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县幸福镇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幸福镇开展了提级巡察。2023年9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幸福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巡察反馈后,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任双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各办公室、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于2023年9月28日以党内文件印发了向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巡察组组长讲话和镇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表态发言。三是于2023年10月13日制定印发《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幸福镇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同时,督促指导各村党组织对照反馈的问题清单,研究制定各村整改方案。四是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成员对照“四个聚焦”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分析产生问题原因,并明确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五是召开党委会议3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5场次,集中谈心谈话3场次,班子成员深入一线调度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困难问题整改落实措施,审定情况报告,同时镇纪委深入各村、各办公室、中心(站所)督促检查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召开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时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重点工作意见,省、市、县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学习。2023年7月至12月共召开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27次,其中执行“第一议题”会议27次。
2.扎实推进耕地流出整改工作。通过科学研判,完善责任机制,以村为单位与镇政府签订举证协议,压实责任到人到地块,对能就地恢复的地块,抓住节令督促种植、及时举证。同时,及时强化技术支撑,对“云耕保”APP新增功能第一时间培训至业务员,工作开展以来共培训4轮532人次。幸福镇耕地流出省级下发任务总面积为9082.33亩,实需整改耕地流出面积为9060.45亩。截止12月23日已完成整改总面积7427.44亩,整改完成率达81.97%。其余部分通过进出平衡和补足的方式进行整改。
3.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幸福镇严格落实四项工作机制,调整充实镇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3名,制定完善2023年乡村振兴计划。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镇级共召开防返贫动态监测会议4次,组织相关培训、会议3次,年内共新增监测户13户41人,消除风险1户3人。
4.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巩固成果。一是建立不稳定学生台账,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工作机制,做实劝学工作,截至2023年12月25日,已劝返68人。二是加强与云县卫生健康局和云县医共体总医院汇报衔接,不断强化村卫生室配置,努力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三是全面排查全镇住房安全情况,因户施策抓好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78户。四是积极向上争取2024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4个、2024年水利抗旱救灾资金项目1个,计划下达维修养护资金18万元。完成2个行政村季节性缺水问题整改。
5.推进产业均衡发展。一是通过“村申报、镇审核”的方式梳理上报汇总形成2024年幸福镇暂定项目库,现共有项目74个,覆盖18个村,已有7个项目被列入2024衔接资金项目库。二是争取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资金支持,已有5个项目纳入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库储备。三是在18个村布局甘蔗产业,同步实施“坡改梯”项目,截至目前全镇完成甘蔗新植面积13348.3亩。四是全镇以“三子”模式计划于2024年底前实施道路硬化54条109.23公里,目前10个村已开工建设23条,完成硬化19.998公里。
6.加强集体经济项目监管。一是严格落实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强化对挂钩村村集体经济项目管理,共谋划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变更项目1个,对1个存在风险的集体经济项目提起诉讼,目前已处于强制执行阶段。二是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力争实现项目收益尽快入账。
7.积极向上争取惠民惠农资金拨付。全面梳理未拨付惠民惠农资金台账,加强与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的沟通对接,争取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已兑付120万元。
8.推动村组道路建设。一是推进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全镇以“三子模式”计划于2024年底前实施道路硬化54条109.23公里,目前已开工建设23条,完成硬化19.998公里。同时加强项目申报,积极争取资金,保障道路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认真做好隐患点排查,完成隐患排查整治58处,设置警示标志牌46块,累计完成道路修复92.8公里。三是省委巡视办帮助解决幸福村张腊片区道路硬化项目资金415万元,于2024年2月完成了14.91公里道路硬化。
9.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力度。一是压实河长、林长责任,2023年镇村级完成巡河2493次,巡林703次,完成南汀河沿岸3家木材厂占用河道管理范围清理。二是以“村庄清洁日”、主题党日集体清扫与公益性岗位日常管护相结合的方式,对农场河河道垃圾及杂草进行常态化清理整治,自巡察以来已进行清理整治24次,整治“四乱”问题6次。三是对接施工方对幸福村污水处理厂损坏设备进行维修,目前已恢复正常运行。四是幸福镇2023年“厕所革命”任务740座,现已完成建设740座,同时对5座公厕“烂尾”问题,已向上对接尽快给予恢复项目施工建设。
10.多措并举积极盘活项目。一是对海东千头肉牛育肥场、农特产品交易市场进行资产盘活,目前已正常经营使用,可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20余万元。二是对已收回资金项目开展收尾、结算、审计、维稳风险研判化解等工作。同时,在傣族寨布局项目4个,基本完成原有项目建设内容覆盖。三是8个项目“烂尾”问题已向上级项目建设部门积极请示汇报,给予早日复工建设,目前幸福中学建设项目恢复施工。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召开专题培训系列会议,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工作,加强宣传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相关申请流程。持续进行动态管理,发挥“三人小组”作用,全面动态监测,实地入户核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自巡察整改至今,全镇新增加低保234人,其中A类1人,B类82人,C类151人,新增加临时救助94人,新增加特困供养24人。云南省救助平台上因未到办理时限待办农村低保36件,临时救助12件。
2.清退违规收费。一是对2021年各村动物防疫员违规收取母猪死亡处理费进行清退,现已清退515头51500元。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和培训1场次,对涉及收费21名动物防疫员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加强对村动物防疫员的教育监管,确保其规范履职。
3.全面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镇纪委结合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际,参照具体工作环节,建立“三表册一报告一会议”工作台账,促进工作规范化运行。共集中开展培训2次,到各村督促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2次。
