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6日至5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旗帜鲜明讲政治,从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高度,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决的态度行动,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段学能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二是认真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议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先后5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整改工作。2022年7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巡察组指出的3个方面12项37个问题,梳理形成整改工作任务清单,逐一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同时,党组书记、局长段学能就有关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2年8月16日,经报请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同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的要求,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班子及个人举一反三、认真反思,主动认领责任,着力真改实改。三是紧盯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聚焦重点问题,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人和事,逐一梳理、核实、研究,明确要求,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提升。坚持标本兼治,由表及里深究原因,在巡察整改中注重从“面”上挖掘出“根”上的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问题,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统筹领导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临沧市“十四五”及中长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已分别于2022年7月5日、8月23日经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和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目前,规划环评编制审查工作已完成,已具备发布条件,并按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发布。二是积极借鉴“曲靖经验”“楚雄经验”,组建调研组,深入到云县、凤庆县进行实地调研,立足实际,就开通“凤庆至云县城际公交”,促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强化对铁路、公路运输协同融合发展问题进行研究,撰写《关于开通凤庆至云县城际公交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发展的调研报告》,对推进城际公交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工作意见,并上报市人民政府。三是积极推进传统班车客运转型发展。在临翔、永德、云县、双江等辖区发展定制客运,采取网络售票,上门接人、送客到家等方式提升道路客运竞争力。目前,已开通定制客运班线10条,定制客运网络已通达昌宁、保山、普洱、澜沧等地,共投入定制客车19辆。近期还将计划再开通定制客运班线6条,拟投入营运客车40余辆,进一步提升定制客运服务发展能力,为传统客运转型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
(2)针对“争取国家、省级支持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202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我市铁路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关键性规划,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共6次带队到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公司、省云投集团汇报衔接临沧铁路建设工作,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帮助推动加快推进铁路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国铁集团鉴定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赴我市开展临沧至清水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评审工作,积极做好项目储备。目前,临沧至清水河铁路、临沧至普洱铁路已列入国家铁路“十四五”发展规划,芒市至临沧铁路已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以及云南省铁路“十四五”发展规划,正在积极争取在“十四五”中期调整时列入国家铁路“十四五”发展规划。二是临沧港作为澜沧江上游水陆联运重要港口,已列入《云南省水路交通发展规划(2014—2030年》。鉴于财政事权划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3号),中央财政不再负责内河港口、码头财政支出。港口项目无法得到国家资金补助的情况下,市交通运输局积极研究以244界碑至临沧港四级航道建设项目中昔归综合基地建设作为“临沧港”昔归中心港区,通过昔归码头先期建设发挥港口客运功能。三是临沧市已列入《云南省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2019-2035)》省级培育物流枢纽(陆港型)。目前,已完成《临沧陆港型省级培育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以临沧火车站物流园区为核心载体,畅通国际多式联运通道,同时瞄准中心城区各类综合物流需求,拓展服务临沧工业园区工业物流需求,引领地区物流跨越式发展。以临翔区为中心,辐射云县、凤庆县、双江县三区域,形成“一中心三区域”的陆港型物流枢纽格局。临沧火车站物流园区、云县火车站物流园区于2021年底开工建设,勐托物流园区已完成《临沧勐托片区物流与产业协同发展专题研究方案》编制。
(3)针对“党组会议决策质量不高”的问题。制定了《中共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凡提交党组会研究事项,会前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并对每次党组会议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未经专题会议研究或准备不充分的事项,不予提交党组会研究决策的建议。
2.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认真、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作方案不严谨”的问题。对《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分工方案》重新进行了梳理、校对、审核把关,并重新下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贯彻落实。
(2)针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滞后”的问题。一是完成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组建,并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下属各执法大队的挂牌工作。二是完成了执法队伍人事关系划转工作,6月25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各执法大队共154名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划转到位。三是经市委编委批准,6月30日印发了“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各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
(3)针对“政策公开不及时”的问题。认真对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沧市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通知》及有关要求,对涉及工作和指标进行了梳理,制定印发了《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于2022年9月30日在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上对《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行了公示。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审核把关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深刻吸取经验教训,积极主动学习国家、省、市关于前期工作的法规政策,严格按照概预算编制办法编制“十四五”高速公路项目概预算,确保项目投资不漏项。二是督促第三方报件编制单位做实做细“十四五”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特别是用地预审报件单位要对项目所涉及的红线用地数量及土地上附着物逐一核实,避免缺项漏项,项目所涉及的各县(区)及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办对土地报件单位上报征地拆迁数量及金额进行确定并签认。用地征转工作中,将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地面附着物实物认定,征地补偿标准公告,征地补偿协议签订等工作作为前置条件,确保报批数量准确和项目实施阶段征地不超概。三是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对“十三五”实施的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进行审计,锁定超概资金,并协调社会资本方同意将超概部分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同时积极向上汇报,结合政策导向多方面筹集资金化解征地拆迁资金超概问题,目前已多渠道筹集资金13.78亿元,用于补充超概资金缺口。
