扩大会、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紧密结合人社职能职责,于2月7日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办结时限,定期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有成效。四是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3次会议精神和临沧市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列入党组会议学习内容,结合人社领域扫黑除恶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制定《2020年人社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方法路径、时限要求和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推进人社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二)关于重要领域改革和重点工作推动不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重点工作限时办理机制,对上级安排部署的重要领域改革和重点工作任务限时办结,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单位等,提高可操作性。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因重要领域改革和重点工作不落实、推动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启动问责程序。三是总结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经验做法,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调研有关工作的通知》,局党组班子成员每年针对重要领域改革和重点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确定调研主题,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解决思路、措施,确保重要改革事项和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制定下发《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降费减负相关业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建立相关退费台账,加快工伤保险费清退进度,截至2020年4月,已退费3383户328.17万元,做到了“应退尽退”。五是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在省级下达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自加压力,适度提高我市工作目标任务,着力提高全市人社工作质量,努力争先进位。六是定期下发《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县(区)社会保障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的通报》,召开“临沧市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暨业务培训会”,督促指导县(区)加大沪滇劳务协作工作推进力度,加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截至2019年12月底,结余资金已基本用完,剩余的0.43万元结转到2020年继续使用。

(三)关于牵头推动和监督指导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加强对人社干部职工教育引导,切实增强履职过程中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监督指导意识。二是进一步健全人社监管领域风险点分析研判及排查机制,组织开展人社领域“风险排查防控月”活动,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及防范措施,常态化开展人社风险分析研判及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努力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制定了《临沧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并已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2020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管理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区)、市直各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进行公开招聘引进,进一步加强对公开招聘程序、资格审核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堵塞漏洞。四是开展全市“以工代技”人员退休政策及待遇执行情况专项清理纠治工作,针对不同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目前涉及的91人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五是牵头组织由人社、教育、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对市直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预算外发放津补贴的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积极研究探索规范管理机制,起草了有收入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实施办法,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六是结合实际,研究下发了《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的通知》《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退休(退职)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管理,对工资软件审核功能进行了加强和改进,严把待遇审核关。七是认真组织开展人社政策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家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人社政策的知晓率,组织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一系列政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经办人员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和相关责任制落实缺位错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党组班子领导能力和政治责任感,强化规矩意识和程序意识,更好发挥党组在本局的领导作用。二是严格落实《中共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制度。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事项清单》并严格执行,杜绝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等重大事项决策缺位错位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强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研究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调整充实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小组,完善分析研判机制。党组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以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管领导每季度组织分管领域人员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制定支部联系服务党外干部制度,支部党员“一对一”服务党外干部,了解掌握党外干部思想动向。按季度下发《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要工作提醒登记表》,督促班子成员、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认真抓好落实,按季报送落实情况,推动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有力有效开展。五是强化理论武装。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在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党员和非党干部及时下载安装使用“学习强国”APP,并将学习积分纳入年度评先评优考核内容。建立“学习强国”学习积分通报制度,对未按要求开展学习的党员和非党干部进行及时提醒。2019年底,党组织对未按要求完成学习积分的3名在职党员和1名非党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截止今年4月15日,我局“学习强国”使用及积分情况在市直部门中排名为第11名。

(五)关于行业扶贫和部门帮扶工作不坠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党组成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脱贫攻坚“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理念。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市高质量脱贫的实施方案》《2020年全市人社扶贫工作要点》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跟踪问效,确保人社行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三是于5月8日召开了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全市人社扶贫形势和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部署打好全市人社扶贫总攻战有关工作,确保在脱贫攻坚普查工作中,人社扶贫干净清零、全面交账。四是全力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化水平,开发了“沪滇劳务协作临沧市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系统”,全面摸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础信息,积极发挥人社部门牵头作用,健全完善从宣传动员到培训、输出、服务、保障全链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构建了“三门”一站式劳务输出工作体系,着力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多渠道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创建就业扶贫车间75个,大力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10020个,截至2020年4月,已有组织转移输出44.1万人,全市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大幅提升,得到了省委王予波副书记的肯定性批示。五是加大定点帮扶工作力度,选派精干力量担任驻村工作队,2019年11月以来,分2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开展“转走访”活动,春节前组成慰问组深入挂钩村走访慰问挂钩村困难老党员、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年初,与班洪乡党委书记、驻村工作队共同研究2020年的定点帮扶工作,制定年度“转走访”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农户家中走访。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的有关规定。截止5月底,局党组召开会议2次,专题研究局机关党委换届工作及局党组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筹备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和党务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等有关事项。二是持续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报备机制,各党支部每季度向机关党委上报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统计表;建立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报备和支部委员补选提醒机制和支部工作常态化检查机制,规范支部党建工作。三是党组成员深入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纠正自我批评不深不透,批评他人辣味不足的现象,党组成员在开展谈心谈话时,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做到把班子问题谈透、把本人问题谈透、把对方问题谈透、把产生问题的原因谈透、把改进措施谈透,坚决杜绝泛泛而谈不聚焦、只谈工作不谈思想,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四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按规定组织召开2019年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同志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提醒教育的目的。

(二)关于违规选调选任科级干部,形成痕迹资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了解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关心重视干部队伍建设,2019年10月及2020年3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分2批开展了10名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3名科级领导轮岗交流工作,及时配齐配强科级领导干部。三是在选调干部时,严格在人员编制和科级职数限额内开展选调补充人员工作,坚决杜绝超编制、超职数选调干部的现象发生。四是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按照选人用人有关规定的程序印制填写相关表格资料,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形成完整的选人用人档案资料,并做好归档管理工作。五是在有空编、有职数的前提下,按照“五湖四海”的原则,通过选调、分流等方式,考察调入了2名年轻干部,逐步扭转我局干部老龄化的局面,进一步优化人社干部队伍结构。

