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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纪委监委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解读
发布日期:2019-05-08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发挥好清淤、排阻、助力、护航的作用,促进改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市纪委监委采取走出去开展大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梳理、分析、研究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一、促进涉企政策落实。严肃查处贯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过程中走形式、打折扣、搞变通、欺上瞒下的行为,用强有力的监督手段保障中央、省委、市委涉企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

解读:这一条主要是针对全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涉企决策部署而制定的。通俗地讲,这一条的意思就是:如果有关人员不好好执行相关涉企政策,纪委监委就会通过各种方式督促他所在的单位及其党组织监督其履行职责,必要时督促对其问责。为什么要把“走形式、打折扣、搞变通、欺上瞒下”专门写出来?主要是针对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习惯于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假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的问题,贯彻中央关于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决策部署。也就是说,如果哪个单位及其党组织在执行相关涉企政策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纪委监委将按照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而不仅仅是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二、强化涉企行业监督。对涉企相关行业和部门,采取“体验式”“抽样式”“蹲点式”监督,实施“微创手术式”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监督整治涉企行政服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提升涉企服务的行政效能。

解读:为了贯彻落实这一条措施,市纪委监委最近还印发了《关于强化行业监督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强化行业监督专项行动,提出了三种主要监督方式:第一种是“体验式监督”,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和窗口,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通过体验式办事、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发现一批民生领域和窗口行业服务群众、执行群众纪律以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并及时进行查处。第二种是“抽样式监督”,对具有较高专业性和天然垄断性的领域,难以通过“体验式监督”方式发现问题的,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相关事项实施“抽样式监督”,抽取同类事项在不同时间段、针对不同对象办理或者不同经办人员办理的相关情况,进行分析比对,发现一批专业性垄断性行业存在的权力寻租、利益交换等问题线索并及时进行查处。第三种是“调研式监督”,对承担党和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以及市委中心工作任务的相关行业和领域,主动下沉到相关单位,以蹲点调研的方式开展监督,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谈心谈话、调阅资料、询问、延伸检查等多种工作手段,及时发现一批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走形式、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线索并及时进行查处。

三、严查涉企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索贿受贿、吃拿卡要、违规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股权转让、资本运作、经济纠纷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影响市场秩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

解读:腐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障碍。当前,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仍有的党员干部执行纪律不同程度存在心存侥幸,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在防腐败的问题上,中央态度十分鲜明,强调要“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作为防腐败工作的专责机构,纪委监委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将反腐败进行到底。

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支持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守住底线、不踩红线的前提下,按照服务企业的职能职责要求,真诚与民营企业经营者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解读:近年来,有的领导人员与企业界“保持距离”过大,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遇到困难问题的时候找不到管用的人。这一条就是针对这一些不正常的现象而制定的。到底企业界与相关公职人员之间如何接触交流呢?市委制定的《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第十六项给出了明确答案: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要加强同企业和企业家的接触交往,在依规依纪依法,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的前提下,公职人员要根据单位服务企业的职能职责,大胆开展工作,积极与企业和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热情搞好服务。为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听取意见建议,公职人员可参加商(协)会或企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活动,可以参加商(协)会或企业组织的旨在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的外出考察调研和旨在推广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展销会、推进会等经贸交流活动;可以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参加政策宣传、产业提升、人才培养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等培训活动;可以上门服务企业或开展调研,确需企业提供用餐的,有食堂的企业按照员工就餐标准在食堂安排工作餐,无食堂的企业参照公务接待标准安排工作餐;邀请企业界人士就事关地方经济、企业发展重要工作进行调研和商议时,为加强沟通、提高效率、节约时间,可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安排公务用餐;可以参加其他符合有关规定的活动。公职人员参加或组织上述活动,要遵守住宿、交通、就餐等公务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向企业转嫁应由所在单位承担的费用支出。

五、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发现并督促纠正有关部门设置市场准入障碍、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对涉及民营企业的相关服务、审批、保障等方面与国有企业进行区别对待的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解读: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和经济发展进程中结构性矛盾的显现,一些领域的民间投资出现下降,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遇到了发展中的很多困难,社会上甚至出现了弱化和否定民营经济的奇谈怪论。这些奇谈怪论违背国家宪法、违背党的章程和各项方针政策。纪委监委承当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的重任,必须对这些奇谈怪论予以坚决反对,并将采取有效监督措施保障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平等地位。

六、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涉企案件办理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区分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企业法人财产与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依法慎用限制人身自由调查措施。

解读:这一条是对纪委监委自己办案工作提出的要求。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今天,纪委监委拥有很多相应的权力。有权不能任性,纪委监委将通过积极的管理有效克制对权力的欲望,慎用党、国家、人民和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把权力真正成为为民谋福利的载体。

七、保护企业形象声誉。慎重发布涉企案件信息,严守案件办理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准确界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施的行为与企业本身的关系,尽量减少办案工作对企业形象和产品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解读:这一条也是对纪委监委自己办案工作提出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对相关涉案企业形象声誉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但通过本条确定的措施的落实,纪委监委将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工作对企业形象和产品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八、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对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历史、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审慎妥善地作出处理,最大限度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解读:纪委监委将严格执法,但决不能只是机械地适用法律,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看待问题也不会仅仅只看一个方面。“四种形态”的内容已经在党章的高度成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方法论,也在近年来颁布的各项党内法规中体现出来。纪委监委需要用好用活“四种形态”这一执纪执法的重要方法,努力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九、畅通涉企诉求渠道。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经常听取民营经济领域人士的反映诉求和意见建议,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找得到人、找得到管用的人反映相关情况和问题。依纪依规依法受理相关问题线索,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

解读:纪委监委受理检举举报的部门是信访室;统一举报电话是12388;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检举举报,打开全国任何一级纪委的网站,都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我要举报”的栏目,也可以添加临沧市纪委监委的微信公账号(“廉洁临沧”),在下方的“我要举报”栏进行检举举报和投诉;还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纪委监委进行检举、举报、投诉或者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十、锻造服务企业铁军。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贯穿于执纪执法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保障和服务水平。强化队伍监管,对侵害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或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的纪检监察干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解读:这是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好以上九条措施的重要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壮大,责任更加重大,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和更实的举措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