(2)针对“项目工期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以省交通运输厅“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项目2022年任务跟踪督促协调第二推进组每月对我市在建高速公路项目进行督查为契机,加大对临双、临清、云临、永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督促服务力度,通过督促项目公司加大投入,增加多功能钻机、采取地表深井排水、更换施工队伍等措施,目前控制性工程(3个特长隧道)进展顺利。6月26日云凤高速公路已全线建成通车,8月5日临双高速公路博尚至永泉段通车运营,2022年底计划临双、临清、云临高速公路除天生桥隧道、王家寨隧道、大亮山隧道外全部建成。二是8月30日至9月1日,聘请省内外专家对临清高速公路上军楞隧道、王家寨隧道和云临高速公路大亮山隧道软岩大变形、强富水段、竖井排烟等处治方案进行评审,确保控制性工程顺利推进。三是由市政府领导带队,3次到省交通运输厅、省建投集团汇报协调永勐高速公路项目融资问题,目前已到位近20亿元,控制性工程已恢复施工。
(3)针对“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项目建设指挥部已完成国道214线临沧过境公路建设项目路基结算工作,但施工单位不配合核实签认,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起诉施工单位,诉求法院给予认可工程结算,法院判决不予支持。目前,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咨询解决施工方不配合核实签认的其他司法渠道。二是成立沿边二级公路建设扫尾督导工作专班,通过到项目现场召开由参建各方参加的现场办公会,深入细致地了解各项目在推进扫尾、审计、交工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个协调研究解决。其中:龙镇桥至南伞二级公路结算工作已完成,开始审计,计划2022年12月底完成交工验收。小黑江至勐省二级公路项目正在加快工程结算,预计2022年12月底可完成交工验收。立新至孟定二级公路正在开展结算资料编制工作,计划2023年3月底完成交工验收。三是调整充实三个分指挥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职责,限时完成扫尾及交工验收工作,交工验收完成后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
4.关于“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疏漏”的问题。一是认真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要求,制定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落实农村客运疫情防控责任,细化驾驶员和乘客监管措施,深入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部门协同监管,防止疫情传播。二是结合交通工程建设实际,印发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疫情防控应急管理预案》,建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了预防新冠病毒的具体防护措施、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要求,指导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有效防控应对疫情,确保正常工作秩序。三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压实“四方责任”。贯彻执行部门监管责任,层层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责任。在全市道路运输领域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承诺制,强化网格化管理,共签订道路运输企业承诺书399份,签订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承诺7813份。四是加大监督检查落实力度,确保疫情不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今年以来,共组织对汽车客运站场、火车站、机场、码头及交通工程等交通运输行业企业检查3199户次,排查对象8707个,共发现问题718个,整改完成718个,提出意见建议93条,其中: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含农村客运)177户次,发现疫情防控问题94项,整改完成94项,进一步促进了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有效落实。
(2)针对“网约车管理不坠底”的问题。一是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积极推进《临沧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目前,该《暂行办法》已通过市人民政府专题会、常务会审议通过,正按发文程序报审后出台实施。二是按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组织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加强辖区网络预约出租车的管理,对全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登录账号进行了重新分配,压实管理人员责任,强化网约车数据信息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平台信息,做到数据准确、及时、完整。目前,全市共许可网约车企业有51户,登记注册689辆,取得从业资格人数4702人。三是结合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和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对全市各网约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完善人员及管理制度,严格制度上墙,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7月份以来,共检查网约车企业64户次,发现问题7项,整改完成7项。四是以临翔区为重点,在全市开展了出租车行业整治工作,通过日常巡查、联合整治等执法活动,在医院、火车站及客运站、学校等重点场所,对不使用计价器收费、拒载、甩客等各类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截止目前,临翔区交通运输部门共检查出租汽车(含巡游车、网约车)3948余辆次,查处出租汽车违规行为70起。通过向大中院校学生、市民、乘客、就医人员及家属等开展问卷调查,认为“今年以来出租汽车经营行为逐步规范、服务明显改善,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的占94.5%,对整治工作表示认可的约98%。
(3)针对“重大生产安全风险排查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制发了《临沧市交通运输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临交安委办便〔2022〕5号),进一步要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设施落实安全生产及风险排查主体责任,全面摸排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重大安全风险,实行清单化建档立档,落实项目化管控措施。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重大风险排查,做到全覆盖,第三季度排查管控重大风险13项(个),其中道路运输领域4项,公路建设领域5个,路网运营领域3项,水路运输领域1项。三是印发了《重大风险挂包清单》(临交字〔2022〕140号),由局班子成员对已排查的13项重大风险点实行挂包责任制。
(4)针对“督促施工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不严格”的问题。组建了由局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业务科室具体督促落实的水环保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大对在建公路项目生态环保的督查力度和频次,2022年1至9月份共开展督查工作5次,发现问题40个,发出整改通知单40份,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29个,正在整改11个。其中,云临高速临翔至掌龙段已建成通车,四合同段大团山2号隧道弃土侵占河道、施工便道扬尘大等问题已整改完成。下步,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根据已建立的问题清单台账,重点跟踪落实未完成整改的11个问题,采取销号制管理,对拒不整改或屡改屡犯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环保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5.关于“交通运输领域资金供需矛盾突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国省道建设改造历史欠账大”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了一批国省干线改造项目,对完善全市路网结构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3条段沿边二级公路、羊振线、西环线主线工程、西环线滑坡治理和凤小公路等7条(段)国省干线改造项目由于补助资金有限,资金缺口大,工程款难以及时拨付到位,截至2022年3月,完成投资35.069亿元,已到位资金18.989亿元,资金缺口16.08亿元。
