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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20 09:54:35    信息来源:中共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6日至5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同步开展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2022年7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政治担当,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围绕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明确整改职责。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制定了《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局上下协同配合,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深刻反思,逐项制定整改落实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条条兑现。

(三)抓实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3次,专题会议5次,干部职工大会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集体谈心谈话会议1次,分管领导与科室专题调度会议18次。不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项目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四)主动接受整改监督。在整改过程中,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共同研究制定同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作战图,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日常沟通机制,明确整改内容及时限,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报告整改进展情况,主动接受整改监督。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工作理论基础不牢。抓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坚持‘第一议题’不到位。2020年至2022年4月累计召开74次党组会议有41次没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做到逢会必学,为自然资源规划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基本要求。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20次,组织局党组班子成员,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次。三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会学习活动,要求干部职工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工作全过程,做到学用结合,扎实推动自然资源规划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截至目前,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8次,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读书班3期。

(2)针对“对‘国之大者’‘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理解认识不深,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不严。根据‘三调’统计,我市现有耕地仅569.58万亩,‘十三五’耕地保有目标任务差109.4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差52.05万亩;目前原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内现有耕地面积为355.83万亩,‘非农化’面积为33.8万亩,‘非粮化’面积达232.04万亩,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突出”的问题。

一是持续深化对“国之大者”“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理解认识,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强化对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学习研究,严格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报经市委同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举办“2022年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厅领导对市、县、乡三级领导和市局科室负责人开展“耕地保护监督管理”专题辅导,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严格保护耕地的红线意识。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宣传主题,开展了第3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引导全社会关心和珍惜土地资源。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八不准”、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等宣传,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耕地的意识。二是调整优化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布局。初步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将原划定不实的非耕地全部调出,进一步优化永久基本农田规模布局。全市2020年现状耕地面积568.16万亩,纳入耕地保护目标任务530.40万亩,纳入比例93.35%,满足上级下达不低于530.3848万亩的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23.5421万亩,占比90.44%,满足上级下达指标不低于323.54万亩的要求。三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制定印发了《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任务分工方案》《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意见的通知》(临自然资发〔2022〕43号),从严从实提出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要求,督促县(区)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四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五项机制”,制定印发了《临沧市贯彻落实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八项措施》,对全市耕地保护方面存在问题实行一月一调度,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交办任务清单、每月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市纪委市监委成立八个监督组对县(区)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县(区)加强日常巡查,强化对工程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管,坚决遏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  “非粮化”。全面开展耕地卫片执法监督工作,全面从严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守住守牢粮食安全底线。五是加快补充耕地工作。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和占补平衡制度,立足“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大力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全力保障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相当。印发了《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度补充耕地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6 号),对县(区)补充耕地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及时开展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2022年9月2日,国家下发后备资源图斑16.19万亩,经调查评定后全市共有宜耕后备资源11.7万亩,现已上报部级核定。截至10月8日,全市累计完成新增耕地入库项目45个,入库补充耕地数量指标10976.85亩、水田指标5053.91亩。

(3)针对“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滞后,存在重开发、轻保护情况。对我市1698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拿不出实招,看不到实效”的问题。

一是全面加强持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市共有持证矿山232个,其中生产矿山118个、待注销矿山114个。加强生态修复保护工作,截至2022年9月30日,全市118个生产矿山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114个,完成率96.6%,建立基金账户并足额计提基金87个,完成率73.7%。在建矿山基本实现边开采边治理,同时督促待注销矿山企业按照“自然修复+人工干预”的方式逐步启动修复工作。二是全面核查历史遗留矿山。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1698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上报自然资源部最终认定我市历史遗留矿山图斑349个,已经恢复治理107个,未治理图斑242个。三是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根据《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要求,2035年前需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相关工作,2022年6月提前组织县级开展了242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编制,预计年底前完成并报省厅备案。持续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加大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力度,确保2035年前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销号。

2.关于“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工作部署不力,推进‘三个示范区’建设保障不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4)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缺乏比学赶超的思想自觉。在2021年临沧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登记财产’栏5分分值中仅得1.46分,全省排名靠后”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进一步梳理不动产登记事项清单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不动产登记自检规则,精简审查材料,对行政审批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着力提升登记和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等工作完成时限、办结率等作出服务承诺,并在政务网、办证大厅等场所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动靠前服务,热情接待群众、企业政策、业务等咨询,持续提升政务窗口服务能力。二是以信息化为支撑,进一步升级改造不动产登记平台,2022年7月20日启动线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与云南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的接口改造与业务推广。目前,8县(区)均可通过外网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含税)、土地及房屋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多类型登记业务,通过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群众办理登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督促指导,通过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监管平台进行业务预警统计,督促县(区)及时完成登记工作。2022年8月29日至9月7日,下沉8县(区)共同分析研究营商环境指标,指导登记平台使用及设备网络维护。7月份云南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总得分74.99分,全省排名第4名。

