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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临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6-08 08:41:37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共青团临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5日至12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市委开展了巡察。2021年1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团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当前最紧迫和最严肃的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张之政书记在听取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有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报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成立了以团市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合力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了巡察反馈民主生活会,团市委班子对照反馈问题深刻剖析,认真梳理问题发生根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进行分解,制定整改措施82项。在此基础上,下发了《共青团临沧市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室)和完成时限,层层传递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到了件件有落实。截至目前,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基本完成1个。

(三)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先后召开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6次,干部职工会议3次,重新修订了《共青团临沧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工作规则(试行)》、《共青团临沧市委书记办公会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共青团临沧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和《共青团临沧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制度》等24件,并通过协商的方式,提前收回了临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制定了《临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办法》,确保了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公益性质,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以来,未对《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全面、深入、系统学习,未结合实际对全市共青团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作出具体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团市委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全体党员征订了《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论述摘编》,先后召开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3次,机关党支部委员会2次,组织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团市委机关2022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确保机关干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做好青少年的思想引领,“青春临沧”微信公众号刊发《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论述摘编》原文8期,线上带动广大青年团员深化学习。三是下发了《共青团临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的通知》,对全市共青团作出具体安排,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团的基层延伸、在团的基层推进

2)针对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不力”的问题未结合职能任务对《临沧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进行专题学习研究和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青年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以召开联络员会议代替联席会议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第2次(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临沧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临沧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11条》,审议通过了《共青团临沧市委 临沧市少工委贯彻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共青团临沧市委贯彻落实<临沧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实施方案》和《共青团临沧市委贯彻落实临沧市“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11条的通知》,结合共青团实际,部署了具体贯彻举措。二是根据团省委的工作安排部署,积极筹备2022年度青年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青年发展工作,分析存在不足,统筹部署好青年发展各项工作任务。

2.关于“履行部门职能责任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青年联合会组织办法、少年先锋队工作条例不严格”的问题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未按要求召开青联常委会少先队临沧市第二届工作委员2019年11月届满,逾期2年仍未换届。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和《青年联合会组织办法》有关要求,坚持立行立改,于2021年12月召开了市青联三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及时部署青联相关工作,以后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市青联常委会议。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积极筹备中国少年先锋队临沧市第三次代表大会,计划于年内召开,推动少先队工作任务落实。

2)针对推动三个示范区建设举措不力不实”的问题《关于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三个示范区建设中建功立业的实施方案》结合基层实际不紧密,可操作性不强,方案无具体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难以抓落实。

整改情况:进一步找准了共青团建设“三个示范区”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了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第4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共青团助力“三个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通过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细化举措、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时限要求,确保了团的工作与党政中心工作有效对接,不断提升团组织的大局贡献度和服务力

3)针对“‘两新’组织团组织覆盖率低”的问题。截至巡察进驻,市本级共有“两新”组织2579户,团组织覆盖企业319户,覆盖率仅为12.4%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筹备建立临沧工业园区团(工)委、临沧市社会组织团(工)委、临沧市非公经济团(工)委、临沧市律师协会团(工)委,为指导“两新”组织建团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按照“应建尽建”原则,科学有序提升“两新”组织团组织覆盖面,不断提高“两新”组织团建工作水平。

4)针对争取上级支持力度不够、办法不多”的问题2018年至2020年,均未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2021年截至9月,仅完成年度任务的58.89%

整改情况:积极在争取上级支持上下功夫,团市委所有项目中,能够纳入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的只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和贷免扶补项目。一是通过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团省委支持,在2021年的基础上给予临沧更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名额倾斜,已向省项目办申请增加全国项目志愿者名额,预计2022年任务指标将在6月份下达。二是2022年度共争取贷免扶补480户、小额担保贷款120户,团市委将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努力争取更多工作经费。