(三)关于机关党建台账资料严重缺失,归档混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党委书记每半年听取各基层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1次,每年至少带队检查各支部党建工作1次,局机关党委建立工作提醒机制,常态化指导、检查支部党建工作。二是举办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重点对局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党建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本局党务工作者到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观摩学习,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及日常台账资料的管理工作。三是不断巩固规范化建设达标成果,督促指导各基层党支部继续巩固和提高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果,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对标对表切实抓好各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搭建平台,建立机制,组织各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交流学习,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二是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责任清单,按季度下发《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要工作提醒登记表》,班子成员、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并对标对表抓好落实。三是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紧密结合岗位风险、个人特点,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提醒谈话,并由机关党委和纪委牵头对谈话内容进行检查,确保谈话“红脸”“出汗”。四是组织开展“风险排查防控月”活动,要求各县区、各科室认真开展风险排查。对科室上报的风险点、风险等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准确查找风险点,科学评估风险等级,杜绝出现风险点、风险描述、风险等级确定不精准等情况。3月30日,组织召开一季度廉政风险分析研判汇报会,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五是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理人社干部职工,该约谈的约谈,该批评教育的及时批评教育,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六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方式,持续正风肃纪,筑牢风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七是党组班子成员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研究制定党组会议议事决策清单,杜绝超职权、超范围研究使用资金。八是及时注销圆润公司、人才市场,结余的104.7万元资金按规定全额缴入财政指定账户。使用圆润公司资金支付机关食堂建设款16.6万元的问题,鉴于资金已形成设备资产,且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机关食堂规范管理问题,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按要求整改落实。使用人才市场及圆润公司资金支持挂钩村建设37万元的问题,因均已用于脱贫攻坚无法退回,已向巡察组说明情况,并坚决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二)关于公共权力“部门化”“灯下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教育力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人社领域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和管理,合理分配政策资源,做到公平、公正。二是注重对内部工作力量的“挖潜”和整合,进一步严格本局内部申请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审核评估,消化了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3名,目前,全局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为6名。三是对享受劳动保障监察岗位津贴和信访津贴人员进行梳理,对不符合享受的3名人员已停发岗位津贴。四是对市级有收入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开展了调研,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规范管理的办法措施,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政策执行情况清理和规范工作。

(三)关于政府采购事项繁多缺约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和相关经办人员认真学习2020年临沧市政府采购目录。二是建立健全《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对未按程序报批同意的采购事项一律不予采购。三是加强和规范自行采购项目的流程管理,成立采购小组,在询价的基础上,建立采购项目再报价或公开竞标评标的环节,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管理。在今年进行办公区修缮改造时,成立了招投标工作小组,发布了邀标公告,并邀请市住建局的专家参与评标工作,杜绝采购事项缺乏约束等不规范的现象发生。

(四)关于违规向下属单位转嫁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支出机关各种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具体实施办法,树牢从严管党治党,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列支资金,严禁超范围使用支出专项资金。三是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到大额资金支出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应由机关承担的支出由机关全额承担,杜绝摊派下属单位承担的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分管就业的副局长驻县开展人社行业扶贫期间到市就业局报销的2.7万元差旅费,已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清理退还市就业局。五是对就业局一名干部在圆润公司报销大理培训的差旅费,已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清理退回指定账户。六是对使用就业中心小额贷款奖补资金作为办公经费、用于挂钩村扶贫和工会活动,支付机关广播体操比赛服装费、从市职业培训鉴定协会经费中列支印制费,以及将获得的各类奖金补助到食堂等问题,党组已进行深刻反思,查找问题根源,并着力加强和规范资金合规使用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发放各类奖金、补助、慰问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具体实施办法,树牢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识。二是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本局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信息工作制度、干部职工及家属看望慰问制度等进行梳理,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条款项目进行修订完善,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各类奖金、补助、慰问金的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发放的先进工作者奖金、安全行车奖、信息宣传奖、年度各类奖金和儿童节慰问金进行全额清退,涉及资金195752.13元,已按规定缴入市纪委指定账户。四是因前期所发放的考务费涉及面广,无法清退,已说明情况,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发的《云南省人事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按照规定的对象、支出项目和标准发放人事考试考务费。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购买食品和报销会务费、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了《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制度》《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和规范公务接待、办会、差旅费报销等工作。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市级出台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三是在新修订的《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事前审批流程和事后报销要求,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不符合规定的、审批单据不齐全的、开具发票的商店与实际购买物品不相符的,以及超范围、超标准会议费,一律不予报销。四是在财务管理制度中增加会务组织管理相关板块内容,严格按标准安排会议食宿,做到会前有方案及预算、会中有痕迹、会后有台账;省级委托组织的会议,会后须将会议材料印留1套,存档备查。五是通过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强化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氛围。六是对2018年产生的酒水费、多报重报差旅费进行清退,对经办人员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七是局党组对局办公室主任、市社保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以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长、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开展集体提醒谈话,进一步树牢把严把牢财务报销审核关的意识。

(七)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处理账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认真学习《会计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账务问题;严格落实财务对账制度、备用金提取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规范处理财务支出事项。三是加强对资金运行流程的跟踪和痕迹管理,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履行报账手续,及时入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四是2018年以来实有资金账户利息按规定上缴国库,并严守“收支两条线”原则,加强对预算外资金收入的规范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67436;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16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77099;电子邮箱:lrsbgs@163.com。

 

                                                                                     中共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