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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巡察干部谈“作风”
发布日期:2021-02-20 10:06:17    信息来源:双江

在组织调整中,2018年我从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走进了巡察这个大家庭,正式成为一名巡察干部,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深入学习了解巡视巡察相关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明确“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并将巡视巡察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写入新修改的《党章》。通过学习巡视巡察业务知识和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我发现巡察工作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并不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项工作,就比如说“作风”。

巡察从一定程度上说就是深入监督检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情况,切实解决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巡察工作一样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项目,以震慑“关键少数”促进大多数紧起来。同时查找政治偏差,反馈存在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整改落实,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解决问题推进基层管党治党严起来,进而转变领导干部作风。

巡察工作的价值取向与党风政风工作的不尽相同,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巡察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特别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凡是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政治巡察要着力发现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着力发现不作为、乱作为、妄作为、胡作为等脱离群众问题;着力发现“雁过拔毛”“村霸”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等微腐败问题,从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转变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不是搞个活动就能解决,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依然是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看是否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二是看是否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三是着力查找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只作批示不抓落实等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四是看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问题;五是看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整治“四风”我们从以上几个方面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才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发现问题后我们进行反馈,并督促领导干部进行整改落实,进而巩固“四风”成果。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把本着巡察一个单位帮助提升规范一个单位作为我县巡察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实现巡察进驻一家,政治思想素养提升一家,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一家,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巡察成果运用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有机融合,在不断的探索中我将过去的工作经验融入当下实际工作中,有效提升了工作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积累更多工作经验用于提高工作质量。(罗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