5)针对“团费收缴管理不到位,部分团组织长期拖欠未缴”的问题。2019年至2020年,共有16个次团组织未缴纳团费,其中有4个团支部连续两年未缴。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团费收缴管理,制定下发了《共青团临沧市委贯彻落实〈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加大对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团组织对团费收缴工作的认识,严肃团费收缴、使用的工作纪律。二是及时追缴欠缴团费。经核实,2019年至2020年,16个次团组织中有2个次团组织的共青团员均为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已缴纳党费的可不缴纳团费;1个团组织2019年团费已并2020年团费上缴;其余团组织已完成了团费补缴工作,共补缴团费5046元。

6)针对“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职责形同虚设、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自2019年以来,团市委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临沧市青少年服务中心无偿提供第三方运营,在编在岗3名事业人员一直在机关工作,未在本职岗位履职尽责,中心公益性阵地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团市委先后召开3次书记办公会3次专题会议研究中心整改事宜,一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提前终止了活动中心与第三方签订的运营管理合同,提前收回活动中心,并完成了第三方与中心的交接工作,第三方已于2022年2月底退出中心,团市委已将中心所有固定资产登记备案。二是明确了3名事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分工,下发了《共青团临沧市委关于临沧市青少年服务中心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并督促3名事业人员尽快考取相应的资格资质。目前,除2名事业人员分别下派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和参加“强边固防突击队”外,1名事业人员已于2月28日返回中心履职。三是制定了《临沧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下架了中心所有商业标识,中心各个活动室均已改为公益活动室,面向广大青少年免费开放,规范实现了中心的公益性质。

3.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风不正、质量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以学习交流代替学习贯彻”的问题2021年,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学习交流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等重大会议精神,未在书记办公会进行学习贯彻,未结合部门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共青团临沧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纳入书记办公会“第一议题”,及时学习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对应在书记办公会议上学习研究,而还未学习研究的事项做梳理,及时召开了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第4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市“两会”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2)针对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随意性大、研讨氛围不浓扎堆学习”的问题2019至2020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8次,11次仅作简单传达学习,未开展交流研讨。其中2019年6月25日至7月3日8天时间内密集组织中心组学习4次,漫灌式学习,效果不佳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选题与市委宣传部印发的意见完全一致,未经讨论研究即印发;截至2021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等3个重要专题未按计划学习研讨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共青团临沧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从组织和职责、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时间、学习要求、学习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制度上保证理论中心组学习时间和质量。二是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第6次(扩大)会议,结合市委宣传部印发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共青团临沧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安排》,在下步工作中,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对列入2021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而未完成的3个专题进行补学,分别于2月11日、2月22日、3月3日组织开展了以“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为主题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并开展了学习交流和点评。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未把网络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未按相关规定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整改情况:压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把网络安全工作纳入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在2022年3月1日召开的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第5次(扩大)会议上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自觉承担起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章节,并审议通过了《共青团临沧市委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试行)》,就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逐步规范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构建起良好的网络环境。

2)针对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对青少年思想引领作用不明显青春临沧微信公众号和临沧共青团微博2个网络平台宣传推介不力,关注率仅占全市66万余名青少年的8%;2021年第十二季第五期青年大学习县(区)平均参训率仅为10.68%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阵地作用发挥加大对团市委微信公众号“青春临沧”和微博“临沧共青团”2个网络平台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升广大团员青年知晓率和关注量。二是强化青少年思想引领刊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送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文、优秀的网络文化产品提升青少年吸引力和凝聚力三是认真落实《共青团临沧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的通知》要求,广泛动员青年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行动对团组织参学率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青年大学习”参与情况纳入各级团组织的重点评价指标纳入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等的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团员青年的参学率

3)针对网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21年1至5月,在青春临沧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30条,其中10条稿件主要领导未审签未制定《信息发布制度》。

整改情况:强化网络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以全闭环管理信息发布各个环节为目标,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第4次(扩大)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共青团临沧市委信息管理发布制度》,从信息安全、职责分工、信息发布等方面进行了细化管理,明确了网络信息必须经过主要负责同志审签才能发布2022年以来,我委各类信息均做到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发布。