4.严格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一是修改完善印发《云县幸福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试行)》《幸福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同时镇纪委定期不定期对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抽查检查。二是加大对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关于财务收支、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规定的学习培训,目前已进行培训2次,开展警示教育3场次。
5.规范垃圾清运费收费管理。一是由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牵头对云县环卫清洁有限公司2021年以来收费进行核查,同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建立完善垃圾清运收费管理制度并严格参照执行,2024年1月份开始由幸福村作为收费主体,云县环卫清洁有限公司按实际产生费用进行核拨。
6.催收核销长期借款。对借款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并与借款人签订28份还款告知书,每月对债务人进行催收,现已催收、核销共计463800元。
7.登记入账固定资产。一是加大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力度和年末核实抽查力度,指定专人对镇、村两级固定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入账,并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目前镇级已培训3次。二是镇财政所已补录完成固定资产入账117.5509万元,镇村级代管中心完成2021年至今的固定资产入账318642.16万元,正在登记入账2021年以前固定资产。
8.规范落实接待程序。一是完善相关接待制度,同时加强对违规吃喝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公务接待支出的监督,2023年9月份以来进行监督检查2次。二是严肃通报无公函接待问题,对能清查已清查部分进行清退,目前已完成清退69272元。
9.加强对镇村两级“四风”问题日常监督检查。一是2023年以来,镇纪委到部分村和站所(中心、办)开展纠“四风”树新风日常监督检查,并开展典型案例通报4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完成报销餐费超标部分清退。二是对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10.严格执行云县县直机关干部职工下基层开展公务活动缴纳食宿费规定。一是开展整改工作后,主动沟通上级来人交纳伙食费,截至目前,镇财政所共收取上级来人缴纳伙食费14012元。二是由镇党委书记对分管领导、村级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要求镇干部职工下村主动交纳伙食费,各村已指定专人开展收取工作。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巡察以来,幸福镇党委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对财务支出审核把关。
2.严格审核把关财务支出,坚决杜绝账户支取现金。一是开展集中警示教育2场次、业务培训1场次。二是县纪委于2023年10月31日对幸福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
3.规范选人用人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进行学习,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未出现选人用人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依托“万名党员进党校”对18个村“两委”成员进行集中培训,2023年共组织8名村组干部参加“双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村组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水平。
5.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全面摸排纠纷和涉枪涉爆线索,精准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充分发挥网格作用,推动普法强基进校园、进企业、进村组,自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对辖区内纠纷摸底3次,摸排出矛盾纠纷112件,镇综治中心组织调解32件,村、组组织调解80件;对《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宣传25次。
6.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一是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决遏制党员参赌酒驾等不良风气,2023年8月至今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260余次。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赌博、酒驾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3年8月至今,幸福镇共查获34起酒驾,20起赌博,并给予违纪违法人员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2名违纪党员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深化村级“大岗位制”成果,加强村组后备力量储备,有效稳定村“两委”班子队伍,同时加强对村“两委”干部培训教育,2023年8月以来补齐村“两委”干部2名,储备后备力量40名。
8.强化驻村工作队管理。强化对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培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常态化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对部分驻村第一书记进行调换。2023年7月份以来,召开8次驻村工作队工作会议。
9.规范管理村组活动场所。一是制定印发了《幸福镇村组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全覆盖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村级、小组管理人员,加强村级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做到定人管理,定时开放,引导群众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娱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场所使用率。二是采取分类整改的方式,根据存在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12所活动场所广场硬化;完成屋顶浸水改造修复3所;完成村民侵占2所活动场所堆放物品清理;明晰活动场所土地权属20所;向上协调争取复工建设1所。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扛牢抓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由镇党委书记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亲自部署整改任务,亲自督查整改进度,全面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根据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整改销号制,全力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见行见效。
2.镇纪委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一是制定出台《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制度化推动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走深走实。二是开展定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组办公室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并实时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镇党委。截至目前,对整改问题监督检查5次,并将相关情况向镇党委汇报。
3.抓实上一轮巡察反馈遗留问题整改。对30个遗留问题进行“回头看”,按照本次巡察要求,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对标对表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9个,基本完成整改9个,未完成整改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