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残联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把加强组织领导放在巡察整改工作的首位,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按照职责领办具体整改任务,建立起了责任落实体系和压力传导链条。
(二)落实主体责任,狠抓问题整改。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市残联党组于1月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剖析存在问题及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党组书记主持制定《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市残联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并督促抓好整改。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听取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召开7次党组会议,对重点难点和进度慢、推进困难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相应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整改。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市残联党组牢牢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以“两个革命”和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检查,对整改缓慢的及时研究推进措施,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积极配合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主动接受全方位监督检查并报告整改工作。积极向市纪委监委汇报,争取工作支持,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成效。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临残党组发〔2024〕7号),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截至8月底,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3次,其中,集体学习25次,党组会议学习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二是召开市政府残工委会议,书面听取各县(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三是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于2024年1月27日试运营,截至8月底,共接诊住院残疾人30人次,门诊就诊残疾人104人次,接诊外伤住院病人688人次。四是落实《临沧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积极向市政府残工委请示汇报,于3月5日召开市政府残工委2024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听取市残联理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五是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对接,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残疾人就业、城乡困难残疾人群众救助资金共267.16万元,支出比例是2023年入市级库资金的28.63%,提高了残保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的比例。六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4党组党建工作要点和市残联2024年工作要点进行安排部署,并要求党组班子及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如实报告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全体干部职工、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并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辅导,引导干部职工放下思想包袱,提振精神,将精力投入到服务残疾人事业发展上来。二是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分管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督促分管科(室)严格落实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提醒。
3.全力抓好巡察整改。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补齐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相关党组成员已认领2020年度巡察“回头看”巡察反馈问题,补齐整改措施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督促县(区)加快项目建设,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兑付补助资金,并做好补助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县(区)实行与分配联动挂钩机制,作为分配资金的重要参考条件,2024年上级下达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1634.65万元,完成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的204.33%,其中,分配下达凤庆、双江两县的资金同比下降。三是积极向市纪委市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帮助督促资金执行进度,同时,加强与市财政局衔接,联合下发《关于加快2024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拨付的通知》,并2次书面通报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进度情况,2020年至2023年中央、省、市下达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7131.39万元,执行率已达85.09%,其中,永德、耿马两县已实现清零。四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落实巡察整改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会议,梳理出需修改制定的相关制度16项,并经党组会议审定后印发执行。
(二)关于巡察反馈“担当精神不足,‘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未凸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各专门协会建设。一是争取5.4万元经费用于专门协会的培训及活动,于2024年6月24日至27日举办临沧市残疾人专门协会培训班,组织市、县(区)专门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培训,提高班子成员的履行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对协会工作的指导,2次听取专门协会工作情况汇报;积极向上争取,于2024年5月10日至12日承办并组织盲人参加云南省第二届盲人健身运动会暨第七届盲人棋牌比赛,丰富了盲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搭建了相互交流的平台。
2.强化助残服务。一是永德县完成了2021年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覆盖全县300余人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丰富了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云县残联将1.9万元助学补助金兑付至12名残疾学生手中。二是加大残疾人证办理政策的宣传,特别是“网上办证”,扎实做好残疾人证“跨省通办”业务,下达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助资金21万元,全市各县(区)残联积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开展“上门评残”服务,全市已实现了残疾人证办证“愿办尽办”目标。三是开放就业服务大厅,安排各科(室)、中心轮流值守,接待服务来访群众。截至目前,已接待咨询群众70余人次。四是制订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发放管理办法,重新修订临沧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发放申请审批表,完善审批流程,规范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并根据各县(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除助听器外,将132件基本辅助器具分配到各县(区)残联。
(三)关于巡察反馈“作风不务实,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快推进助残项目。一是耿马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已于2024年8月31日投入运营;镇康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已建成,现正与镇康县中医医院协商合作运营管理协议,计划2024年11月底投入运营;临翔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按照省、市要求的工作节点,倒排工期,预计2024年11月底可完成内部装修,同时与市第二人民医院商谈合作运营方案。二是从2023年开始,要求各县(区)必须按车主合法持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GB12995—2006)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对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予申报,2023年、2024年没有符合条件车主进行申报。三是44.54万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滞留资金已由财政部门全部收回。
2.强化督促落实。一是修订完善《临沧市“十四五”助残就业扶持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县(区)做好基地申报工作,2024年临翔区申报2个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1个市级“乡村振兴”残疾人帮扶示范基地和1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凤庆县申报1个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镇康县申报1个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1个残疾人就业创业领军人才;双江县申报2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2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2个残疾人就业创业领军人才;云县申报1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1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永德县申报1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沧源县、耿马县各申报1个市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点。二是督促各县(区)持续抓好运动员苗子培育选拔工作,并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重点,指导各县(区)开展新一轮残疾人运动员苗子培育选拔推荐工作,现已推荐上报残疾人运动员苗子59名,建立起《临沧市残疾人体育人才库》。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注重培养和选拔年轻后备干部,2023年公开招录1名30岁以下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1名事业干部专业技术职务得到晋升;1名干部职级职务晋升。二是积极向市、县组织部门推荐4名科级优秀残疾人干部。三是充实和优化残疾人理事会成员队伍,临翔区、永德县、双江县已配备残疾人理事会成员。
(四)关于巡察反馈“责任意识不强,廉政风险防控有短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完善项目建设。一是对临沧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事宜已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并进入程序。二是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于2024年4月8日完成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施工、设计、勘察合同相关税收。
2.严格财务管理。一是修订完善《临沧市残疾人信访解困金使用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大额现金支付信访解困经费。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报销附件,做到各项开支审批、验收手续和报销附件齐全方能报销。三是进一步完善市残联机关会计基础工作,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列支经费。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落实《中共临沧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工作规则》,严把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的议题,凡涉及重大项目安排、项目经费支出、重大人事任免、重大改革事项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扎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严格标准要求,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扛稳抓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按照“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抓工作“三部曲”,坚决做到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长期坚持下去,确保全面改、改到位、改彻底。
(三)坚持建章立制,有机衔接“当下改”和“长久立”。坚持标本兼治,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漏洞,扎“笼子”。适时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制定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发挥标本兼治作用。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要求,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纳入党组的重要工作,与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相结合,落实到残疾人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补齐短板、增添助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5298;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南屏西路166号;电子邮箱:lcscjrlhh@126.com。
中共临沧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