5.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推进情况

1针对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2019年以来共召开45次党组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其中党组(班子)成员以电话参与形式参加会议6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达10次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议事决策制度,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第4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共青团临沧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工作规则(修订稿)》和《共青团临沧市委书记办公会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书记办公会议事决策程序。二是强化制度执行,2022年以来,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均做到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方能召开,涉及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和决策事项的均做到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2)针对关于存在编造补抄现象仍未整改”的问题2019年团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分工方案和责任清单仍然出现开展我区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农业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字样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干部职工从严从实的政治意识,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报省政府公文有关规范》。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制定了机关《公文审批制度》和《公文处理制度》,文稿采取责任部(室)拟稿,分管负责同志审核、主要负责同志审签的方式,加强行文规范把关。三是经2021年3月17日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第6次(扩大)会议审议,制定了《共青团临沧市委关于落实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共青团临沧市委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任务分工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不经常,检查考核走过场’”的问题2021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无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2020年五部室一中心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整改情况:一是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常态化运用“四种形态”教育管理干部职工,制定了《共青团临沧市委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修订完善并印发了《共青团临沧市委机关各部(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明确了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实事求是的确定考核等次,并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

2)针对制度建设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团市委党组2020年6月撤销后,未及时更新三重一大决策、财务管理等制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教育、管理决策等7个制度无正式发布审签和制定时间;6名干部未按相关规定办理公务卡,占团市委11名干部的54.55%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共青团临沧市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共青团临沧市委内部管理制度》(含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共青团临沧市委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教育制度》等7个制度,并下发了《共青团临沧市委关于印发<共青团临沧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制度>等制度的通知》,并严格执行,确保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二是办理公务卡需签订法人授权书,鉴于我单位目前没有法人,不具备办理公务卡的条件,待法人配备后,及时为6名干部办理公务卡,确保单位干部公务卡100%覆盖。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绝的整改推进情况

1)针对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少,机关化倾向突出”的问题2018至2021年,仅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被动式陪同有关领导到基层开展专题调研4次

整改情况:突出“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2022年共制定调研工作计划6项,并向市委进行了报备。2022年以来,团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带队深入市直企业、县(区)围绕基层团组织建设、青年就业创业、青少年权益维护等主题开展工作调研,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工作在一线落实,不断转变机关作风和提高工作效能。

2)针对文风不实,以文件落实文件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临沧共青团贯彻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出现全省各级团组织字样多达21处,涉嫌照搬省上原文。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等4份文件先发文后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提高从严从实处理公文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机关《公文审批制度》和《公文处理制度》,文稿采取责任部(室)拟稿,分管负责同志审核、主要负责同志审签的方式,从制度上杜绝文风不实。三是于2022年3月17日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第6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共青团贯彻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印发至各县(区)团委和市直团组织抓好贯彻落实是严格执行《共青团临沧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工作规则(修订稿)》,发挥好书记办公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的作用,及时对重点工作、重要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坚决杜绝了“先发文后研究”的情况发生。

3)针对学风不实,学习心得体会有网上抄袭现象。2021年第一期读书分享会上2篇心得体会抄袭同样标题文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管理,2022年2月10日学习心得体会网上抄袭2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2名同志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从严从实加强文风管理,把学风文风相关内容纳入党员教育管理范围,推动学风实起来、文风严起来

3.关于“联系服务群众有差距的整改推进情况

1)针对为民服务主动性不强”的问题2021年党支部三双任务未完成;临翔、云县、永德、双江创建希望小屋建设工作基层意见大;沧源26名团代表联系团支部数和团员青年数均为零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党员的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度,2021年机关党支部“三双”服务已于2021年12月底完成,党支部共开展志愿服务13.3小时;2022年机关党支部“三双”工作第一季度已开展2次,累计服务时长7.2小时。二是细化“希望小屋”建设服务方案,积极与团省委、上海崇明区团委对接,共帮助基层争取“希望小屋”建设资金4个,加大对基层“希望小屋”创建指导力度,切实让“希望小屋”真正成为青少年“希望出发地”和“梦想加油站”。三是提升团代表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经核实,沧源县共有市级团代表20名,指导该20名市级团代表完成团支部和团员青年联系工作,共联系服务团支部20个、团员青年260名。

