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领导班子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整改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迅速召开室务会,认真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室主任王君同志任组长,副主任王光华、罗百胤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负责人组成,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务实的作风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召开室务会和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指出的3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市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以上率下抓好整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任务,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认真落实具体整改工作责任,认真对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间,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习)巡察整改工作共16次,其中,室务会7次、主任办公会2次、调度会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1次、干部职工会2次,真正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党史和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扛实学习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先后组织“第一议题”学习13期,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7篇。
2.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印发《中共临沧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印发〈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的通知》(临党研字〔2022〕30号),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内容等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学习全过程。
3.加强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数据库管理,印发《中共临沧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印发〈临沧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名录(第一批)〉的通知》(临党研字〔2023〕19号),核实认定全市第一批革命遗址点190个(暂定),并对革命遗址挂牌立碑保护、项目管理、补助资金使用等提出具体要求。
4.积极向上申报、争取到2023年度革命遗址项目(凤庆县肖朝汉事迹展陈馆改造提升项目)资金42万元,并到凤庆县勐佑镇进行实地督促指导,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5.加快云县地下党支部晓街联络站旧址、双江“圈控起义”指挥部旧址等保护利用工作步伐,积极向上申报、争取2024年度革命遗址项目。
6.认真贯彻落实“党管党史”原则,加强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做到有喜报喜、有忧报忧。2023年以来,共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工作12次,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8次。
7.根据省地志办编撰《扶贫志》的部署要求,报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沧市扶贫志编纂工作方案》,并于3月31日召开了临沧市扶贫志编纂委员会第一次编委会暨编纂业务培训会,印发扶贫志编纂征稿通知,编纂工作稳步推进。
8.加强对“沧源岩帅革命老区遗址馆陈列室”的调研指导,督促沧源县委党史研究室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该馆已于2023年3月30日完工,将于近期开馆并投入使用。
9.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3月10日,组织召开了《中共临沧市委执政纪要》《临沧年鉴2023》稿件报送业务对接会议,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等120余人次开展业务培训,对《中共临沧市委执政纪要》《临沧年鉴》《临沧扶贫志》的文稿资料体现“短、实、新”作出具体要求。
10.着力增强史志书籍的故事性。采取增设延伸阅读文章、图文并茂等方式,增强史志书籍的可读性和感染力;针对史志修编成果吸引力不强的情况,启动“临沧剿匪”、临沧“布朗族蜂桶鼓舞”、德昂族种茶等视频拍摄工作,推动党史和地方志书籍成果转化利用。
11.制定印发《中共临沧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临党研便字〔2023〕15号),建立待办事项动态管理(督办)清单,及时运用“一周一回应”“一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逐项落实、逐项对账销号。
12.印发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13.加强对《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2023年4月18日开展1次以《国家安全法》《保密法》为主题的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思想意识,拧紧全体干部职工头脑中的“保密阀”。
14.完善并严格执行单位内部保密管理规定,于2023年3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保密人员的管理。制定印发《中共临沧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印发〈市委党史研究室涉密(敏感)文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临党研便字〔2023〕16号)细化涉密文件的管理措施,加强对涉密文件、涉密设备(载体)的管理。
15.加强对《网络安全法》以及市委网信办信息内容监管工作有关要求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网络平台信息管控工作作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内容。
16.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史网络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信息报送审批制度,加强“临沧党史”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全面落实信息内容发布“三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保密关、文字关。
17.坚持以室务会的形式审议整改方案、研究整改问题,进一步扛牢扛实室领导班子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认账不推诿、反思不敷衍,问题有剖析、整改有措施,落实有力度、成效有反馈。整改期间,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习)巡察整改工作共15次,其中,提交室务会研究7次。
18.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室务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文明单位创建工作1次,制定印发了《中共临沧市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印发〈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党研便字〔2023〕18号),结合“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稳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将积极组织申报。
19.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档案做到流程规范、要素齐全。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制定印发《市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临党研字〔2023〕3号)、《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临党研字〔2023〕15号)、《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的通知》(临党研字〔2023〕16号)明确全年的工作要点,并细化工作任务。
