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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加强对编制外聘用制合同工的监管
发布日期:2019-11-21 11:00:16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近年来,为缓解事多人少的矛盾,很多单位在编制外招录合同工,辅助处理各单位事务。本篇所指的合同工是指那些单位编制外和单位订立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如:检察院、法院招录的书记员,公安机关招录的辅警,纪检监察机关招录的陪护辅警。这些人员的身份和编制内的正式工作人员在工资待遇和承担的工作职责上都有一定的区别,但很多单位由于事多人少矛盾特别突出,这些合同工承担的工作可能和编制内的正式工并无差异。

目前,双江县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共聘用编制外合同工1910人,县医院、沙河中医院、勐库中心卫生院三家医疗系统共计用工540人,占总用工数的28.3%,位居全县第一。双江县公安局用工248人,占总用工数的12.9%,位居全县第二。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经双江县监委调查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件13人,其中合同工2件2人,占总移送人数的15.4%。这两名涉嫌犯罪移送起诉的合同工身份就是两家用工最大单位的公安辅警和医院收费人员,一人犯受贿罪,涉案金额23.5万元,一人犯挪用公款,涉案金额45.7482万元。看到这几十万的涉案资金,大家都会疑惑一个临时工为何能手握国家权力并实施违法犯罪?

由于编制外招录的合同工综合素质较低,法纪意识淡薄,岗前培训不到位,缺乏职业素养,加之各用人单位对合同工的监管不到位,为违法行为提供温床等原因,合同工违纪违法问题日渐突出,如何加强这些合同工的监管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严把招录关。各用人单位在合同工的招录过程中,应严把档案、政审、纪律等关口,确保招录、聘用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员招录。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用人单位必须加强对合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让他们和正式工一起进行廉政和宗旨教育。提高这些合同工的宗旨意识、自我约束能力,增强防腐拒变的能力,学会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其主人公意识。

加强培训,培养职业素养。用人单位必须加强对合同工的岗位学习培训,开展岗位所需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培养职业道德素养,从根本上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除了岗前培训,培训还应多样化,通过定期培训促使合同工爱岗敬业、执法懂法。

加大查处力度,形成震慑。监察体制后,职务犯罪的预防查处工作全面集中到纪检监察机关,监察触角覆盖和延伸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才能形成不想腐、不能腐的震慑,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加强法制宣传,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用人单位应通过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方式对单位包括合同工在内的全体职工加强法制宣传,用身边的事警醒身边的人,让合同工深刻树立知法、懂法、守法和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另外,用人单位还应该一视同仁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通过排查风险点做好风险点的防范工作,建立长效制约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双江县纪委监委  周学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