2)针对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团市委组织开展的志愿者服务队伍1年参加1次活动的志愿者占12.3%、1至2个月参加1次的占5.5%、1至2周参加1次的仅2%

整改情况:着力提升社会志愿服务动员能力和服务水平,于2022年2月22日下发了《共青团临沧市委关于印发<临沧市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志愿服务类别,拓宽志愿服务领域,规范志愿服务内容和方式。广泛动员组织各级团委、志愿者协会、机关企事业以及团属社会组织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依托“一部手机做志愿”以及“中国志愿服务网”系统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开展,优化志愿服务记录和激励措施,切实提升志愿者参与服务社会工作的广泛性和积极性。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2019年3月召开临沧团青工作座谈会,在“办公费”列支餐费2330元,其中酒水费2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精神,坚持立行立改,于2021年12月3日对200元酒水费用进行清退,并“举一反三”进行自检自查。二是修订完善了《共青团临沧市委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5.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不严格”的问题2019年接待镇康、凤庆、沧源县团委2批次6人次,结算住宿费共1328元、报销5月29日昆明返回临翔区餐费480元,存在重复报销途中伙食补助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及时组织财务人员查清问题并于2022年1月27日收回多报支差旅费100元。二是强化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设,2022年2月21日团市委书记办公会第4次(扩大)会议对《共青团临沧市委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加强了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和内控管理三是强化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的学习培训,2022年3月11日组织干部职工对差旅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等进行了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2)针对“违规报销工作餐费”的问题2019年5月,在办公费列支五四活动合唱团工作餐费用3000元

整改情况严肃财经纪律,查明事情发生的原委,经核实,该笔费用为2019年4月30日举行的临沧市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团日活动餐费,该活动于2019年4月29日下午临时邀请合唱团演出,因排练时间紧,由团市委安排合唱团用餐。送餐100份,每份30元,共3000元,因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有差距,支付费用时未作相应情况说明,现已作出情况说明。在以后工作中,将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报销审批程序,确保财务业务真实、合法、完整。

3)针对“部分经费未专款专用,超范围列支”的问题。2020年11月19日,在“办公费”科目列支歌咏比赛服装费2笔共3155元。

整改情况:严肃财经纪律,查明事情发生的原委,规范资金支出。经核实,2020年11月13号记账凭证中,支付临翔区金金男装店、临沧市永奇服饰制造有限公司2330元,用途为我委4名干部职工参加我市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暨“党的光辉照边疆 边疆人民心向党”歌咏比赛服装费。2020年11月14号记账凭证中,支付钱峰(个体户)835元,用途为我委2名干部职工参加我市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歌咏比赛服装费。以上两次比赛服装均由主办方统一订购,费用由参赛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支付。下步工作中,我委将不断强化财务管理,强化财务人员对经费使用及财务相关规定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工作水平,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4)针对“审核把关不严,支出手续和附件不完备”的问题。2019年1月付“快递从业青年服务月”授课费1000元,领取人未签字;2月付水费468元无发票、民族服装费7500元无明细表;3月付餐费2餐1327元无菜单;5月付宣传费用6万元仅有发票,未附合同、会议纪要、相关明细,1名干部到昆明培训出差费2460元,未附培训通知文件;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3笔4442元涉及分管领导资金支出,均由本人审批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从实审核把关财务票据和附件,并及时规范补齐相关支付要件。二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规定,规范报销业务,在2022年3月1日召开的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和《团市委内部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费报销的范围、清单、程序进行再学习、再明确,规范公务接待费用的报销三是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强化办公室人员和财务人员把好初审关,分管领导把好审批关确保费用报销凭证真实合法、附件完整齐全、手续流程规范。

