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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6-07 17:49:37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临沧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2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市总工会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始终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并主动配合市委第一巡察组工作。巡察反馈会议后,认真组织学习张之政同志在听取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及时印发《五届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总工会党组反馈意见和领导讲话的通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就“三个聚焦”给市总工会党组反馈的12个单项30个问题,市总工会召开部、室、中心负责人联席会议,逐项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形成《关于五届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审议稿)》,经党组会审议后印发,全面启动整改工作。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召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个人整改清单,扛实党组及班子成员整改责任。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召开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会和整改情况推进会,为我们的整改工作“把脉问诊,开出良方”,推进了巡察整改速度、提升了巡察整改实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党组未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以及会后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问题,市总工会党组强化政治意识,强化理论学习,认真梳理相关学习内容,在2022年第三次党组会议上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以及会后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重要讲话精神;第四次党组会议上再次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第五次党组会议上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新修订《工会法》;2022年第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班子成员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后,市总工会党组将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学习议题制度,把牢政治方向,强化理论武装,认真抓好党的创新理论、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学习贯彻,团结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没有按照省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双覆盖双推进’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并上报我市工作方案和典型材料”的问题,制定了《临沧市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双覆盖双推进”工作方案》以行政便笺印发至各县(区)总工会,上报省总工会。汇总形成《临沧市工会“双覆盖双推进”工作总结》《临沧市总工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入会行动自检自查报告》上报省总工会。今后,将按照省总工会要求及工作方案抓好此项工作,并及时总结上报典型材料。

2)针对“未按公文办理流程办理《云南省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导致文件中的工作任务未得到分解落实”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临沧市总工会关于细化分解<云南省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工发〔2022〕3号),通知明确了六项行动、十项工程的具体目标任务。今后,将认真抓好细化分解任务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

3)针对“收到省总工会印发的《关于加强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的意见》通知后,办公室拟办‘请职工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我市相应意见,并提请党组会或主席办公会研究审定后实施’,经核实,该项工作没有上会研究,也未制定我市的实施意见,导致我市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制定印发《临沧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的意见》(临工发〔2022〕7号),指导各县(区)总工会推进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意见中明确新购新建项目市总工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补助。改建扩建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补助,极大的提高了各县(区)总工会建设职工服务阵地的积极性。

3.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第1、2项已完成,第3项确保年内完成整改,第4项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

1)针对“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后,市总工会党组提高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一名党组成员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加强党组对接受巡察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等必学篇目,主动与巡察组进行沟通,积极配合提供查阅材料,圆满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2)针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严谨”的问题,今年已召开的党组会议,均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临沧市总工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列席党组会议的非党组成员不进行表态,今后将长期坚持。

3)针对“市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市总工会及时与博文设计公司研究编制了可研报告,得到了市发改委批复同意,完成抽取招标代理公司工作。目前,已完成招标文件审定和备案,即将进入施工招投标环节。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压实责任,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确保2022年内完成装修改造工程。

4)针对“‘八大群体’组织建会工作推进乏力”的问题,制定了《临沧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以行政便笺印发各县(区)总工会,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20日,市、县(区)总工会开展了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集中入会月活动,全市新建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工会组织10个,覆盖企业29个,新增工会会员920人,进一步扩大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组织覆盖,夯实了工作基础。今后,将加大“八大群体”组织建会力度,持续提高建会率。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2020年9月党组人事变动后,未及时调整充实党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问题,以党组便笺印发《关于调整党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今后,将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根据党组人事变动以及分管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充实党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针对“负责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的同志身份为社会化工作人员,且为非党干部”的问题,以党组便笺印发《关于调整党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及时调整一名党员干部负责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均为市总工会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3)针对“印发的文件、上报的总结、刊发的稿件中出现错误表述”的问题,对出现的错误表述进行“举一反三”的查找并进行更正。今后,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市总工会文稿审核把关制度,层层压实责任,严把文稿质量关,规范使用政治类表述,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错误。

5.关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1)针对“未根据2021年8月《中共临沧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省委巡视办移交涉及临沧市意识形态领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梳理细化党组整改措施”的问题,制定印发《中共临沧市总工会党组落实<关于省委巡视办移交涉及临沧意识形态领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方案>的整改措施的通知》(临工党组〔2022〕14号)。今后,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2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党建意识淡薄、接待清单不齐全不完善、会议记录不规范、痕迹档案管理混乱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市总工会2022年度第八次党组会议审议《中共临沧市总工会支部委员会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注重痕迹管理,规范各类会议记录。今年的公务接待,均认真填写接待清单,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今后,一是切实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研究指导,坚持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1次、每半年听取支部汇报党建工作1次,增强党组党建意识,提升市总工会党建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党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标准,充分利用云岭先锋APP智慧党建平台,规范“三会一课”会议活动和会议记录,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五个基本”标准,做好工作台账分类收集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接待工作。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市总工会2022年度第八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临沧市总工会党组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临沧市总工会党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毫不动摇等具体意见。今后,将强化党组班子政治建设,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党组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年内党组书记为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

2)针对“廉政提醒谈话走过场”的问题,强化日常纪律作风教育,一季度逐级分层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谈,部门负责人与部室干部职工谈。谈话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分工和部门、岗位职责实际,谈认识谈思想,谈工作落实。2022年内至少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通过开展集体约谈和廉政提醒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筑牢思想防线。