(5)针对“用地要素保障工作推进不力。截至4月,我市涉及云南省重点项目用地保障438个,未保障156个,保障率64%。对市委交办的‘三个示范区’需土地要素保障的23个项目中,临沧火车站物流园区等7个用地保障进度缓慢,沧源自治县世界佤乡乡村振兴示范区等6个项目土地要素难以保障”的问题。

 

一是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将全市重点项目全部纳入用地报批计划,分级分类、应保尽保、实报实销用地计划指标,目前年度计划指标节余1.07万亩。二是开展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印发《临沧市土地要素保障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召开百日攻坚行动项目梳理报批推进会,梳理出涉及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情况清单。9月28日至30日,组织县区局到省厅参加了以审代训会议,加强集中攻关,现场推进报件审批工作。全市拟纳入百日攻坚土地要素保障的项目共计146个,已报省级58个(其中,选址踏勘论证14个、选址预审17个、成片开发方案3个、批次用地16个、单独选址用地8个)。三是全力服务好项目用地工作。认真落实“一书一会一函”制度,加大对光伏能源、交通水利基础设施、重大特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目前,完成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2个30366.3亩,开展市级项目选址踏勘论证14个,完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上报3个,审查上报选址预审报件17个2032.2388亩,审查上报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用地报件24个2645.74亩。四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提前介入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统筹好土地要素保障中规划符合性、占补平衡指标、报批资金、征地前期工作、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处置等关键环节。在“三线划定”工作中,针对重点项目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稳定耕地等问题,及时进行复核并举证调出。实施云勘察,将以往需要召开2次会议、5天实地踏勘缩减到召开1次会议、1个工作日办理,提高用地报批审查审批效率。目前,我市共涉及云南省重点项目用地保障583个,未保障273个,保障率53.09%(项目数据由发改部门提供)。未保障的273个项目中,正在开展用地报批13个;暂时无法保障260个,其中:涉及占用生态红线79个、各级各类保护区12个、永久基本农田22个、选址未确定67个、不符合规划80个。市委交办的“三个示范区”需土地要素保障23个项目,用地保障进度缓慢的7个项目中,其中:已保障2个(临沧职业学院建设项目、临沧火车站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已报部待审批1个(瑞丽至孟连沿边高速公路临沧境内段建设项目)、其余4个由于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选址未确定等暂时无法开展土地要素保障工作(其中:云县白莺山世界茶叶基因库生态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十百千”示范工程沧源县班洪乡班老乡“三个心向”示范区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占红线已调出,待国家批准“三线划定”成果后即可组织用地报批;沧源门高西爷野奢度假区部分建设项目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双江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选址暂未确定);土地要素难以保障的6个项目中,选址均不同程度占用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稳定耕地,待国家批准 “三线划定”成果后即可组织用地报批。

(6)针对“对持续推动‘两违’整治攻坚行动缺乏动真碰硬的勇气和决心。2019年全市共清理排查出‘两违’问题4211宗,目前还有466宗未整改完成,其中涉及公职人员68宗,还有30宗未整改完成”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增减、增违、增存“三挂钩”制度,切实加大督促督办,对问题整改进展实行“一月一调度”。目前,共召开调度会6次,有效督促各县(区)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扎实推动违法问题整改。二是切实发挥部门监管职责,466宗“两违”问题,已按部门职责分工及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移交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处置。目前,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职责范围内已全部完成整改。

3.关于“部门职能发挥不够,重点工作推进迟滞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7)针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大,处置慢。2022年初全市闲置土地有103宗2012.32亩,截至4月处置率19.32%。2021年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21.8%,未达到省30%考核要求,目前全市尚有批而未供土地31302.51亩”的问题。