鉴于上级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地方财政乏力、一时难以配套的实际,一方面积极向市人民政府汇报、争取逐年解决全市7条(段)国省干线公路改造项目资金缺口,2022年8月19日,向市人民政府上报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帮助解决部分国省干线改造项目应急维稳资金的请示》(临交请〔2022〕72号),请求市人民政府帮助解决5000万元的项目缺口资金,按比例支付给各项目,用于化解因项目缺口资金带来的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的风险隐患。另一方面,针对前期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关注,积极做好上访、信访人员的思想工作,掌握动态,确保行业和社会稳定。
(2)针对“督促县(区)拨付专项资金力度需加大”的问题。一是下发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县、凤庆县、永德县、耿马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向县政府请示汇报,于9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从业者手中。二是局分管领导分别与涉及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沟通对接,通过各方的努力,截止9月30日,4个县共兑付燃油补助资金1056.38万元,其中:云县300.26万元、凤庆358.63万元、永德县100.18万元、耿马县297.31万元,目前,云县、永德县历年未兑付的燃油补助已全部到位,凤庆县和耿马县未兑付2018年资金共191.35万元,两个县将于年内兑付到位。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深入、不认真”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把方向、管阵地、强队伍,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落实。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题,坚持每季度通报并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2022年以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二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采取书面和实地相结合的方式,于2022年9月下旬对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开展全覆盖督查。其中,抽取2个局属单位进行实地查阅和督导,现场反馈存在问题9条,提出意见建议16条。
(2)针对“网络舆情办理回应不及时”的问题。根据网络舆情办理回应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印发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规定(试行)》《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办理网民留言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同时,为积极主动做好日常舆情监测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办理、回应工作,经常性关注网络热点和舆论风向。截止目前,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未出现影响较大的负面舆情扩散传播情况。
(3)针对“网页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相关栏目信息更新,以及相关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同时,已对局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信息进行了更新发布。
7.关于“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的问题。一是加强廉政风险相关学习培训,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意识和防控责任。二是根据岗位职责开展了新一轮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做到干部职工自查、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把关、组织审定,力求精准、有效。
(2)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清收核销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关于联运公司暂借周转金8.1万元的问题。经与联运公司时任法人代表潘汝龙对接核实并催收,潘汝龙确认借款金额,但因其年老体弱多病,目前家庭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借款,表示逐年偿还的协议。二是关于服务公司暂借周转金58.3万元的问题。临沧交通综合服务公司属于原市交通局创办的经济实体,成立于1993年3月。经查有关台账,1993年4月16日起,因开展公司业务需要,经时任局领导同意,多次从局机关账户暂借周转金,历年累计借款结余8.3万元形成长期挂账。同时,由于经营业务需要,1993年3月由局机关账户代交通综合服务公司垫付临沧地区边贸管理局货款50万元,以上两项合计583417.49元,直至公司消亡一直未归还垫付款,加之时任局领导已去世,历年结转形成长期挂账。
(3)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市国投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10月10日、11日分两次归还G219线改造项目资金9000万元。二是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分级承担方案的通知》(临征办字〔2021〕35号)、《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归集2021年临沧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的函》(临交函〔2021〕17号)等文件要求,督促各县(区)按规定筹集资金,资金到位后按原渠道归还临清高速公路规费资金。2022年9月28日归还临清高速公路规费资金10468万元,2022年10月8日归还临清高速公路规费资金5000万元,总计归还15468万元,剩余6669.83万元将继续督促县区尽快筹集资金归还。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细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交通运输业务工作,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2022年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2次。二是采取平时检查与年度评分考核相结合,严肃考核纪律,做到考核不流于形式,考核情况和考核等次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三是加强理论武装,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已列入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计划10月份开展。
(2)针对“廉政谈话提醒缺乏针对性、实效性”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运用谈话提醒、约谈的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2022年6月7日,党组书记、局长段学能组织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体约谈;2022年以来局7名领导开展廉政谈话10次,就树牢廉政意识,做好日常工作,预防身边“微腐败”和“四风”问题作出提醒和要求。二是及时提醒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规范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日常情况定期谈、全覆盖,特殊问题及时谈,无遗漏。三是局机关党委加强对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的提醒和督促。机关党委及时印发提醒通知,督促领导干部、各党支部按时间、按频次、按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工作。
(3)针对“警示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增强警示教育的严肃性、针对性和深刻性,强化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通过通报情况、剖析原因、表态发言等方式达到受教育、受警示的目的。8月22日,针对今年以来全局系统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议。下步工作中,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已由局分管领导召集办公室、资产财务科等开展提醒谈话,要求涉及科室加强对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强化事前审批把关,控制好接待范围、标准、陪餐人数,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2)针对“占用专项资金”的问题。2022年8月,向市财政局申请年初预算办公经费,并于2022年11月9日,将所占用专项资金及时归还到位。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和内控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格”的问题。一是2022年10月11日局分管领导与涉及科室和人员开展了约谈提醒,并责成经办人说明有关情况,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二是关于2019年6月采购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费用12.08万元。按照当时的政府采购程序向市财政局上报了《临沧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报表》(SJTCG201901),市财政局于2019年5月8日复函同意我局采购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临财采发〔2019〕145号)。 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政府采购制度,大额资金支出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时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把关,规范并严格控制支出。
