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1日至12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市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展了提级巡察。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公司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市水投公司及市水利水电公司立即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入学习和领会,对相关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通过认真梳理巡察提出的六个方面23项具体问题,将问题细化为23项具体整改措施,2024年1月份以来,公司召开巡察整改相关会议1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一)抓实责任分解。集中整改阶段,公司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七轮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形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通过划定责任,分析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工作台账,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逐项进行整改。
(二)严格责任追究。巡察反馈会议后,公司第一时间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整改过程中,公司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全方面全过程的整改和落实,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工作推进会、问题销号工作会,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的销号整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党的领导缺失,全面从严治党核心功能虚化”问题整改情况
1.构建和完善企业基层党组织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基层党组织架构,严格执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机制;同时,拟定并实施2024年党员发展计划,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完成2名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和1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二是严格制定并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及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确保公司重大事项均经过党组织的前置研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执行2023年11月修订并印发的《中共临沧市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全面规范了“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二是严格按照《临沧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开展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及监督,积极主动地接受上级党委及纪委的监督。
3.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和规定。一是对水利水电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内部通报批评。二是严把“用人导向、选拔流程和全程监督”三个关口,规范开展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的分析研判、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的组织程序。三是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察,通过谈心谈话和能力判断,干部考察谈话深入严谨,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严格和规范。
4.压实党建责任,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一是坚决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的“第一议题”,确保每次会议均开展学习。二是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建制度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确保学习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提升党员的综合素质,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关于巡察反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不力,平台信用岌岌可危”问题整改情况
1.积极推进逾期债务的解决。一是加强与债权人的沟通与协调,确保资金筹集责任得到落实,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协商债务缓释措施化解债务风险。二是制定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资金筹集方案,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化解部分存量债务。三是通过多种途径争取在建项目的资金支持,以减轻在建项目的债务负担。
2.构建债务化解的长效机制。一是积极向金融机构申请债务缓释措施,有效减轻平台债务压力,确保平台银行信用。二是依据债务化解工作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债务化解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债务催收、督促和协调工作。
3.积极协调催收长期借款。针对长期未收回的相关行政单位的无息借款,通过积极与欠款单位进行沟通对接,通过发函催收,协调财政部门争取将其纳入2024年度资金预算,确保资金的及时归还。
(三)关于巡察反馈“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推进水利投资建设高质量发展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强化项目运营管理,推动项目建设步伐。一是进一步扛实和履行了政府出资代表职责,通过多次发函督促社会投资人和项目公司落实配套融资,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充足,加速项目建设进程。二是启动司法程序追究社会投资人的违约责任,促进项目建设进度。三是积极做好市级实施项目的清理和移交工作,督促项目公司履行承接付费责任,减轻水投公司资金垫付压力,确保平台资金正常运行。
2.加快代建项目审计复核及移交进程,推进土地资产确权工作。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由市直相关部门及涉及县(区)组织开展代建项目及土地清查移交工作,待项目及土地移交完成后,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土地权属确权手续。
3.着力于资产盘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对闲置低效资产进行清查和梳理,制定资产盘活方案,开展资产评估工作,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盘活闲置和低效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认真开展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及时收回水利投融资平台历史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公司通过追根溯源和合理调配,将审计提出问题所涉及资金纳入公司制定上报的债务化解长效机制中统筹解决。
(四)关于巡察反馈“权力运行不规范,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超付项目建设费用问题。一是水投公司积极与参建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完成了对账核实工作。二是主动对接和协商,确保未完工程服务责任的履行,并依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行最终结算。
2.厘清代建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对代建项目的所有合同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核,针对合同内容重复的问题,及时与参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解除了相关合同。二是通过审计程序,明确并锁定项目审计审减金额。
3.依法依规开展自主投资项目的结算工作。水利水电公司组织下属企业南伞供水公司对自主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和工程结算进行深入细致的梳理和核查,对项目形成的资产入账金额进行认真核对,查找工程建设期间支付存在的问题,并提供落实和解决问题的支撑资料。
4.坚决整顿企业内部存在的“内包工程损公肥私”现象。一是及时废止涉及内包工程的相关决定。二是严格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核算人工成本,清退多领取的部分工资和绩效。
5.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一是核查办公设备台账,成功找回5台办公电脑,确保账实相符。二是组织公司各部门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办法及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的规范使用和管理。
(五)关于巡察反馈“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制度。由市城投集团按照市国资委印发的企业负责人薪酬绩效考核相关通知要求,对水利水电公司及水投公司干部员工薪酬进行梳理审核和清退。
2.坚决整顿通过项目建设发放各类津补贴。水投公司按照要求梳理和清退2013年至2018年水投公司代建项目中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公司组织查阅费用报销相关商务接待依据,认真梳理费用涉及事由及人员,清退违规接待烟酒费用。二是公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杜绝违规组织商务接待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形再次发生。
4.坚决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严格复核审核,彻底清退以油票报销方式发放的交通补贴所涉及的费用。
(六)关于巡察反馈“践行人民至上的权力观出现偏差,对下属企业关心关爱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企业独立核算相关制度要求,避免损害下级独立法人企业利益。市水利水电公司对涉及调用下级流动资金情况进行认真梳理,详细核实资金用途及调借原因等相关情况,及时筹措资金并已归还下属公司。
2.严格执行企业薪酬制度。市水投公司、市水利水电公司及下属南伞供水公司统一按照市城投集团制定印发的薪酬制度执行。
3.积极协调解决下属公司债务催收工作。市水利水电公司积极与下属南伞供水公司的债权人沟通对接,协助完成了历史遗留债务的催收工作。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整改的责任落实。持续整改阶段,公司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地抓好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公司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事项的落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实效。
(二)进一步做好持续整改,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在完成集中整改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发力,一抓到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和善作善成;将坚持统筹推进和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事项,公司将持续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时间较长,需要分阶段推进和落实的整改任务,将抓住节点紧盯不放,坚决防止松劲懈怠,坚决防止敷衍塞责和弄虚作假;做到高质量的逐项“销号”整改。
临沧市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临沧市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