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廉政广角 >> 观点评论
【观点评论】突出政治巡察定位 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发布日期:2021-02-20 09:50:28    信息来源:沧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把巡视巡察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了工作方针,明确了政治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是政治巡视,本质上是政治监督。赵乐际同志也明确指出,政治巡视本质上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重点在于发现和推动解决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根本任务是督促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这些指示批示精神,为开展政治巡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围绕“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有以下几点感受。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守政治监督定位

对于市县巡察来说,就是要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政治监督。从我县巡察工作来看,不同程度存在对巡察定位不够精准,内涵理解不够深入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围绕被巡察单位落实“三定”规定、履行部门职责特别是核心职能不够到位,在检查“两个维护”上存在差距;有的把巡察变成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从政治监督的高度发现问题、提炼问题上做得不够;有的在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上做得不足,存在巡察监督泛化、简单化倾向等问题。因此,巡察工作一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政治巡察的定位和内涵,围绕“三个聚焦”的监督重点,突出被巡察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巡察,确保巡察政治定位不偏移。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精准查找问题

巡察工作的方针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现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生命线,如果发现不了问题,或发现的都是鸡毛蒜皮、微不足道的问题,巡视巡察就成了走过场。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第五轮巡视汇报时再次强调,巡视就是要坚持找毛病,而且要找准,要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老练。从近几年县委巡察工作情况来看,还不同程度存在发现问题不够精准的问题。有的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发现的问题缺乏政策依据、支撑事例不实,甚至出现无事例支撑;有的只注重痕迹材料,发现的问题缺乏相互佐证,甚至存在“捡到筐里都是菜”的问题;有的未能抓住突出的主要问题、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等情况。因此,在巡察工作中一定要重视实事求是的原则。一是发现的问题一定要符合实际,确保发现的是真问题;二是反映问题的程度一定要精准,既不能放大、也不能缩小;三是对问题的定性特别是违规点,一定要有政策依据;四是问题指向的责任一定要准确,不能把板子打错;五是针对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精准,既不能违背中央要求,也不能脱离实际,而且要可操作、可落地,不能跨越阶段性特点。

三、突出隐性问题,切实防止“两种偏差”

政治巡察的价值取向是以人民为中心,巡察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当前,腐败存量总体在减少,增量得到有效遏制,明面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明显减少,但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仍然存在。在开展巡察工作中,既要注重查找面上显性问题,更要善于发现深层次隐性问题,特别是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从近几年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来看,不同程度存在发现面上的问题多,问题线索少,甚至几轮巡察下来没有发现问题线索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深究细查不够,问题相互印证做得不到位,发现面上的问题就戛然而止的情况,导致隐藏较深的腐败问题发现较少,移交的问题线索不多。因此,在开展巡察工作中,既要强调对面上问题的全面检查,强化对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情况和政治生态情况的监督,也要按照“四个紧盯”的要求,加强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腐败问题进行深入了解,通过巡察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特别是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从严管党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巡察作为管党治党利器,一定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体现和落实全面从严、长期从严要求,深入贯彻巡察工作方针,切实做到敢严真严、一严到底,始终保持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

四、强化巡察整改,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落脚点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把大家监督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如果最后不了了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反而会有负作用,挫伤大家的积极性,形成“破窗效应”。从近几轮巡察“回头看”情况来看,部分被巡察单位仍然存在整改不到位、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巡察整改情况日常监督,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组织做好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抽查检查工作。巡察反馈2个月后,要对照被巡察单位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及时到被巡察单位开展干部群众对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深入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发现,督促全面整改,并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从而压紧压实整改的主体责任。二是做好整改情况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工作要求,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工作,把巡察整改情况及时在单位内部以及向社会公开,形成共同监督整改的强大合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三是加强日常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这是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深化发展的鲜明特点。落实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关键是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要求、对照检查,看整改效果的好坏。因此,对巡察整改情况要统筹监督合力,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强化压力传导,把专项检查和日常督促结合起来,特别是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派驻优势,把加强对联系单位的巡察整改监督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持续开展好跟踪督促工作,推动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的贯通融合。四是用好问责利器。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对组织巡察整改工作不力,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方面突出情况的,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效果,全面压实整改责任。

总之,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能否做到“两个维护”,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开展巡察工作中,一定要坚守巡察政治定位,准确理解和把握巡察的内涵实质,严格按照巡视巡察方针的要求,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和水平,加大巡察整改监督力度,确保县委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杨正光)