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临沧市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有关要求的通知》,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明确提出“九个严禁”要求,即,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和烟花爆竹等,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确实需要的,要坚持勤俭节约;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为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向社会公布中共临沧市纪委、临沧市监察局元旦、春节期间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节假日期间的顶风违纪行为,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0883—2124234(中共临沧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特此公告
中共临沧市纪委
临沧市监察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