一是加大督促督办力度。制定周、月、季度处置计划,倒排时间,紧盯目标计划,严格实行日统计、周分析、月调度。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对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三季度初未达7%、四季度初未达15%的县(区),暂停受理除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民生项目之外的其他用地报批工作。二是严格规划管控。督促指导县(区)、用地部门和项目业主,依照法定规划批地用地,加强土地用途管制,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三是深入实地指导县(区)制定“一地一策”,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召开土地管理委员会5次,审查供地方案38宗,全市共供应土地109宗,其中划拨85宗22167.3090亩,出让24宗592.0815亩,成交价款3.2004亿元。截至10月8日,全市2022年初有闲置土地103宗2012.3236亩,完成处置21宗695.5185亩,处置率34.56%,达到2022年省年度考核目标30%的要求;根据2022年省级关于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目标要求,2018年底及以前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需达25%,全市2018年底及以前批而未供土地8345亩,已处置1154.679亩,处置率13.84%,预计年底前处置率可达25%以上,满足省级考核要求。

(8)针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欠账大任务重。截至2022年4月,全市欠账国家、省级水田指标4834.82亩;凤庆县承担的乌东德水电站占补平衡任务耕地数量指标1000亩、水田指标1000亩、粮食产能80万公斤仍未完成”的问题。

一是加大耕地补充力度。制定印发《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度补充耕地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6 号),对2022年补充耕地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全市2022年应完成补充耕地数量1.1万亩,水田规模1.2万亩,粮食产能620万公斤。二是扎实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截至2022年9月2日,国家下发后备资源图斑16.19万亩,经调查评定后全市共有宜耕后备资源11.7万亩,现已上报部级核定。三是加快新增耕地核定入库。截至10月8日,全市结余耕地数量指标5983.564亩、水田指标2105.39亩,正在实施土地整治项目34个,涉及补充耕地数量712.22亩、水田指标8054.29亩。目前,欠国家级水田指标及乌东德水电站指标已全部归还,尚欠省级水田指标4207.85亩,到年底前能够全部归还。

(9)针对“执法刚性不足,违法占耕比例、立案查处未结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9年违法占耕比例为5.71%,2020年为8.49%;2019年立案查处116宗,未结案率为60.3%;2020年立案查处420宗,未结案率为88.1%”的问题。

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倒排完成时限,分类进行逐项整改。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实行市、县(区)会商会办,采取前端提速、末端查处整改的“全链条”闭合整改措施,依靠多部门协作,最大限度消化违法用地存量。三是加强动态巡查和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推动用地秩序持续向好。四是严格落实省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和我市“八项措施”,强化督察执法,持续推进全市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治工作。截至目前,2019年全市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482宗,结案409宗,未结案73宗,未结案率为 15.15%;2020年全市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365宗, 结案305宗,未结案60宗,未结案率为 16.44%。2021年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占耕比例5.63%,整改情况居全省前列;2019年以来,历年卫片执法违法占耕比例总体控制在8.49%以下,市、县(区)均未突破省级15%的问责标准。

4.关于“人民至上理念树得不牢,群众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0)针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推进缓慢,给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2011年以来上级累计下达且应完工的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55个,处于未开工(5个)、未完工(15个)、未终验(16个)状态的项目36个,占65.5%”的问题。

一是强化地灾防治的政治担当和组织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读书会、重点工作调度会,专题研究分析部署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制定印发《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和地质灾害专项资金执行的通知》,对项目实施早安排早部署,共发出8期通报及5个工作提醒函,督促县(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先后两次与财政部门联文发函县(区)政府,敦促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执行。三是全面推进项目实施。对22个未完工项目倒排工期,制定项目实施月度计划和资金拨付计划,派出专家下沉县(区)督促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对在建的33个项目的工程质量、实施进度全面再排查,组织专家汛前实地检查工程项目19个,督促县(区)克服雨季施工风险、施工单位垫资等困难,加快项目施工及验收。截至目前,原5个未开工项目中,已开工3个,正在开展招投标2个;原15个未完工项目中,已完工1个,汛期持续施工2个,待汛期结束后复工12个,计划在2023年4月30日前全部完工;原16个未终验项目中,完成终验6个、初验6个、预验1个,督促县局尽快组织初验2个,因灾毁重建纳入未完工项目统计1个。下步,将进一步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加快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顺利完工。

(11)针对“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与实现动态清零目标有差距。目前仍有临翔区天豪国际等11个小区‘问题房’没有完成登记”的问题。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积极帮助指导各县(区)政府研究提出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法路径,制定时间表、线路图进行挂图作战。二是积极推进整改。针对现阶段需要解决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直面难点,对尚未化解的小区,采取现场会、实地督导等方式,共同推进整改,建立工作台账,实现销号管理。截至9月30日,全市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已全部化解,完成动态清零,临翔区天豪国际等11个小区‘问题房’均已达到办理条件。目前,已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222件,其余均可依申请进行登记。

