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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7-17 09:20:28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8月26日至9月2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机动巡察。2020年2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管理工作制度》及《议事决策制度》,明确会议类型、会议任务、会议记录及有关要求。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民主集中制等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行政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管护局未设立党组,遇特殊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规范会议秩序,端正会风,规范记录,确保会议质量和效果。二是凡提请“局行政班子会议、局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的事项,局属各科室、站所以及分管领导均按照“会前准备—会上决策—会后执行”的程序,做足“会前研究、会前讨论”等准备工作,明确“请示事项”后提交对应会议研究、决策,进一步提高了会议决策质量。2020年以来召开局行政班子会议14次。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管护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实施方案》(永管护发〔2020〕35号),2020年上半年已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1次、书面专题向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1次。四是研究制定了《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行政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各科室、站所负责人列席。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的安排部署,结合自然保护区实际和工作重点,及时制定管护局行政班子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计划抓好落实。截止2020年5月底,开展集中学习2次,做到了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学习材料、交流发言提纲、领导讲话及会议图片等相关材料装订归档,进一步规范了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

(二)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3月1日原管理局与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签订了《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合同,至2020年4月底,已完成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二是抓项目清理、变更。2016年临沧市永德县大雪山生态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未办理林地、土地、水土保持等手续,于2017年9月4日停工。截止2020年5月底,前期违规实施部分工程决算审核工作已结束,项目资金清理工作全面完成,目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办理相关手续,争取尽快重新启动项目建设。2016年保护区三期工程项目因前期工作不实,计划实施的45公里巡护道路已由交通项目建设完成,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目前,项目变更手续已上报,待批准后组织实施。三是抓项目申报。管护局举一反三,汲取经验教训,组织工作专班,深入调研,结合保护区实际抓实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编报了2019年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获省林草局批准(资金暂未下达)。四是针对“保护区内人类活动频繁,火灾隐患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方案》(永管护发〔2020〕53号),2020年1月至5月,在保护区周边社区、学校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54次,利用周边乡村集市宣传20次,受教育1万多人次;出动宣传车30辆次(含摩托车),在自然村、街道、居民点播放《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7场次;粘贴和书写森林防火标语371条,发放宣传单5060余份,巩固了自然保护区连续32年无火灾发生的工作成绩。加快保护区界桩建设进度,截止2020年4月底,全面建成保护区规划设置界桩580个。五是保护区内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不断加大巡护力度,要求巡护员每月工作不低于22天,其中6、7、8、9月份野外有效巡护不低于10天,其余月份野外有效巡护不低于12天;每月社区工作不低于10天。2020年1月至5月,累计开展社区工作2070天(次)、组织野外驻山巡护288次(巡护里程20160公里)、当天往返巡护850人次(巡护里程7820公里)。加大联合专项治理力度,野茶采摘季节和盗猎高发期联合永德县森林公安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快保护区内的案件线索移交立案查处进度,截止目前,2020年移交永德县森林公安局林业行政案件22起。