7.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个别干部职工存在网贷情况,催款电话已打到办公室,影响单位形象及办”的问题,2022年3月,分管领导与涉贷职工及时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具体情况,涉贷人员已对相关情况进行书面说明并进行承诺。今后,将在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上,加强对干部职工经常性思想教育,并做实做细日常监管。

2)针对“2019年10月10日,1位同志违规报销昆明到蒙自的动车一等座费用,直到2020年11月派驻纪检组例行检查发现,才清退违规多报销经费54.5元”的问题,2020年11月已清退违规报销一等座费用54.5元。今后,将在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上,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通报,加强党员、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同时,组织学习公务出差管理规定,做好报销单据审核把关工作。

8.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违规报销会议期间途中伙食补助”的问题,2019年5月7日至10日在孟定镇召开会议期间9人违规多报支的8、9日途中伙食补助,已于2020年7月份清退;2019年5月9日4人违规报销经审和财务互审工作会议途中伙食补助400元,已于2022年1月清退,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通报,筑牢思想防线。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加强财务审核把关,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2)针对“违规报销出差伙食补助”的问题,2019年1月31日18人违规报销到双江开展“党建扶贫双推进”主题党日活动途中伙食补助1800元,已于2022年1月清退,并在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临沧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方案》(临发〔2017〕33号)精神。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差旅费报销等有关规定,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3)针对“违规发放驾驶员安全奖”的问题,2018年2月违规发放2017年度驾驶员安全奖1702.13元,已于2022年1月清退。今后,将进一步严肃纪律,规范津补贴。

9.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报销的住宿发票中出现4人出差,住宿一晚,住宿房间数为10间的出差报销审批单”的问题,已于2022年3月清退4人多报销6间房费用516元。对今年在“公务之家”申报的差旅费报销进行严格审核,没有发生违规报销情况。今后,将严把审核关,注重细节,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针对“多次出现报销单据随意涂改现象”的问题,已在涂改的报销单据内用红线更正,加盖更改人员的签章。今年所报销单据均按要求规范填写,没有随意涂改现象。今后,将严格要求,严把审核关,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3)针对“车辆维修经费报销单据不齐全”的问题,办公室、财务部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学习,掌握车辆维修程序。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车辆保养维修审批程序,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关于“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0.关于“党建主体责任抓落实弱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完成)

1)针对“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不到位,未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和听取工作汇报,未落实每季度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和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的要求”的问题,3月22日召开的市总工会2022年度第八次党组会议,研究《中共临沧市总工会支部委员会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今后,将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党组、支部加强党建工作研究,落实党组每季度研究党建工作1次、每半年听取党支部汇报工作1次的要求。

11.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已完成)

1)针对“2021年9月8日,党组向市委组织部报送的《关于请予审核晋升一级主任科员职级工作方案的请示》中明确“经2021年8月12日党组会议研究”,经查阅党组会议记录本,未见此次会议记录”的问题,该请示相关会议内容记录在党组会议专列人事工作会议记录本。今后,将按照“三重一大”研究相关规定,进一步统一规范党组会议记录。

2)针对“工作方案拟定考察组人员与《中共临沧市总工会党组确定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审核表》中考察组成员不一致,随意变更考察组人员”的问题。在3月22日召开的市总工会2022年第八次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临沧市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机构更名重新明确职务工作流程,掌握程序。对管理权限内近年拟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考察程序,开展“回头看”,加强请示汇报,规范完善痕迹材料。今后,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考察程序,按照拟定方案,不随意变更考察组人员,确保方案和实地考察人员一致。

3)针对“考察材料中,未见党支部出具关于拟晋升职级同志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意见”的问题,在3月22日召开的市总工会2022年第八次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掌握了解熟悉工作程序。今后,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确保市总工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2.关于“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严肃”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1)针对“党组会议召开频繁,随意性大,有临时增减议题的情况,存在议题酝酿不充分、议而不决、决而不议”的问题,今年已召开的党组会议,均充分酝酿会议议题,严格按照会议通知和议程进行。今后,充分发挥办公室参谋助手作用,会前认真梳理党组会议题,统筹好会议内容、会议时间,提供党组书记决策参考,克服党组会议频繁扎堆、随意性大、临时增减议题等现象。至少提前1天将会议内容印发党组成员,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克服议而不决的问题,确保党组会议的严肃性。

2)针对“直接邀请有关企业负责人在党组会议上参与询价采购”的问题,今年已召开的党组会议,均无直接邀请有关企业负责人参会。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临沧市总工会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无关人员不得参加党组会讨论决策。

三、下步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我们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市总工会各项工作向前迈进。

(一)树牢政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把牢工会的正确方向,扛实政治责任,团结引领各工会组织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实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整改工作中的不足。树牢“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坚决把问题整改彻底,把有关措施、制度落实到位,确保长期坚持事项取得成效。

(三)注重整改实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常检查、常督促,切实把整改工作形成的制度成果、实践成果长期落实好,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和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认真梳理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需要深化的或有差距的,要责任到人、到事,明确责任目标,从严从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3990566;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南屏南路6号市委大楼3楼;电子邮箱:shzghxy@126.com。

 

 

 

 

 

 

 

中共临沧市总工会党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