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供在司法实践中被称为“证据之王”,正因如此,司法工作人员在揭露、证实犯罪过程中,尤其重视口供的收集,而讯问是获取口供的重要方式。讯问是调查人员为了获取涉嫌职务犯罪被调查人的陈述、供述和辩解,依照法定程序通过言辞等方式进行提问并加以固定的一种调查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讯问技巧谈点浅显的认识和体会。
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讯问主要是通过语言作为载体,任何讯问内容基本都是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语言表达上不仅要注意表达的内容,还要注意表达的方式方法,在内容上要清晰准确,在方式上要灵活、多样,充分体现出语言的说服力、感染力、批判力和穿透力。
丰富的知识储备。首先,讯问人员要精通《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审查调查的相关法律法规,熟练理解掌握相应的条款,透彻理解违纪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在讯问中有重点,在笔录中有条理;其次,讯问人员自身的知识面要广,由于纪检监察案件涉及的领域和行业比较广,如果对这些领域和行业的知识不了解,往往就会被讯问对象牵着鼻子走,所以,讯问人员在讯问之前一定要对涉及的行业知识进行学习,补充弹药。
敏锐的洞察能力。在讯问中,讯问对象的思想非常复杂,其思想的转化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因客观条件而异。有敏锐的洞察力才能及时发现讯问对象在讯问中的情绪、内心变化,发现讯问对象口供中的矛盾和破绽,从而认识讯问对象的心理状态。在纪检监察案件的讯问中,突破点稍纵即逝,当讯问对象产生动摇、放弃抵抗的时候,如果不能及时洞察并抓住这个有利时机,这个案子就有可能要多浪费很长时间,甚至于无法突破。
优秀的逻辑能力。我们在办案过程中的讯问虚实性较强,讯问对象所交代的问题也往往是虚实难辨,这就需要讯问人员具有较强的逻辑能力,思维准确、分析透彻。对讯问对象交代的实质性问题要通过自己的分析和判断,辨别真假、去伪存真,并在讯问中做到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对于讯问对象交代的零散情况,要根据零散的细节,敢于联想,并作出合理的逻辑推理,在进一步的讯问和调查中再逐步的去印证。
出色的应变能力。在讯问中,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讯问人员不但不可回避,还要用出色的“应变能力”来应对。要知道,作为讯问人员,你的对手随时可能在“表演”,他表演的目的是想让你认为他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者是没有其他的更多的违纪违法行为,而你要努力做到釜底抽薪,促其交代。讯问中要紧密围绕讯问对象的个性和心理、讯问内容等,要让讯问对象摸不透情况,觉得其违纪违法行为已经败露,无法抵赖。(茶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