5.关于“对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滞后。党组班子成员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充实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未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局党组年初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宣传思想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开展“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主题教育贯彻落实方案》,先后召开7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国际传播、信访、保密等重点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

(13)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阵地使用不充分、管控不力。“临沧市城市规划馆”公众号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运行保障不到位,先后两次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2021年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普查中,前三季度均被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存在“严重的表述错误”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更正了严重表述错误内容,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措施》《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通知》,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深度检查,及时整改严重表述错误问题,加强日常运维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管用。规范使用部门公众号、订阅号等网络新媒体,进一步加强“临沧市城市规划馆”公众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重要信息实时更新,工作信息定期推送。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主管主办意识形态阵地梳理,查找风险隐患。共排查单位主管主办意识形态阵地3个,风险隐患点9个,制定化解措施9条,明确化解时限及责任人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14)针对“保密制度执行不严。对市委办印发的《2021年临沧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机密★20年)进行任务分解时,用便笺印发,未标注密级”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规定。严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健全优化内部组织体系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定《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市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加强机关人员保密教育和管理。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将保密知识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先后组织保密工作专题培训2期110余人次,组织90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在中国保密在线网站、“保密观”微信公众号、“保密观”APP进行学习,并完成线上考试取得合格证书。三是强化制度约束和工作管理。制定印发《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密工作制度》,下发《保密工作提醒》,组织103名干部职工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对做好定密工作、密级确定的基本程序、执行派生密件规定等再作要求。对全局办公计算机开展全面摸排,按照要求在醒目位置张贴计算机分类标识,明确管理使用责任人。

6.关于“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推进迟缓。”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5)针对“2019年以来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专项督查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长期“挂账”,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等9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整改。以问题、目标和结果为导向,将“挂账”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按“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逐个问题、逐宗地块进行分析研究,区分不同的问题类型,逐个找准解决措施和路径,细化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动态管理。二是加强督促推进。积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分析,督促指导好县(区)工作,定期收集整改进度,向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区)发函督办,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动整改工作。目前,2019年以来长期“挂账”的9个问题中,公职人员涉及“两违”问题、全市“两违”问题、土地出让金问题、不动产遗留问题、7个水利项目用地问题、19座小水电用地问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问题等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指出问题、落实增减挂政策有差距等2个问题正在加快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指出1474宗问题,完成整改1413宗,剩余61宗正在加快整改。全市2017年来共获批30个增减挂钩项目,27个已完成市级初验,报省厅待审查23个,未提交市级初验3个。30个项目预计产生指标5928.38亩,扣除建新区、自用和已交易指标8101.83亩后,初步估算缺口指标约2173.45亩。为满足平衡缺口指标需求,各县(区)重新编制16个拆旧方案,预计产生指标2727.85亩。

(16)针对“存在‘过关’心态。上轮巡察反馈的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干部交流轮岗规定不到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等问题至今仍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临沧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分管财务规定,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积极参加上级财务管理培训,抓好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二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优配强科级干部队伍结构。目前,新提拔任用科级干部7名,外部门交流到系统内任职3名,系统内干部交流到外部门任职5名,系统内交流轮岗19名。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党总支及下属两个党支部开展“三查四对”工作,完善会议记录和痕迹材料,严格执行“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细化“三会一课”开展的时间、活动的主题,党总支加大对下设党支部落实制度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

(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7)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2019年至今,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共有8人受到问责处理,2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名处级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留置,1名退休党员、1名职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的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提醒。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并参加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上半年集体廉政谈话。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部门、挂钩联系县(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和谈话提醒。目前,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党组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部、挂钩联系县(区)局主要负责同志共开展提醒谈话18批40人次,对廉政风险点多、风险级别高的科室部门和县(区)局负责同志重点谈。系统内共签订廉政承诺书196份,其中:处级干部18份,科级干部133份,一般干部45份。二是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加大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监督力度,节前召开干部职工会、发廉政提醒短信,对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做要求。办理驻局纪检组转办下属事业单位干部饮酒驾车线索1件,给予当事人记过处分。三是制定印发《临沧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

(18)针对“日常监管存在短板漏洞。2019年以来,未对机关内部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问题。