(三)关于“重点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管护局4个内设机构和下设4个管护站,抓实机构改革后续工作,目前局属各科室、各站所制定了岗位职责,进一步明责、明权、定岗、定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同时针对管护局人岗不匹配问题,管护局高度重视,积极向有关部门汇报,争取逐步将参公管理人员分流安置。二是2020年3月5日召开局行政班子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由局领导牵头成立2个调研组,再次深入保护区周边社区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查找打击盲区,剖析治安乱点,深挖案件线索,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研究制定了《管护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统筹安排、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研究制定了《管护局关于2020年度挂钩帮扶计划》和《户帮扶方案》,做到帮扶有计划、有针对性,帮扶措施具体,目标任务明确。2020年5月,挂钩村(乌木龙乡石灰地村)高质量脱贫。四是2020年6月3日召开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生态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发〔2019〕3号)精神,使“美丽临沧”建设内容入脑、入心。同时结合保护区实际,研究制定了《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美”实施方案》(永管护发〔2020〕39号),做到一手抓保护、一手抓提升,让自然保护区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土更净。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主题党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费收缴与定期公示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班子抓党建主体责任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2月4日,局党支部书记向永德县直机关工委作了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管护局2020年度“三会一课”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各项职责落到实处。2020年1月至5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2次、召开支委会5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确保频次够、质量优。三是研究制定了《管护局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制度》,及时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组建积分考评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委初评、党员大会终评”的要求,进行党员积分评定,年终考核与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积分有机结合,作为评定党员年终考核结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将每月1日确定为“党费日”,遇法定节假日、周末则顺延,积极推动“党费日”制度有效落实,坚决杜绝法定节假日仍通过微信转账形式收缴党费现象发生。通过落实“党费日”制度,让党支部的每位党员从小事做起,时刻铭记共产党员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五是局党支部于2020年3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对涉及理论学习走过场,学习心得体会照抄照搬的5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讨,并重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同时坚持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定出台了《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学习制度》。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学习认识。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强化理论武装,突出思想交流。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查摆问题,逐一整改落实。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交流思想、消除隔阂。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员标准等进行党性分析,切实用好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二是精心筹备会议。认真筹备2019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2019年11月14日,召开支委会对2019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专题研究安排,结合保护区实际制定《会议方案》,并提前通知党员针对会议专题撰写剖析材料;会前3次组织并送审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党员干部个人发言提纲,征求到支部班子意见建议5条,其中:批评意见2条;会后制定支部班子整改措施5条。确保2019年组织生活会符合程序、操作规范、会议效果明显。三是2019年12月18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支部书记对“2018年4月开展2017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支部党员之间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并要求全体党员引以为戒,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自我批评具体深刻、触及思想灵魂,相互批评动真碰硬、体现“辣味”,达到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10日组织干部职工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进行集中学习,促进管护局干部熟悉、知晓干部工作制度规定。同时对原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报请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审批。二是研究制定了《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护林员选聘及管理办法》,严把进人关口,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在《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出台后,根据实际再细化、再完善《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护林员选聘及管理办法》,确保切实可行。三是抓编制争取工作。根据国家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改革要求,结合自然保护区面积变化情况,积极向上争取专业技术编制。同时严把进人关口,进一步加大专技人才选调、引进力度。目前,已选调专技人员1名,专业技术队伍将逐步得到加强。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结合保护区实际,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保护区规划、生态旅游管理等职能职责,研究制定了《管护局2020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并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保护区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20年初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站所签订《责任书》8份,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分管科室、站所党风廉政工作,截止2020年5月底,局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站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1次,与科室、站所负责人谈心谈话1次。三是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020年共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26份,《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8份,细化责任落实,从支部书记到党员干部职工,人人有责、知责、明责、担责。同时,2020年6月3日,主要负责人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雷同”、“不符合岗位特点”的2名干部职工进行约谈,开展批评教育并作出深刻检查。四是强化干部日常监管,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范于未然。2020年3月16日,研究制定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岗位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制度,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管护局举一反三,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坚决杜绝公款购买土特产、违规发放值班费、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等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责成当时经手人、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于2020年6月3日主要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提醒。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对原管理局制定的《差旅费报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废止,严格按《永德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德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永财发〔2014〕135号)和现行《管护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范围及标准。

(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管护局举一反三,迅速组织开展了自检自查,坚决杜绝“公务接待及会议活动报销单据不齐、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违规借支公款、使用跨期发票报销费用、报销单据与实际支出不符、未批先付项目资金、违规借支现金、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管护局主要负责人于2020年6月3日对7名当事人、财务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开展批评教育,并要求当事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严格执行《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临财库〔2012〕2号)规定,2020年6月3日,干部职工统一办理了公务卡,以后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四是严格执行《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于2020年6月3日将新收取的乌木龙专家楼房租5.00万元上缴市级国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3062639;邮政地址:永德县德党镇永德北路5号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邮编:677099;电子邮箱:yddxsgjjzrbhq@163.com。

 

                                                                 云南永德大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