2.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暨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会议,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3.坚持工作提醒制度,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结合年初制定下发的工作要点及“六个工作清单”明确的工作任务下发本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醒清单,提醒督促各班子成员、各科按时完成本季度需完成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4.强化廉洁意识。认真组织学习《临沧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等文件,坚持把廉政提醒谈话作为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开展廉政教育的一个重要措施。
5.严格落实《临沧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坚持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2023年一季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督促责任落实谈心谈话4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负责人开展督促责任落实谈话5人次;科负责人与科内工作人员开展督促责任落实7人次。
6.加强与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的汇报沟通,畅通接受监督渠道,提高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室务会和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单位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监督,2023年以来,共邀请纪检组列席指导18次。
7.加强对《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履行派驻监督工作清单》的学习,认真落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所负责综合监督各单位接受派驻监督工作清单》。按时向市委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工作情况。
8.清退购买不符合标准办公用品资金690元、工会超范围慰问金2500元、多报费用560元、多报差旅费80元,并于2023年3月31日存入市纪委市监委指定账户。
9.开展固定资产排查,及时补录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同时完善财务档案记账凭证。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1.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在市委第五督导组指导下,制定了《市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把民主生活会开出既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又有同志之间相互帮助的真情,开成凝聚共识、团结奋斗、狠抓落实的会议。
2.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严守组织原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等规定,完善规范整理会议档案资料,及时向市委组织部、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报送相关情况。2023年以来,涉及干部人事工作2次,均提交室务会研究。
3.加强学习培训,举办史志业务培训班,组织干部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外出学习培训,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2023年以来,干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共6批9人次31天。
4.加强对干部的关怀和激励,把宣讲、研究的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岗位,坚持在重大任务中、解决实际问题中、工作一线考察和识别干部,在有效破解难题中发现干部,在推进工作发展中检验干部,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5.坚持以练促学,鼓励干部结合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积极撰写上报文章(信息),2023年以来,4篇文章(信息)被《中共云南党史研究》《临沧社会科学》和云南党史网等媒体采用。
6.室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双培养”工作的至关重要性,先后集体研究部署发展党员工作3次,对思想政治觉悟相对较高、对党认识相对较深的1名非党科长进行谈话,拟作为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引领和培养。
7.按照党费规定确定交纳基数,严格落实“只入不舍”等测算要求,每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确定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党费日”,组织党员集中交纳党费,杜绝少交、漏交、迟交或长期不交的情况。
8.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中原文学完新修订的党章,2023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6次,使全体党员进一步树牢党员意识,提高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9.坚决扛牢扛实支委班子主体责任,制定印发《市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党建工作清单》,细化明确2023年党建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包括党员积分制在内的各项党建工作责任。
10.严格落实积分管理制度,将党员积分初评打分纳入支委会固定议程,将党员积分终评打分纳入党员打分固定议程,并及时在云岭先锋APP录入最终打分结果,做到工作落实到位、痕迹管理规范。
11.认真开展室机关支部换届工作,于2023年4月20日选举产生新一届室机关支委员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明确了委员分工和近期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室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2.针对巡检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建对群建的引领示范,不断加大室领导班子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力度,及时健全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团工作制度。
13.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管理,对存在疏忽大意、责任心不强的情况及时进行谈话教育。
14.重新测算并及时补齐差额党费78.2元,缴存到市直机关工委党费专户。补收工会费1589.12元,存入市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工会账户。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党性锻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紧紧围绕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思考谋划和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抓实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和年轻干部能力提升,充分挖掘现有干部潜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公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三)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对室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结果运用,全面推进工作进步。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总结整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有效工作机制,坚决杜绝问题再发生;切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按照“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要求、临沧见行动”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本土化、具体化、临沧化”中展现史志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3990555;联系地址:临翔区南屏南路6号;电子邮箱:LCSWDSYJS@163.com。
中共临沧市委党史研究室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