一是制定长效机制,印发2022年度对机关内部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内容和考核细则,常态化开展机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年度党风廉政考核。二是调整充实党组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县(区)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半年检查和廉政提醒谈话。三是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县(区)局、局机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上报2022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工作总结,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9)针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1名职工因病长期不上班,局党组没有及时进行妥善处理”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及时对该职工进行关爱谈话,做通其思想工作,并安排在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工作,由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负责其思想动态的关心关爱。目前,该同志思想、工作方面一切正常。二是举一反三,建立干部关心关爱机制,从政治上、生活上、思想上关怀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以案促改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0)针对“单位风险防控工作流于形式。《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中风险等级定性不准确、风险描述过于简单、内容互相照搬照抄”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对标科室、事业单位职能职责以及个人岗位职责,排查风险点,准确定性风险等级,细化明确防范措施,填报《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共梳理权力数28个,评定高风险15个、中风险8个、低风险5个;梳理内部机构28个,查找风险点82个,评定高风险54个、中风险18个、低风险10个;梳理个人岗位81个,查找风险点183个,评定高风险101个、中风险58个、低风险24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84条,绘制廉政风险预警示意图28张。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明确每年3月底前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填报《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由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把关,确保风险点及等级准确定性定级。

(21)针对“未能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19年以来,对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仅在党组会上通报3次,案例通报次数少、范围窄”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7月21日,召开干部职工会、第二十次党组会,对1名职工酒后驾车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规定受记过处分,开展了警示教育,提出纪律要求,以案示警。8月24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全面通报,要求干部职工严格律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党纪党规。二是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活动。制定《中共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印发<“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任务到科室及责任人。制定《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廉政文化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开展了以“以案为鉴守底线,共建清廉机关”为主题开展廉政文化月活动。更新了廉政阵地,完成廉政格言上墙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制定印发《临沧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组织开展纪律作风和效能建设日常巡察抽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22)针对“落实《临沧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不力。2019年至今,局党组应对受党纪政务处分的19人开展专项约谈,仅约谈3人”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2019年以来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按班子成员党建及党风廉政挂钩联系县(区)职责分工,分别到相关县(区),开展约谈和关爱谈话,全面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工作状况,并提出相关要求。受处分的19人中,其中2人正在接受监察调查,其余全部完成谈话。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办法》,形成工作常态,全面从严管理。

3.关于“作风建设不到位,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3)针对“文件多的势头未得到有效控制。2019年以来,发文7933份,其中以便笺发文5858份,占75.1%”的问题。

一是压缩精简文件。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精神,坚决把部门的发文总量控制在市委、市政府要求之内。二是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推进办公自动化,利用信息报送渠道反映情况,凡可以通过网络传递的,不再以纸质形式传递。三是认真做好各种便笺发文的清理、整顿工作,大力压缩便笺数量。截至9月底,较去年同期减少15%。

(24)针对“落实服务企业责任不到位。班子领导到企业一线服务意识不强,2021年班子领导到挂钩企业仅开展了2次调研”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部门领导挂钩服务企业制度,深入挂钩企业开展服务指导,了解企业的发展态势,建立长期联系帮扶机制。班子成员完成4家挂钩企业调研走访,积极有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二是建立领导班子主动服务企业机制,班子成员分别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时刻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三是建立双向沟通服务机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有计划地主动服务企业和根据企业需要经常性服务,对企业的用地、用矿、规划、生态环保等方面需求开展服务。目前,班子成员到基层开展宣传宣讲党的各项政策方针9人次,到基层一线、服务企业开展现场办公105人次。

4.关于“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5)针对“执行《政府采购法》不严格,多次出现违规采购和分散采购不规范等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是制定印发《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内部采购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采购行为。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违规采购和分散采购不规范等问题。通过严肃整改,违规采购和分散采购不规范等问题未再发生,实现内部采购规范化、常态化建设。

(26)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财务档案不完整、会计出纳账账不符、会计人员记账不及时、大额资金支出无审批、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专款不专用等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财务人员及时核算、核对账务,规范整理、存储财务档案。二是严格执行《预算法》,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强化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三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大额资金使用及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等事项严格实行党组集体决策。四是制定印发《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五是强化业务培训,财务人员参加工作培训6人次,切实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六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审核、报销,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7)针对“矿山地质恢复治理保证金专户管理缺位。该专户未设出纳,会计账与银行账不符,未在政策规定时限内完成清退或上缴财政。截至3月31日,账户结存资金553.93万元,超出《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矿山地质恢复治理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云财非税﹝2019﹞18号)文件规定退付时限长达两年多”的问题。

