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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族中学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7-15 11:03:42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24日至7月2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民族中学进行了巡察。2020年2月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族中学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足开齐课程,严格按照课表上课,注重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在育人中的重要作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坚决杜绝在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课上复习其它考试科目的情况,如若再出现在体育、美育、劳动技术课上复习其它考试科目的情况,以教学事故论处。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及时跟进学习掌握中央、省、市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把重要文件、重要制度的审核关,提高行文质量,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在学校落实落地。三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学习安排要求,统筹安排学校理论学习,制定下发了《临沧市民族中学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临民中党发〔2020〕3号),认真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要求每年开展学习不少于10次,每次集中学习均进行现场交流研讨,其他同志提交一份学习交流研讨提纲,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学习研讨记录。同时,利用教职工大会、年级组会、青年教师读书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全面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

(二)关于“决策不规范,出现违规决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临沧市民族中学校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并认真遵照执行,明确了临沧市民族中学校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召开校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共同商议决策,保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事项公开、公正、透明。《临沧市民族中学校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同时明确了决策的程序、范围等事项。二是认真执行《临沧市民族中学校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工程招投标、施工组织法规。决策前先熟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决策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会前议题的提出与确定,班子成员要充分沟通、酝酿,成熟一项,提交学校校务会议研究决策一项,不成熟、不具备提交研究决策条件的,一律不得提交学校校务会议研究决策。

(三)关于“制度建设形式主义突出,统筹管理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重新对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废、改、立。制定实施了《临沧市民族中学校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临沧市民族中学教师教学成绩“黄红线”管理制度(试行)》《临沧市民族中学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办法(试行)》《临沧市民族中学备课组常态化教研活动方案(试行)》《临沧市民族中学教师教学教研工作结对帮扶制度(试行)》《临沧市民族中学教师专业技能竞赛(考试)制度(试行)》《临沧市民族中学教学改革推门验评课制度(试行)》《临沧市民族中学教研组、备课组(主备课)教研活动制度(试行)》《临沧市民族中学班级及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临沧市民族中学值周值班制度(试行)》《临沧市民族中学教师坐班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临沧市民族中学校产管理办法(试行)》《临沧市民族中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临沧市民族中学党员教师贯彻落实<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实施细则》等制度。修订完善了《临沧市民族中学发展党员制度》《临沧市民族中学公务接待暂行办法》《临沧市民族中学专业技术职务滚动晋升办法》和《临沧市民族中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竞聘考核办法》等文件。调整充实了临沧市民族中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2019年11月5日印发的《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重新明确职务工作流程图》和临沧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5月印发的《市属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程(试行)》。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狠抓工作作风建设,切实改进文风,加大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出台的制度、使用的文字必须符合学校实际,坚决杜绝照抄照搬。重新对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进行了研究,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临沧市民族中学校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三是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领导班子分工,探索分工协作机制;组建了临沧市民族中学党政工作群、临沧市民族中学教职工工作交流群、年级工作群、教研组、备课组工作群等QQ群,学校的重要工作均在QQ群交流共享,加强了两个校区之间的沟通协调联系和教职工之间的学习交流,统筹推进两个校区均衡发展和一体化建设。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压紧压实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临沧市民族中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临沧市民族中学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我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对象的团结引导服务,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确保我校意识形态安全。同时,按照要求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坚决杜绝工作上的形式主义,对照抄照搬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三是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性,严格区分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工作,坚决杜绝概念混淆的情况发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五)关于“美丽临沧建设与教育教学联系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美丽临沧建设全面融入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中,加强生态环保教育和热爱家乡、建设家乡教育,全面开展“洁净校园”、“节约校园”和“绿色校园”建设,做到美丽临沧建设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切实增强师生的生态环保意识和参与美丽临沧建设的积极主动性。认真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推进城镇化、现代化建设,在学校建设、修缮中坚持海绵城市理念。二是于2019年10月6日制定了《临沧市民族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统筹兼顾,精准施策,明确了贫困学生认定原则、依据、程序,通过宣传发动、提出申请、班级初评、年级复评、学校认定、结果公示,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设置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3级。科学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认真摸排贫困学生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大对成绩一般的家庭贫困学生实地走访力度,在学校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这类学生在物质和学习方面的更多帮助。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整改情况。一是于2020年4月26日举办了由党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党办党务工作者等31人参加的临沧市民族中学基层党务工作者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干部聂争良同志就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培训,参加培训的同志撰写了学习培训心得体会文章。同时,对《临沧市民族中学党建工作制度汇编》里面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严把重要文件的审核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二是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和《临沧市民族中学基层党组织基本活动工作流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严肃、认真、细致,不漏环节、不缺程序、不差材料。同时,补齐补全缺失材料,对程序缺失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三是党总支办公室和第二党支部认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等有关要求,严格对照发展党员的5个阶段25个步骤,对唐强同志入党的相关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并报市委教育机关工委审核。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对班子成员存在发言提纲照抄照搬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的问题,学校2名班子成员已在2019年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支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日制度,主题党日等制度,责令第一支部对2017年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不规范、工作不严谨问题和第二、第三党支部对开展支委会议不足情况作出情况说明,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三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在党的组织生活中一律以同志称呼,坚决杜绝以行政职务称呼的情况发生。

(三)关于“履行党管干部责任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党管干部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指导作用,坚决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当担、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贯彻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2019年11月5日印发的《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重新明确职务工作流程图》和临沧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5月印发的《市属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程(试行)》。三是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通过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按上述文件要求予以聘用。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每年初,校长与副校长、处室主要负责人、年级主任、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处室主任与处室副职,年级主任与年级助理,教学处主任与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德育处主任与全体班主任,党支部书记与全体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年底认真进行考核。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认真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分管领导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三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定了《临沧市民族中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方案》,按照岗位职能职责,科学、合理评估学校所有岗位风险等级、风险点,与全体在职在编教职工签订《临沧市民族中学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

(二)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要求,调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制定《临沧市民族中学AB角财务制度》。从2019年7月开始,学校主要负责人不再分管人事等工作,不再签批财务支出。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财经纪律工作要求,做到各项报销凭证手续齐备,手续不齐备的一律不准归入财务档案。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财务室对所报销的原始凭证,一律经过原始凭证审核,费用报销审批后方可支付,无《票据审核签批单》一律不予报销,后事后补充费用审批报销单及发票不能跨月。对1万元以下支出的,一律经过事前报批,领导审批采购单报批单由分管领导、经办处室领导、经办人签字方可支出;对1万元以上支出的,必须经校务会研究同意,附会议纪要方可报销。三是采取学生、家长开通微信线上支付充值的方式,由学生家长通过手机APP对学生IC卡进行充值,实时到账,并于2020年2月引进工商银行“智慧校园”消费系统,与工行签订协议,对学校食堂超市消费系统进行改造,所有学生统一使用工商银行银行卡直接刷卡消费,学校不再进行充值,采用工行系统结算。四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制定《临沧市民族中学公务接待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临沧市民族中学公务接待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的要求进行审核,坚决杜绝将无公函接待、非公务活动接待纳入接待范围、超标准接待、超员陪餐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接待事前有公务接待审批单,事后有费用报销审批单(公务接待有两单:公务接待任务清单和费用报销审批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53186;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民昌路47号临沧市民族中学党总支办公室,邮编:677099;电子邮箱:ynlcchwl@163.com。


                                                                                                      临沧市民族中学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