(三)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2020年3月对2名干部进行考察,形成的干部考察材料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中反映的谈话推荐人数不一致2名同志试用期满后逾期7个月未转正;有的干部从事同一岗位工作长达10年未进行轮岗交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短板、强弱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关于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责任的通知》和《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等文件精神,熟练掌握干部推荐有关要求和程序规定,不断提高组织人事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及时规范了涉及2名干部的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并完成了2名干部试用期满转正工作三是干部轮岗交流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待主要领导配备后,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研究。

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2020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反馈情况未在团市委班子会上通报2020上半年,未按要求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书记办公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于3月17日召开书记办公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上通报了2021年度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反馈情况,对2022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坚持及时分析研究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细化党建工作具体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3.关于“党组织建设抓得不牢的整改推进情况

1)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党支部未按半年考察一次的要求对2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预备党员转正程序不完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管理,提高支部委员的政治意识。二是组织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实用手册》,确保支部委员熟悉党员发展流程,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三是按照规定的流程规范了2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预备党员的转正入党程序。

2)针对巩固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成果不到位”的问题党支部于2018年完成规范化达标创建,截至巡察进驻网上党支部的书记配备、委员配备、积分管理、三会一课4项指标均未达标标率仅为80%党员活动室建设不规范,作用不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巩固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成果及时调整规范充实支部班子,并做好委员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积分管理等制度,做到信息化纪实数据录入及时、准确,不断提高机关党支部达标率。二是规范化建设党员活动室,提升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推动党建工作和机关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三是根据相关要求,“不设党组而只有一个党支部的机关党支部书记需要由主要领导担任”,目前我委未配备主要领导,待满足条件后及时配备党支部书记。

3)针对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抓得不紧。党员积分制管理流于形式,4人党史学习教育必读书目未全面完成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管理。二是机关党支部结合实际细化了《党员积分申报表》,把党员积分管理和工作日常完成相挂钩,促使党员积分管理严实起来。三是机关党支部完善了《共青团临沧市委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加强了积分结果的运用,带动党员教育管理纵深实施。四是督促4名党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党史学习教育必读书目的学习。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推进情况

1)针对执行党内相关规定不严格”的问题2020年1至5月,支部党员大会均由非支委委员主持召开;2月10日支委会由非党人员记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2名干部未报告信教情况;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内相关规定,党支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确保支委委员熟悉掌握支部工作要求,从严从实组织“三会一课”。二是明确支委委员责任分工,强化党务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规范党建业务。三是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严格按照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把思想谈通、把问题谈透、把意见谈好,达到触动思想、增进团结、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四是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全体党员没有信仰宗教的情况,并于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上从严从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是否信教”的情况。

2)针对执行党费收交管理规定不到位”的问题党费测算不精准且未公示,致使2019至2021年17人次党员未足额交纳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明确委员职责分工,专人负责党费收缴上交工作。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三是严格做好党费测算并进行公示,落实好《党费日》制度,确保每名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四是及时补缴2019年至2021年17人次党费1155.6元,并全额上缴市直机关工委。

三、下步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建立了良好的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部分问题整改需要长抓不懈,还需要在“长”和“常”上持续下功夫。下步工作中,团市委将以持续的政治定力,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二)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深化整改落实。坚决铲除问题反弹回潮“土壤”,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持续深化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整改工作的领导力度、工作力度、督办力度和纠错力度严格执行整改方案,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较长时间坚持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确保把每一个问题解决好、改彻底、出成效

(三)强化政治建设,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坚持标本兼治,把深化各项整改工作与抓好当前工作和谋划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弘扬临沧作风要求结合起来、与推动从严治团和深化共青团改革结合起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寻源治本、持续用力,着力推进团市委机关党的建设和团的各项事业同频共促、蓬勃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3990575;地址:临翔区南屏南路6号中共临沧市委大楼三楼;电子邮箱:tswtw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