一是要求财务人员及时核算、核对账务,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矿山地质恢复治理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同市、县财政部门,对结存资金涉及的相关矿山进行全面梳理核查。二是按照“应退尽退”的原则,组织各县(区)对未履行修复义务的矿山企业再告知、对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企业再公告,对具备清退条件的4家矿山企业清退了保证金69.53万元。对账户中确实不具备清退条件的485.08万元结存保证金,已于2022年8月31日前,全部下划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并注销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账户。三是向县(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下达后续相关工作的函》,函请各县(区)人民政府督促县(区)自然资源局及时将下达的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全额上交县(区)财政,专项用于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要求强化统筹协调,制定方案措施,按照上级要求抓紧推进辖区内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四是持续加大业务指导和督促督办,督促矿业权人按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推动矿山生态修复责任有效落实。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党的建设弱化,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8)针对“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存在班子成员之间以工作意见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2022年8月11日,召开了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查摆梳理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由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批评意见“辣味”足,到会指导的市纪委市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给予充分肯定。会后针对存在问题,班子及班子成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各项要求,党组书记负责严格审核班子成员剖析材料、批评意见清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审核确定,确保“辣味”足,并长期坚持。

(29)针对“大额资金支出未经党组会议研究。2019年6月支付临沧市云河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砂石资源远程监控计量准运管理系统平台费36万元、7月支付云南省测绘工程院测绘技术服务费101万元,均未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仅由时任分管领导审批后直接支付”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印发《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议事规则》(修订),进一步规范党组讨论和决定事项范围,对1万元及以上(除正常差旅费外)大额资金使用及大额资产处置、预算安排等事项严格实行党组集体决策。二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审核、报销,严把报销凭证,推进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2019年9月份以来,未发生类似问题。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谋划不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30)针对“公务员队伍年龄偏大,后备力量不足。局机关有公务员31人,科级及以下有22人,平均年龄为46岁,35岁以下公务员仅3人,科级干部培养存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窘境”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建设。采取积极稳妥、过渡消化的方式,逐步解决公务员队伍年龄偏大、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全局现有公务员31名,核定编制27名,经梳理,到2025年退休7名,届时公务员在职在编25名,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采取招录、遴选等方式引进年轻干部。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科多次积极主动向组织人事部门、编制机构沟通汇报,与县(区)委、组织部门对接,扩宽“出入口”,加大自然资源系统干部与地方干部横向交流,畅通干部交流渠道,逐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实现老、中、青梯次结合,进一步化解科级干部培养存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窘境。目前,新提拔任用科级干部7名,外部门交流到系统内任职3名,系统内干部交流到外部门任职5名,系统内交流轮岗19名。

(31)针对“执行干部交流轮岗规定不到位。2名科长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达9年”的问题。

一是立行立改。对市局同一岗位任职年限长达9年的2名科长进行了岗位调整,下步将对需进行轮岗交流干部适时进行调整。二是发函县(区)委协助整改。向临翔区、永德县、沧源自治县、耿马自治县党委发函,请求县(区)委对5名同志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超过8年的情况进行整改。三是全面梳理干部岗位情况。对市局90名干部、县(区)领导班子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厘清干部队伍结构及岗位任职情况。四是建立干部队伍建设分析研判长效机制。坚持每年开展全面调研1次,党组专题听取报告,定期分析研判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常态。

(32)针对“‘机关事业混岗’问题突出。有30名事业人员安排在局内设科室工作,占事业人员的55.6%”的问题。

一是及时开展“机关事业混岗”情况排查,进一步理顺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二是结合工作实际,立即对在耕地保护监督科、局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科工作的3名同志调回原事业单位工作,其他人员按原事业单位职能重新进行职责分工,逐步调回原事业单位工作。

3.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基层党组织弱化”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33)针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3名局领导未开展自我批评”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规定,领导班子成员按期参加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监督,作好表率。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和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高质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是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4)针对“‘三会一课’及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规范。第二党支部2020年1至2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第四季度未上党课,2020和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无班子和个人的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的问题。

一是强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按规定保质保量开展好组织生活,制定局班子成员讲党课计划,确保每个班子成员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规范档案管理,持续巩固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三是严格组织生活会制度。按要求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确保班子及个人责任落实到位。目前,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2次,党组成员讲党课8次,总支书记讲党课1次、总支副书记讲党课1次。一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10次,开展5+X主题党日活动11次,开展组织生活1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二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10次,开展5+X主题党日活动11次,开展组织生活1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强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与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持续抓好整改成果运用,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规范权力运行和制度约束,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坚持纠“四风”,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3299;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民主法治园区市政协二楼;电子邮箱:lcsgtjbgs@163.com.

 

 

 

中共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