(2)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对《临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学习,多次对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有关事宜。二是正在研究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办公用房租赁事宜,待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3)针对“利息收入未及时上交财政”的问题。经与税务部门联系对接,我局利息收入核定为按季度上缴,2022年10月10日已上缴利息收入56392.96元。下一步,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足额上缴利息收入。
(4)针对“机关食堂账制不健全、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目前,已与市高速公路开发投资公司、市公路建设开发公司商定了共同办食堂的方案,并在局机关建立食堂账制,核算账务。
(三)关于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有待规范和加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述职评议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认真落实局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行业领域落细落实。8月12日,召开党建工作约谈会议,对各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进行了集体约谈,涉及支部书记开展了检讨和表态发言,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下步工作中,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有关要求,抓严抓实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总支、支部的监督和指导,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党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严把党建材料关。
(2)针对“换届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领导,强化指导,召开2022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分析暨培训工作会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就《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中重点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专门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党建业务水平。二是9月4日至16日,局机关党委组成工作组到所属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督导,对支部换届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针对问题开列清单,整改落实。
(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一是举一反三,组织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问题,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召开2022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分析暨培训工作会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就“发展党员程序”进行了专门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党建业务水平。三是9月4日至16日组成调研督导组到所属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督导,对发展党员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针对问题开列清单,整改落实。
2.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年轻干部培养储备不足”的问题。一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办汇报,请求给予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拓宽来源、优化结构。目前,已获批行政周转编制1名,正在办理公务员转任1人。二是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派2名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积极培养、储备年轻干部。三是加大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2022年7月以来,对符合条件可提拔为科级领导的3名年轻干部启动选拔任用工作。目前,正在按程序开展工作。
(2)针对“民航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一是加强在职干部能力提升培训,鼓励在职人员提升专业学历和参加行业培训。目前,市民航发展管理办公室4名专技人员先后参加了民航发展规划专业或机场建设专业方面的学历提升,其中1名将于2023年9月毕业。二是组织民航科和市民航发展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业务培训和学习,2022年以来,共有11人参加一期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其履职能力和水平。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围绕人岗相适的原则调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针对“行政、事业人员混岗问题突出”的问题。局机关有行政编制20人,其中,现有在编的局领导5人,12个内设科室和机关党委(组织人事科)有8个科(室)只有1名负责人,3个科室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由于没有空编无法配备而空缺。同时,为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和中心工作,局机关有5人(包括科室负责人)长期抽调在公路建设指挥部和下派挂钩村工作,现有人员难以保障机关工作正常开展,综合交通建设管理和运营服务任务重,人少事多,矛盾突出。
下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严格控制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积极争取行政编制支持,进一步理顺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的职能职责,合力推进工作。
(4)针对“公务员平时考核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5月,结合单位实际修改完善了《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备案。第二季度开始,严格按照《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按时、按程序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公务员平时考核等次。
三、下步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及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第四巡察组的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工作认识,巩固整改成果和运用。二要严肃责任追究,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杜绝“过关”思想,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一刻不停歇的韧劲,持之以恒抓好后续销号整改和整改“回头看”。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三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的支撑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责任传导机制,以高度政治自觉坚定不移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做细做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22494、2121413;地址:临沧市临翔区世纪路10号;电子邮箱:ynlcjtysj@126.com。
中共临沧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