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市委第八轮巡 察 公 告
发布日期:2019-03-16 07:30:00    信息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四届市委统一部署,第八轮巡察工作派出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于2019年3月14日至4月16日,对市委政研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原市安全监管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地震局、原市工商局、原市质监局、市地志办,市政协机关12个单位(厅级干部除外)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市工商局、原市质监局)同步开展产业发展专项巡察,并在对市政府办公室、市审计局和市政协机关的常规巡察中,将落实2017年省委巡视临沧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巡察重点。涉及机构合并、名称变更的原市安全监管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市工商局、原市质监局,进驻、反馈以新成立的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巡察内容事项以原单位及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为主。压茬对部分县开展乡村规划(“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机动巡察。

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对12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检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精神情况,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情况,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深化改革、扫黑除恶、惠民政策、招商引资、招标投标中的情况开展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市委巡察组将依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中共临沧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成果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12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开设巡察信访接待点:临沧市法治园区检察官培训中心一楼,受理时间0830—2000;开设举报信邮寄地址:临翔区南屏南路8号市委巡察办转,邮编:677000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在临沧市法治园区检察官培训中心门口以及被巡察单位(部门)办公楼前设立联系信箱。

四届市委第八轮巡察进驻情况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市委巡察组

组长

副组长

进驻单位

巡察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第一组

  

唐兴华

市政府办公室

3.15-4.16

17387680701

ZGLCSWXCB1@126.com

第二组

王金柱

鲁天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市工商局、原市质监局)

3.15-4.16

17387680702

ZGLCSWXCB2@126.com

第三组

唐现春

余兴驰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3.15-4.16

17387680703

ZGLCSWXCB3@126.com

第四组

邱东谦

  

市应急管理局(原安全监管局)、市审计局、市地震局

3.14-4.16

17387680704

ZGLCSWXCB4@126.com

第五组

  

黄滢林

市委政研室、市统计局

3.14-4.16

17387680705

ZGLCSWXCB5@126.com

第六组

俸玉东

穆艳莲

市政协机关、市地志办

3.14-4.16

17387680706

ZGLCSWXCB6@126.com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临沧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